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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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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志们:

  5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针对最近以来一些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有所反弹的情况,专门下发了《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XX〕16号),决定重点整治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有色金属、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渔业、农机、水利等行业和领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5月24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专门部署了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任务。5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XX〕68号)。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和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在全县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切实扭转当前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态势。刚才,县安监局赵华局长通报了全县1至4月份安全生产事故情况。下面,我再讲三个问题。

  一、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全县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在岁末年初,各项工作都比较繁忙的情况下,进一步突出安全生产工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着重抓好春运、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今年1至4月份,全县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等各项指标两降一升,其中,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6.67%。总体上讲,今年全县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但是还存在不少的薄弱环节和具体问题,特别是一些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隐患仍然大量存在,一些重大事故隐患得不到有效治理和监控,加上国家追究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力度的强化,我们抓安全生产工作的力度和强度比以往要更大,安全生产监管干部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和风险要更高。分析我县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有三个特点,我们始终要予以高度重视,丝毫不能懈怠。

  一是事故总量仍然在高位运行。这几年,全县安全生产事故起数逐年在递增和死亡人数逐年在递减,但从事故和死亡人数总量来看,这个数字是很惊人的。去年全县共发生119起事故,死亡22人,平均每三天发生1起事故,每16天死亡1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平均每4天发生1起,每19天造成1人死亡。这些都说明了一个事实,我县的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向好转,但是好转的幅度较小,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还大量存在,各类事故仍然在高位运行,安全生产工作仍然任重道远,容不得半点马虎。

  二是安全生产基础仍然十分薄弱,安全生产形势容易出现反复性。我们通过连续三年的“铁网系列行动”和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整治和消除了大量的事故隐患,对90%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进行了培训教育,应该说工作力度不可谓不大,成效不可谓不明显,但是我县中小企业外来务工人员流动量较大,面对这样庞大的群体,决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根本遏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生产投入少、历史欠债多、广大企业员工安全意识不强这一现状将继续存在。此外,近年来由于土地、电力等要素制约,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受经济利益驱动,部分企业更是疏于安全生产防范,超负荷生产、突击生产、违章生产、违规操作的现象大大增加,埋下不少安全隐患。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县安全生产工作,使安全生产形势更加复杂化,只要我们稍微掉以轻心,麻痹大意,就可能导致形势反弹。

  三是国家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更加严厉,事故责任人员安全“问责”力度进一步加大。当前,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安全生产事故追究越来越重视,XX年11月22日,监察部和国家安监总局联合下发第11号令《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今年4月9日,国务院颁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493号令),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施行,充分体现了国务院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的坚定信心,有力推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走上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进一步加大对了相关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员的“问责”力度。今年5月10日,监察部和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河北省唐山市“12.7”特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陕西省延安市子长县“4.29”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重庆市“10.1”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山西省同煤集团“11.5”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和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11.25”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等5起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在通报中,共处理133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2人(包括给予行政撤职处分27人)。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中,地(厅)级干部6人,县(处)级干部42人。对此,大家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工作到位、责任到位。

  总之,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从实践“xxxx”重要思想的高度,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建设“平安**”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明确要求,攻坚克难,扎实开展十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当前,全县进入夏季高温季节,各类危化品容易挥发泄露,防范难度会加大;台风季节来临后,各类水灾、山体滑坡、建筑塌方、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等事故容易发生;夏收到来后,一些农机事故、乡村道路交通事故也容易多发。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复杂性和重要性,结合当前我县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突出道路交通、消防火灾、农村道路交通、中小企业、旅游、渡口渡船、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市政安全设施和特种设备等十大重点行业和领域,集中精力、物力和财力,开展集中整治。有关责任单位要对每项专项整治工作都已经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这十个工作方案,迅速采取措施,集中打好一场整治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的“攻坚战”,切实扭转当前重大事故多发的形势。

  一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交通事故“黑点”路段历来是我县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的重点,也是各类交通事故的主要发生点,我们要把事故“黑点”路段作为这次专项整治重点内容,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在重要的路口设立和完善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加快道路改造进度,切实改善车辆通行环境。公安交警部门要对事故多发点(段)进行全面分析,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认真组织指导开展各项整治工作。各乡镇要建立完善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整治工作责任制,及时将整治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有关整治工作方案,对事故多发点(段)有重点、有计划集中开展整治,确保各类事故多发点(段)按期按要求整治到位。

  二是消防火灾安全专项整治。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全面组织开展消防火灾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三合一”建筑存在的火灾隐患,深入开展居住出租房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积极推进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督办整改工作。特别要突出抓好出租房整治,要逐户摸清房屋出租和消防安全情况,建立出租房花名册和台帐,对发现的隐患,要严格按照《**县城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和民居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治“八字方针”落实整改措施,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出租房,要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隐患或在限期内不能完成整改的出租房,要责令其停止租赁。

