1.招生计划。各高中段学校要根据我县2017年教育事业发展计划,整合教育资源,优化教育结构,充分满足我县初中毕业生就读本地高中段学校的需求,确保本年度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学校的比例在98.5%以上。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计划按普职大体相当的原则,总体上按1:1比例编制。高中段公办学校如跨区域招生,必须经市教育局批准,列入市教育局年度招生计划,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要严格控制好班额,普高各校班额一般不超过46人,中职学校班额一般不超过50人,有条件的学校,班额应进一步减少。2.学业考试对象及报名。2017年学业考试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或港澳台户籍,电子学籍在册的我县应届初中毕(结)业生,或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9年9月1日后出生)未取得各类高中学校在册学籍号的我县历届初中毕(结)业生。其他在我县就读的应届初中生,报考我县高中段学校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完整的我县初中阶段连续学习3年的经历和学籍;(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宁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职业(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宁海开设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3)父母一方近3年内有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2017年仍可报考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也可以申请借考,考试成绩作为学生初中毕业成绩。未取得就读地电子学籍的宁海户籍初中毕业生,一律回到电子学籍所在的初中学校报考。学业考试报名时间原则上在3月底4月初进行,具体时间由县中招办负责通知。3.学业考试命题。2017年学业考试根据国家教育部初中学科《课程标准》和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初中部分学科教学内容及要求的意见》(浙教办教研〔2010〕160号)要求,以市教育局教研室编写的《宁波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作为命题和试卷质量评价的依据。命题以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为重点,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学生生活的联系,加强对在真实情景中问题解决能力考查,加强对学科思维能力考查,加强对实践能力考查,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有关学科命题保持一定比例的PISA(国际学生评估项目)类试题,科学学科引入一定量的科学实验类试题。有效控制试卷难度,各学科难度系数控制在0.70至0.75之间。4.学业考试科目、分值及形式。2017年学业考试具体考试日期、科目、考试形式、答卷时间、满分分值见下表:
欢迎访一网宝!您身边的知识小帮手,专注做最新的学习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