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
合同名称: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买方)
乙方:______________(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采购项目的招标结果,甲方同意乙方为本项目_______采购合同的供应商,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货物内容
1.货物名称:详见附件:需求清单
2.型号规格及数量:详见附件:详细配置清单。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元(¥ _______)人民币。
三、技术资料
3.1 甲方向乙方提供所招标采购的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2 乙方应按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3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 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着作权。
五、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 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 12 条第 3 款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货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除了支付违约金,乙方还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六、保证金
6.1 乙方原 交纳的中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贰万元直接转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6.3 乙方提供的货物经验收无质量问题,交货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7.1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 15 天内。
7.2 交货方式:送货到甲方所在地,运输工具及运费由乙方负责
7.3 交货地点: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八、货款支付和质保金
银行转帐 。乙方供货全部验收合格,并将货款全额增值税发票交给甲方,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总额 95% 即______元整 ( 即:______元 ) 支付给乙方。货款余额 5% 即______元整 ( 即:______元 ) 作为质量信誉保证金 , 乙方供货全部验收完成之日起,一年内乙方能按时履行其服务承诺,甲方到时将质量信誉保证金即______元整 ( 即:______元 ) 支付给乙方。
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9.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9.2 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十二个月 ( 具体按厂家提供的保修标准来执行 ) 。在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 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 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 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 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9.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甲方现畅 ?
9.4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9.5 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按 ______公司的标准,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十、调试和验收
10.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10.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 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10.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0.4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10.5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一、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1.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1.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11.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 24 小时内或货到甲方 48 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11.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1.5 货物在规定的交附期限 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十二、违约责任
12.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一违约金。
12.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 , 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10 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 5% 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2.4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3.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3.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3.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四、诉讼
14.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玉林市。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
15.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5.2 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 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报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执行。
15.3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5.4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代理人:_______授权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吉林省家畜家禽养殖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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