  三是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当前,我县公路总里程达到1915.366公里,其中有很多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尚未开展整治,一批康庄工程还需要设置安全保护设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分阶段实施”的原则,重点整治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切实消除高差10以上的高危险路段,加大康庄公路安全保护设施和县乡道路交通标志的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安全行车水平。交通行政主管单位要对危险路段开展全面的调查摸底,以临水临崖危险路段

  、未设置标志线路段和未设置安全保护设施的康庄公路为主要内容建立专门的数据库,对每一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都要制定具体的整治计划,按阶段按要求开展有效治理。

  四是开展中小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中小企业历来是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虽然我们通过连续三年的“铁网行动”,有效遏制了中小企业事故多发的势头,但是我们中小企业总量较大,安全基础较薄弱,尚不能在短期内根本遏止中小企业事故,必须树立长期抓、反复抓的意识,在“铁网行动”的基础上,深化中小企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温州市安全生产分类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中小企业进行新一轮的排查梳理,重新评定a、b、c、d四类企业,重点突出c、d两类企业,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民居企业安全生产五项基本条件》、《小型企业安全生产六项基本条件》,制定相应的整治标准,及时列出整改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那些较为严重、牵涉面广的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整治,必要时要采取强制性措施。对于危化品和矿山行业,要根据《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治理和坚决遏制化学品事故XX行动方案》和《浙江省XX年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落实措施,严格按标准开展整治,推动安全型企业建设,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要建立村居安全管理制度,每个负有安全监管任务的村居都必须要建立“五个一”安全管理制度,该项制度已在全省推广,各乡镇要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深化,实现基础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五是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旅游安全专项整治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旅游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完善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提高旅游安全生产总体水平,增强旅游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旅游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旅行社检查重点是不按规定用车、使用“黑车”和没有向游客发放安全须知的情况;星级饭店检查重点是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火灾隐患和监控不到位情况;风景区检查重点是危险地段安全防护设施、警示牌。重点要检查旅游单位安全机构是否健全,有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是否按“四不放过”要求找出事故原因等,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旅游安全。

  六是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要严厉打击“三无”小机船,杜绝砂船超载运输,消除砂船配员不足和航行,作业时人员不穿救生现象,加强砂船的安全监督管理力度,促进和改善本辖区砂船的安全状况,减少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安全形势基本稳定。要加强施工船舶的源头管理、安全检查、签证管理、季节性安全管理,严把施工船的安全准入关,禁止“三无”船舶、渔业船舶参与施工作业活动。要加强施工作业现场动态执法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进行处罚,对不接受处理而逃逸的船舶,上报上级海事部门。

  七是渡口渡船及非营运船舶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要全面加强渡口、渡船和自备船的安全管理,基本消除渡口、渡船安全事故隐患;取缔无证无照或达到报废年限的渡运船舶,保证渡运船舶安全技术状况良好;渡口达标率达到95%以上。同时,要积极配合珊溪水利枢纽管理局开展好飞云湖库区安全专项整治。飞云湖是当前我县库区休闲旅游的重点景点,也是库区周边群众出入的必经之地,“三无”船舶较多,非法载客、非法运输较为突出,水上交通隐患较为严重。对库区的安全整治,要紧紧抓住船舶这个重点,集中整治无船籍、无证无牌、无船名船号的“三无”船舶及渡船、自用船、渔船等非法从事载客运输的船舶。要按照堵疏结合的原则,对所有库区船舶进行调查排摸登记,实行分类处理,其中,对于“三无”船舶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对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船舶及时予以检验、登记、发证;对非经营性船舶,根据库区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实行总量和布局控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安全管理,严禁这些船舶从事渔业捕捞、客货运输、旅游休闲等经营性活动,确保库区安全。

  八是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要重点抓好高处坠落事故、坍塌事故和大型建筑机械事故的防范工作,突出安全制度的执行、总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职责的落实、企业资质资格及人员持证上岗、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以及有关隐患的整改等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对具体存在的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实行跟踪督查,一抓到底。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根据“管市场和管现场并举、管企业和管人员并举、管实物和管行为并举”的要求,实施综合治理,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特别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督促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按标准施工、按规范监理,全面分析和估计高温季节施工现场出现的各类不安全隐患,认真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切实防止发生高处坠落和坍塌等事故。要加强对大型机械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严格对安装、拆卸等关键工序的监督管理。今后,所有大型垂直运输机械,在安装、拆卸前三天,都必须报当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在安装、拆卸活动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到场进行核实,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到现场抽查、巡查。

