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状】为了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提高煤矿基础设施和管理水平,防止煤矿发生伤、亡事故。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16号《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结合我镇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签订《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责任人:
二、承担的责任
1、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
3、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管理人员。足额配齐特种作业人员。
4、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强化隐患整治。
5、认真落实煤矿业主按规定带班和管理人员下井跟班制度,加大现场管理力度。
6、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7、建立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加大一通三防安全投入,落实好国务院关于企业提取安全费用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在自有资金内保证安全技术改造和资金投入。
8、自觉按时足额向市安监局缴纳风险抵押金。
9、严格执行以风定产、监测监控、先抽后采的方针,全面推进采掘头面挂牌公示制度,掘进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改革,高瓦斯矿井实现专用回风巷通风。自觉加大尾矿治理力度,确保尾矿有序、规范。
10、对所有工人要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按时对工人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11、爆炸物品必须按规定审批,按要求运输、储藏、使用。
12、自觉接受相关单位依法组织的各项检查。
13、证件到期的矿,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相关部门办理,在此期间自觉执行相关规定。
14、按时完成质量标准化和安全高效矿井的建设。
15、自觉保护环境卫生,做到办公楼、宿舍外观整治、内部干净,保证矿区清洁卫生达到规定标准。
16、自觉关闭矿区内的设计范围外井口,并做好日常监督,若有擅自启封生产,承担相应处罚责任。
万源市太平镇政府煤矿
镇长: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XXXX年XX月XX日
【篇二:文家店镇2010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状】为预防和减少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进一步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日常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文家店镇安监站决定与非煤矿山企业签定2010年安全生产责任状,要求各非煤矿山作业单位认真贯彻,严格兑现。
一、非煤矿山企业要健全安全生产机构,制定好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作业人员操作规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和从事生产作业。
二、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应当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三、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从业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生产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四、企业每年应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一次有关采石场开采进度,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等情况的资料。
五、企业应当采用台阶式开采,淘汰落后和不安全的开采方式,严禁采用扩壶式爆破,掏底崩落等开采方式。不能采用台阶式开采的,应当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实施浅眼爆破时,分层高度不得超过6米,实施中深孔爆破时,分层高度不得超过20米。分层凿岩平台宽度不得小于4米;最终边坡角根据岩体的稳定性确定,但最大不得超过60度。
六、进入采石作业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和防尘口罩。严禁在同一坡面上下双层或者多层同时作业。
七、爆破员在爆破时,要明确有专人监控,并待所有人员撤离爆破区至安全地带时,方可进行爆破。要求定时定向进行爆破,在大雾天、黄昏、夜晚等严禁爆破。
八、做好供电安全措施,按时检查供电线路和配电装置。
九、企业对从业人员必须实行上班签到制,从业人员工作时间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严禁夜间作业。
十、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员死亡的罚款500元;造成人员死亡的罚款1000元。
十一、作业单位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救援人员的职责,并与最近的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立即组织抢救,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上述各项要求,希各非煤矿山作业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一旦违反上述要求而造成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本责任状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篇三:毕节签订“三位一体”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书】为认真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杜绝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贵州省毕节地区由地委书记与各县(市、区)党委(党工委)书记、行署专员与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县市长(主任)、行署分管副专员与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副县市长(副主任)签订“三位一体”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书明确:
一、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零事故、零死亡”的要求,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按照党政同职同责、同责同负的原则,切实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定期分析研究,精心安排部署,及时排查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矛盾,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加强煤矿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严格煤矿安全生产考核奖罚和责任追究;分管领导作为煤矿安全生产的直接负责人,必须抓好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强化调查研究、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执行到位、落实到位。
三、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按要求健全煤矿安全监管队伍,通过公开招考、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大力引进煤矿专业技术人员,在2011年年底前按规定将煤矿安全监管人员招录到位;并落实监管人员身份和参公待遇,解决监管津贴和补助,配齐配强煤矿安全监管干部和人员,确保有人负责,有得力的人负责,能负得起责。
四、建立健全督查督办机制。按相关文件规定,组建煤矿安全生产督查队伍,定期开展督查,督促有关部门履职尽责,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保证煤矿安全监管检查的质量和次数,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执行“毕节地区煤矿安全生产十条禁令”和“四个百分之百”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生产、建设。对不认真履职尽责,甚至失职渎职的监管人员,严格按规定予以问责。
五、按照“打非法、查违章、治瓦斯、建标准、强责任”的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以赴,真抓实干,务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措施严得起来,落实得下去,大战70天,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的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坚决防止一般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
