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布《上海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和去年相比,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相关政策保持平稳,内容上没有太大变化。
为确保本市高考综合改革工作稳步推进,根据《办法》,2018年高招录取分为本科、高职(专科)两个阶段,均不分文理。
本科阶段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模式。院校将考生高考成绩作为本科录取时的基本依据,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考生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具体使用办法在各校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2018年高考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下旬统一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填报分为本科志愿填报和专科志愿填报两个时段(具体填报日期另行公布)。考生在本科普通批次可以填报24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的选考科目,参照高校的招生章程,在“院校专业组”内选择专业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内,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
今年本科普通批次设置两次征求志愿。第一次设置在本科普通批次录取结束后,高考成绩达到本科控制线的所有未被录取考生均有填报资格。第二次设置在第一次征求志愿录取结束之后,高考成绩满足本科征求志愿填报降分要求的所有未被录取考生均有填报资格。
高职(专科)各招生批次征求志愿填报与往年相同,均设置1次,填报个数不限。征求志愿设置在高职(专科)普通批次投档录取完成之后,所有统一高考科目成绩满足高职(专科)征求志愿填报降分要求的未被录取考生均有填报资格。填报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征求志愿不实行降分录取政策。
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注意以下四点:一是以考生本人的学业水平为基础,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合理填报志愿;二是志愿选择应保持一定梯度,填报本科普通批次时,要注意按照“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的思路,梯度填报志愿;三是要熟悉和适应“院校专业组”的设置方式,充分重视模拟填报志愿的机会;四是要谨慎填报有限制条件的志愿,建议尽量选择服从专业调剂,以限度降低退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