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消防安全责任书为贯彻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消除火灾隐患,杜绝火灾事故案件的发生,根据公安部63号令的要求和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决定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按部门、负责人或法人代表员工的工作责任区,指定防火安全责任人,使消防责任区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确保人员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为公司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凡在本公司经营的负责人或法人代表、营业员、营业管理部门主管需签定本责任书,在签订责任书时,公司消防管理部门负责向责任人介绍本公司各项消防管理规定及防火安全制度。
二、各负责人或法人代表应按照本公司规定及相关法规的要求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营业部门主要负责监督其具体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制度的具体执行情况。
三、各负责人或法人代表在本公司经营期间必须指定至少一名以上的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如有人员变更,应及时(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到安管处重新备案。
四、各负责人或法人代表在本公司经营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专柜新进员工(专柜导购)必须经过消防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具备一定的灭火、逃生、疏散技能等,能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方可上岗。
2、专柜员工必须遵守公司有关规定,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可燃物等进入卖场。
3、卖场内夜间不得留宿。如有违反处以500元罚款,造成后果的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各专柜在营业结束后,必须将所有的插座卸下切断电源(如:柜台灯、广告灯箱、射灯、电熨斗、电器商品等),以确保卖场夜间消防安全。如有违反处以100—500元罚款,造成后果的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本公司内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火栓、灭火器材、报警设施、防火卷帘门下严禁堆放商品、杂物和设置临时性的摊位(如:特卖花车等);杜绝存在阻挡、移位、圈占等现象,消防设施非消防需要严禁私自动用。如有违反处以500—5000元罚款,造成后果的并承担法律责任。
6、专柜内、仓库内、施工现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内不得设置办公室、休息室;仓库内不得使用排插等临时电源,如需加装临时电源、使用各种电器时需向本公司安管、设备部门申报在确保安全时使用;存放的商品与墙、柱、梁、顶、灯具、烟感探头、喷淋头的距离不得少于50cm。如有违反处以500—5000元罚款,造成后果的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7、营业期间需使用电源的商品,电源线、插座开关等必须由本公司设备部安装,不得擅自安装、挪用、改变电气设施或线路,如有违反处以100—500元罚款,造成后果的并承担法律责任。
8、商场内部严禁吸烟,专柜内发现有吸烟者营业员应及时劝阻和制止吸烟行为;如卖场内发现员工对吸烟行为视而不见的予以50—500元经济处罚,员工卖场吸烟处500元以上罚款—1000元以下,造成后果的并承担法律责任。
9、因更改布局、装修改造工程需要使用明火,必须由所在部门人员到、安管处填写“动火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在营业中确需使用电热设备(如:电饭煲、烘烤器具、电取暖器等),应向安管处、设备处申报、审核、备案,设专人负责管理,防止发生火灾事故及其他意外事件。如有违反处以500—5000元罚款,造成后果的并承担法律责任。
10、各负责人或法人代表的经营使用区域为该商铺的防火安全责任区,负责人或法人代表对其责任区内的防火安全工作负有全面责任,如因安全工作的原因造成损失及不良影响,负责人或法人代表应负全部法律责任。
11、必须严格按照相关部门及xxxx有限公司关于火灾隐患检查要求整改,整改必须无条件的达到100﹪的完成率。
12、商户员工必须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达到100﹪的掌握率,一个月3次以上培训、抽查不合格人员全公司通报,对多次抽查消防知识未掌握人员处50—100元罚款并全公司通报。
13、各专柜必须接受公安、消防和本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上述部门提出的隐患及整改意见,商铺必须按要求及时予以整改。如有违反处以500—5000元罚款,造成后果的并承担法律责任。
14、对本公司配置在各专柜防火责任区内的消防器材,负责人或法人代表、员工应爱护使用,如发生丢失或人为损坏,造成的损失由负责人或法人代表承担。如有违反处以500—1000元罚款,造成后果的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5、 禁止负责人或法人代表在未经我公司同意或未通知我公司的情况下,更换安全责任人。如有违反处以500—5000元罚款,造成后果的并承担法律责任。
16、 各负责人或法人代表应对自己的经营区域内的消防情况负责,每日落实班前、班后检查,并遵守本公司的各项消防安全规定。如有违反处以50—500元罚款,造成后果的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7、 本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检查本规定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责任书的负责人或法人代表及个人,安管处有权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教育或处罚,触犯法律的单位和个人送交司法机关处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8、 施工押金退款及验收应在施工单所规定的施工结束之日起30日内试营业前办理完毕,否则不予办理验收。
19、施工期间必须保护好楼内原有消防设施,非消防需要,严禁动用消防器材。如商户需对原有消防设施进行改造,必须经消防科和设备部批准后方可施工。
20、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负责人或法人代表和安全管理部门各一份备案。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商户∕专柜名称: 商户∕专柜责任人:
联系电话: 营业管理部门负责人: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篇二:消防安全责任书责任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宁德市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意见〉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健全管理和监督体系、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努力提升集团火灾防控能力,积极构建社会化消防工作新格局,全力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六新大宁德”建设营造平安、稳定、和谐的消防安全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福建省关于落实政府及其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责任书: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并参与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的消防安全检查与指导工作;
2、将消防工作责任书执行情况纳入企业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体系,与所属下级部门单位签订年度消防工作责任书相挂钩,对完成消防工作责任书情况实行考评通报制度并兑现奖惩;
3、根据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形势,制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火灾事故预防措施,每季度召开不少于一次消防安全会议,传达市政府消防安全联席会议精神和重大节日、活动期间的消防工作部署,分析本公司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认真抓好消防安全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落实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制度
认真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强化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公司年度宣传工作计划;设立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专栏;对本公司员工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职工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三、落实消防安全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每周至少对本公司进行一次防火检查,重点检查保障疏散通遒、安全出口畅通,消除火灾隐患。
四、落实消防设施配制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臵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消防设施器材要设臵规范、醒目的标志,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五、落实消防组织建设
1、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志愿消防队;
2、制定和完善本公司火灾事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确保一旦发生大情,职工能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到位,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人员疏散逃生。
六、落实消防经费保障
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七、落实遏制火灾事故年内确保本公司及所属的单位(场所)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
八、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在本公司继续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不断加大消防安全管理力度。
1、加强本公司消防设施、器材配臵、电气线路、消防通道、职工生活区等方面,对企业的公共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及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开展大检去整治工作。
2、要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确定疏散引导人员方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
3、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确保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年内达标。
九、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子公司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或者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或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年终,各子公司应将履行本责任书情况向集团公司作书面报告。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接任者继续履行。
十、考核期限
本年度责任书考核期限:从20xx年1月1曰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医院目标管理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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