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物价局是政府的物价工作管理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物价工作进行工作评议,是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推进物价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物价工作不断进步的有效途径,也是人大关心支持爱护物价工作的一种体现。我们非常重视这次评议工作,十分珍惜这次评议机会,牢固树立“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支持”的观念,自觉地接受人大的监督,并将以这次评议为契机,切实改进薄弱环节,努力加强执法工作,把全市物价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更好地为建设和谐荆州服好务。下面我将我局的主要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汇报如下,请予评议。
一、主要工作情况
市物价局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承担着定调价审批、督查价费执行、维护价费秩序,开展价格监测、价格认证及资产拍卖等价格管理职能。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已逐步形成,目前我国的价格形式分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主要是一些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一些带有一定垄断性质的商品和服务价格,95%左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都已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仅占约5%。物价部门的管理职能和管理范围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近几年来,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物价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认真履行物价管理职责,积极为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服务,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加强价格监测及调控,确保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每年年初,我局都要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拟定当年的价格总水平预控目标,并全年围绕这一目标开展一系列的工作。我们设立了33个监测点,对196个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测,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并向市政府和省局报送相关信息,在重大节日期间对市场价格实行集中检查,严格控制提价项目、提价幅度。
2、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大力制止乱收费。
一是认真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XX年以来,我们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通过审核,在全市范围内共取消收费项目103个,降低收费标准9项。二是全面推行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要求各单位将其重新核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予以公示,让收费政策公开透明,将各种收费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三是组建农村社会价格监督网络,加大涉农收费整治力度,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四是积极参与下岗职工再就业民心工程,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收费减免优惠政策。五是规范教育和医疗收费,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在全市中小学普遍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政策,并且对民办教育收费进行规范管理。每年开学之际,全市物价部门都联合同级教育、纠风部门进行教育收费执行情况大检查。为了整顿医疗价格秩序,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问题,两年来,我局先后降低了138种药品零售价格,降幅为5%—46%;对市属医院的337种自制药品重新调价,降幅平均为12%。
3、兼顾各方利益,谨慎科学定价调价。定调价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在定调价方面我们始终坚持依法定价、合理调价,既满足我市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又注重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先后开展了自来水、电、出租车、污水处理费、城市垃圾处理费、天然气等一批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定价与调价,一直运行比较正常,社会反映也较好
4、围绕“工业兴市”战略,积极服务城市发展。一是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我局对荆州城区及各县市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进行了重新调整,确定了征收主体、免收范围和征收标准。二是完善了以土地基准地价和房屋重置价格为主体的城市基础价格体系。XX年元月至XX年8月,我们分别调查测算了荆州中心城区、石首城区基准地价,按照稳定住宅地价,向上调整部分地段商业地价,向下调整荆州城区工业地价的思路提出了具体的价格标准报省批准,这将使我市的土地基准地价更趋科学合理,更加有利于招商引资和城市建设。
5、严格执法,加大对价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XX年以来,我局精心组织了涉农价费、医疗服务、药品价格、电力价格、电信资费、教育收费等6个方面的专项检查,开展了涉及工商、建设和土地等部门价费问题的行业检查,共查出违法金额上亿元,收缴违法所得963.49万元,罚款45.2万元,退还群众千万余元,严肃惩处了乱收费乱涨价行为,切实维护了市场价费秩序。
6、依法开展价格认证工作,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我局价格认证中心承担着涉案物品价格评估、企业资产评估、成本价格预审、旧机动车交易价格认证、道路交通事故损失鉴定、价格预案可行性论证等多项工作,现该中心接受委托受理的企业资产评估总价值上亿元,积极配合了我市的企业改制,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7、加强系统内部法制建设,大力推进依法治价。一是认真开展“四五”普法教育活动。二是建立并完善了价格行政执法制度,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行为。今年来,我们建立和完善了《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价格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价格行政执法公示制》、《价格行政审批实施办法》、《集体定价制度》、《集体审理价格违法案件制度》等等。三是加强内部监督检查,规范了执法行为。由于制度规范,措施得力,迄今为止,全局实现了“四无”,即无行政行为被行政诉讼,无行政行为被上级机关行政复议撤销或更改,无行政行为被有关上级机关、司法纪检监察机关撤销、纠正或通报批评,无行政执法人员因执法违法而被司法、行政追究责任。我局在XX年度全市行政执法考评中位居前10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们积极履行职能,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物价工作的希望还有一定的距离,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亟待改进的问题。在接受人大评议期间,我们采取多种措施认真查找不足。一是系统内部大胆地、全面地、反复地自查;二是邀请聘任的13位物价行风监督员座谈,请他们提意见;三是向服务单位和全市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函;四是局班子成员向“四大家”领导征求意见;五是听取人大评议组的反馈意见。