  九是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今年以来,燃气安全形势渐趋严峻,“五一”前后,全市连续发生5起燃气安全事故,县规划建设部门要把燃气安全作为设施安全的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我县燃气企业的气化站(包括瓶组气化站)、重要燃气用户、燃气储配站和燃气供应站进行一一排查,重点要检查燃气供应、储配单位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相关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于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于隐患较大、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单位,要依法责令停业;对于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要进行挂牌督办,严格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措施;对那些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违章建筑,以及各类违规违章施工行为,要严厉查处,联合整治。

  十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特种设备分布广、应用广,隐患也多,必须要加强重点监管,抓住薄弱环节,盯住重点部位,集中开展整治。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要求,对各类特种设备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有关企业是否存在无证制造、无证安装和销售无证特种设备行为,是否在安装前进行施工告知,是否已报请监督检验,是否办理注册登记,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在用设备是否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有无制售假冒伪劣和质量问题产品等行为,对检查发现的各类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要及时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对一时整改不了,又存在区域性的质量安全问题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落实安全保护措施;对那些需要立案查处的,要及时立案,迅速采取措施,查处到位;对那些非法生产特种设备的,要严厉予以打击取缔,把隐患消除在源头。

  另外,我们还要开展防装置专项检查。今年4月17日,在我县二源乡已发生一起雷击死人事故。时值雷雨季节,我县是重雷区,每年因雷击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频繁发生,对公共设施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活构成了严重威胁。气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防雷安全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整改落实。要迅速制定和完善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建立雷灾通报机制和应急处理方案。要认真开展防雷装置年检工作,特别是学校、车站、体育、商场、影剧院、宾馆、医院等人员密集型公共场所,高层建筑物以及石油、化工、易燃、易爆物等生产和储存场所更应将防雷年检作为必需的安全检查项目予以落实。要加大对农村科普宣传工作,宣传防雷日常知识和救护知识,消除部分群众迷信和恐惧心理,增强农民防雷意识,提高农民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整治卓见成效

  开展这十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关键在领导、力度和措施。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开展这次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来对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责任,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第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这十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必须紧紧抓住责任这个关键环节,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落实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

  机构,切实抓好组织协调。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要根据各自分工,切实承担起相应责任,其中:各乡镇政府要牵头负责,按照本乡镇隐患分布特点,特别是对那些牵涉面广、整治难度大的隐患,及时与县级有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开展有效整治;乡镇还是这次整治活动的“主阵地”,要按照各项整治的范围和要求,排摸确定工作重点,落实专人负责,按阶段按要求落实各项整治措施。县有关职能部门是这次整治活动的责任单位,要加强组织和指导,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对于重点部位和重点场所,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第二,要条块联动,形成合力。这次整治范围广、行业多、领域多,不可能单靠几个责任部门来实施,必须要条块联动,齐抓共管。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综合整治,形成合力,使各项工作在配合中推进、在协调中推进。特别是对那些综合类事故隐患,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协调,实行联合执法,共同整治。需要指出的是,这几年,我们通过挂牌整治,组织相关部门集中执法,消除了大批重大事故隐患,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在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有效治理方面走出了一条行之有效的路子,但从这几年的挂牌情况来看,各乡镇排摸上报的县级重大隐患数量还偏少,这不是说全县重大隐患数量太少了,不需要纳入县级重大隐患进行整治了,而是个别地方对这个问题还存有顾虑,没有把那些应该上报的重大隐患报上来。同时,一些乡镇也没有按照县里的要求,开展乡镇一级的隐患挂牌整治工作。我希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重大隐患整治问题上要好好把关,要继续进行深入的排查,从中再确定一批严重的安全隐患,列入县级挂牌整治范围。对那些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必须要纳入重点整治计划,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对能整治的要限期予以整治,需要停产停业的一定要及时予以停产停业,需要关闭取缔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决不能因一时心慈手软酿成大灾大祸。

  第三,要强化督查,严格考核。盯得紧才有进度,督得严才有力度,查得实才有成效。要加强对这次大整治活动的督促检查,通过定期督查、跟踪督查、现场督查,及时掌握动态,发现薄弱环节,督促整改落实,防止走过场。县政府将成立督查工作组,对每个阶段工作情况都将开展督查,并对各乡镇的督查结果实行排名通报,在有关媒体上向全社会予以公布,这次整治结束后,县政府还将组织力量对每项专项整治开展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一个重要依据。各乡镇、各部门也要加强督查考核力度,特别是10个责任单位,要及时掌握各项专项整治的进展情况,及时开展检查与督导,对一时难以落实的地方或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研究采取措施,确保各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同志们,安全生产事关我县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开展这十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难度很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以饱满的热情,克服困难,扎实工作,全力抓好隐患整治工作,为建设“平安**”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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