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黄昏,大哲学家苏格拉底领着他的三个弟(和谐)子来到一片麦田前。
“现在,你们到麦田里去摘取一颗自己认为最饱满的麦穗。每个人只有一次机会,采摘了就不能再换。”
三个弟(和谐)子欣然前行。
第一个弟(和谐)子没走多远,就看到一颗大麦穗,如获至宝地摘下。可是,越往前走,他越发现前面的麦穗远比手中的饱满。他懊恼而归。
第二个弟(和谐)子吸取前者的教训,每看到一个大麦穗时,他总是收回了自己伸出去的手:更大的麦穗一定在前头。麦田快走完时,两手空空的弟(和谐)子情知不妙,想采一颗,却又觉得最饱满的已经错过。他失望而归。
第三个弟(和谐)子很聪明。他用前三分之一的路程去识别怎样的麦穗才是饱满的麦穗,第二个三分之一的路程去比较判断,在最后的三分之一的路程里他采摘了一颗最饱满的麦穗。他自然满意而归。
如果把苏格拉底的三个弟(和谐)子归类,那么显然第一个是属于“先做了再说”之列。“先做了再说”,省略了思考过程,必然会导致行为的盲目性与无序性,其结果当然“懊恼而归”。
第二个当属于“等等再说”之列。“等等再说”,总是在思索、观望这个台阶上停滞不前,“只想未做”必定两手空空,“失望而归”。
第三个弟(和谐)子则是“先想后做”。对事物有了充分的认识以及足够的判断之后,才不慌不忙地出手,他当然能够“满意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