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那是上四年级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只钢笔,它特别漂亮:全身是黑亮黑亮的,前面还镶嵌着几个银白色心形的“小宝石”。我特别喜欢它。
第二天,我把这支钢笔拿到学校和同学吗们炫耀。一时间,好多同学围了上来,问:“高远,这支钢笔可真漂亮,在哪里买的?快告诉我吧,我也买一支!”我抿抿嘴,刚想说却又一句话也没说,心里暗暗高兴。心想:哈哈……我就不说,就不告诉你们。
又过了几天,刚上完体育课,回班一看,疑,我的新钢笔哪去了呢?会不会是哪个同学拿走了?我越想越着急。
有一天上课,我偶然地看到同桌的新钢笔和我前两天买的一摸一样,我想:难道是他拿走的?我刚想开口问,可又一想:假如不是他拿的,冤枉他怎么办啊?下了课,我不管三七二十一了,我鼓起勇气,问他:“王明,你是不是拿我的钢笔了?”他一脸迷惑地说:“没有啊,这是我妈好不容易才卖着的呢!”我说:“你拿就拿了,别骗人啊!”他一听,再也沉不住气了:“不是,高远,你什么意思啊?我没拿就是没拿!”
我想:哼,不理你了,我再买一支!想着,调头就回家了。
到了家,我一样一样掏出老师留的作业做作业。正掏着,就掏出了那支钢笔。哇,钢笔怎么在这里啊?那我岂不是错怪了他?他会原谅我吗?那如果不原谅我怎么办?哎呀,都怪我,都怪我!
我顾不上写作业,三步并作两步地跑到王明家。上气不接上气地对他说:“王明,对不起,我错怪你了,请你原谅我吧!”他满不在意地说:“哦,那件事啊,只要你把事情搞清楚,别再冤枉更多的人。”我说:“知道了,谢谢你。”说着,我俩相视一笑。
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搞清事情的原委,不然会冤枉更多人的。
北京市密云县第四小学六年级2班六年级:高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