【篇四: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为贯彻《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的精神,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保障煤矿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签订《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目标
煤矿企业是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本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经营方针。
本矿生产经营必须遵守《煤炭法》、《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煤矿负责人(厂长)和经营管理人(矿长)对预防煤矿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二、安全生产管理
本矿的负责人(厂长)对本单位的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护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本矿的生产经营管理人(矿长)对本单位的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一)矿长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之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矿长未按照上述规定履行上述职责的,厂长可以责令矿长限期组织培训,每次扣发矿长工资或奖金___元至___元。
(二)矿长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矿厂长。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存档。
矿长未按照要求履行上述职责的,厂长可以责令矿长限期改正,并可以扣发矿长工资或奖金__元至__元;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矿长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从业人员依照本矿的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厂长随时进行检查,发现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可以责令矿长限期改正,并可以扣发矿长工资或奖金__元至__元;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矿长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轮流带班下井,并建立下井登记档案。
厂长发现矿长未按规定带班下井的,可以扣发矿长工资或奖金__元至__元。
三、安全生产预防制度
本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治理和报告制度。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本矿矿长应当负责立即向厂长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矿长未按照要求履行上述职责的,有国务院446号令第八条第二款所列情形之一仍进行生产的,厂长可以责令矿长停止生产立即整改,并可以扣发矿长工资或奖金__元至__元。
四、安全事故的控制和处理
本矿建立起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层层落实。目标是:杜绝重伤以上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
发生事故后,矿长应当立即向厂长报告,并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态和损失的扩大,严肃查找事故原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矿的规定,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向有关管理机关报告。
五、其他事项:
本责任书一式肆份,签字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由管理机关备案,另一份存档。
厂长:____________矿长:_____________
【篇五: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杜绝违章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的财产与员工的安全和健康,经公司研究决定,生产工段长与各聘用班组长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年度目标
1、重、特大事故为零,因工重伤、死亡事故率为零。
2、不发生中毒事故。
3、因工轻伤率为零。
4、不发生刑事案件。
5、不发生环保事故。
二、责任
为实现上述目标,各位员工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履行以下责任:
1、服从公司领导和现场负责人指挥、管理,认真学习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2、严格班前、班上喝酒,禁止无证、无三级安全教育上岗。
3、在生产和工作中要自觉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违规不违纪,并劝阻他人违章作业。
4、对自己岗位出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对无力整改的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上报生产安全部门。
5、对工作中违章作业、不听劝阻、造成人身财产伤害的视情节轻重,除承担相应的赔偿外,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三、考核
1、考核期限为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2、年度考核采用百分制,其中安全责任占60分,事故情况占40分。由生产技术部、工段长对各员工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四、奖罚
1、生产技术部将划出专项资金,对本年度出色完成安全生产指标的且考核分在90分以上的部分优秀员工给予奖励。
2、严重失职造成班组出现一般事故,将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给予处罚,发生重、特大事故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一年签订一次,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委托现场负责人与聘用员工签约并监督。
生产工段长:______________员工:_________________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附件:
安全考核细则
1、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满分为100分。
2、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伤害、生产操作、设备、火灾、交通等安全责任事故)一次扣30-100分。
3、违反“三纪”一次扣罚5分。
4、不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一次扣罚10分,安全教育不合格一次扣罚5分。
5、不按要求参加安全活动一次扣罚1-10分。
【篇六: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书】为切实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目标管理及工作职责,充分调动各工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经矿委会议研究决定,实现一级为一级负责,层层保平安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特制定此责任书。
一、安全目标
1、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抓好本矿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无事故发生。
2、全面完成与分局签定的考核目标,认真落实各工种人员的工作管理责任书。
二、工作目标
力争完成于2012年12月底全面完成煤矿验收工作。
三、工作职责
1、积极协调矿委搞好各项活动的开展,从安全教育入手,重视人的建设。
2、认真搞好来往人员的接待工作,杜绝负面影响。
3、撰写发煤矿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文稿、报告、总结等,编写感性的企业安全规章制度。
4、积极发挥安全文化在管理中的敲钟作用,做到不间断、切合实际、持之以恒地搞好调查,及时开展工作。
5、认真学习并落实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及时搞好传达工作,以利贯彻。
6、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宣传档案整理,以利痕迹管理工作持久深入。
7、认真执行矿部制定的“领导职工出勤制度”中各条款。
8、监督矿部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搞好汇报工作。
四、工作目标
1、协助各分管副矿长工作,搞好接待工作。
2、抓号矿井相关宣传工作,杜绝负面影响。
3、做好煤矿文件收发和上传下达工作。
4、监督矿部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搞好汇报工作。
五、奖惩制度
1、年内出色完成煤矿各项接待工作,奖办公室主任5000.00元。
2、完不成接待任务,达不到工作要求,视其工作情节进行处罚。
3、某项工作不到位,被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处罚,处罚的资金由个人承担5%。
4、奖金从销售收入中提取的安全奖励基金中列支,罚款由煤矿财务室从个人工资中每月扣发500元作为安全风险考核抵押金,年底进行综合考核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