通过内部自查和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综合起来,市物价局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存在监管不力。近几年,我局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了很多措施,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着医疗药品价格虚高、学校乱收费严重、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等问题,社会反响强烈,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希望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2、对新形势下物价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研究不够,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如瓶装液化气等放开商品价格,由于物价管理政策的原因,价格难以控制。这些商品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人民群众希望物价部门管住并管好这些价格,我们物价部门也希望有所作为。但是,目前我们能做的只是适时地监测市场价格动态,及时地向市政府和省局传送价格信息,在用新思路、新观念积极主动探索新形势下的监管办法上做得不够。
3、对价格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不够。按照《价格法》及相关规定,对于价格违法人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的同时,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但在实际工作中执行处罚的难度相当大,由于种种原因,对绝大多数违法案件没收违法所得没有超过10%,基本上没有罚款。由于处罚偏轻,很多乱涨价、乱收费单位屡查屡犯,甚至对物价部门的查处不予理睬。
4、物价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如价格信息的传递渠道不畅通,查询不方便,价格政策的出台、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大众知晓度不高。另外,对物价工作职能以及日常重要工作的宣传十分欠缺,导致社会对物价部门的了解不充分。
5、明码标价工作有待加强。部分商户在经营时没有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漫天喊价,时有坑害消费者的现象发生。
6、在制定和调整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价格和收费标准时,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不够,征求社会弱势群体的意见不够。
7、在依法管价、依法行政、服务质量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科室、个别执法人员接待群众的价格举报、价格咨询有时存在厌烦情绪;在受理物价业务工作中,少数工作人员存在办事不热情、打官腔、办事拖拉的问题;机关纪律不够严明,上下班有迟到早退的现象。
8、罚没收入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由于全市物价系统经费严重不足,XX年市局返还给县市区局的罚没款,有的地方没有进财政专户,存在挪用罚没收入的情况。
9、在业务工作和其他公务活动中,个别工作人员存在接受吃请和请别人吃喝的现象,廉洁自律不够。
三、整改的主要措施
我们认为能否认真整改是搞好这次人大工作评议的核心所在。因此我们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结合物价部门的实际制定了整改方案,把查找出来的问题都纳入了整改计划,做到了整改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整改目标“五明确”,把整改工作贯穿于工作评议的全过程,把评议过程变成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的过程。具体来讲就是坚持开展五大工程建设,努力提高物价工作的五种能力。
1、加强“价格监督工程”建设,不断规范价费行为,提高价格监管能力。
我们将以加强“价格监督工程”建设为重点,逐步规范价费行为。首先,坚持抓好今年在石首市和沙市区启动的“价格监督进社区”和农村价格监督网络试点工作,下一步将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全面推广。其次,我们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整顿,在清理的基础上要求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按重新审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予以公示。今年8月中旬至9月中旬,我局联合市纠风办、财政局全面开展了落实公示制交叉大检查。
2、全面实施“价格民心工程”,坚决打击乱收费行为,提高构建和谐社会能力。
构建和谐社会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我们将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价格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实施“价格民心工程”,坚决打击乱收费行为,认真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价格和收费问题。
一是针对农民反映强烈的农资价格上涨、涉农乱收费问题,今年市、县(市、区)两级物价部门联合行动,集中开展了农资价格及涉农收费专项检查。下发了《关于加强农资价格管理的通知》,对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13个品种的化肥、农药、种籽等农资的销售价格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要求各地要做好对农资价格的监测,加大对农资价格的监控力度。
二是大力整治教育乱收费。从5月份开始,根据群众举报,我局配合省物价局对公安县一中、二中、章庄铺小学三年以来的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查出违法所得1484.7万元,其中XX年上半年的违法收费366.8万元。6月21日《湖北日报》第一版将三所学校乱收费行为曝光后,我局会同市纠风办立即组成联合督查组进驻公安县,对学校违法收费清退情况进行了核查、督办。到目前为止,公安全县178所中小学已清退XX年上半年乱收费款680多万元,其中上述三所学校共向学生家长清退183万元。这一次的公开曝光和严肃处理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对全市的学校乱收费行为也是一次很好的警示。
3、加强“价格听证工程”建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高科学定价调价能力。
今后,我们将把发挥价格宏观调控经济杠杆作用,建立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作为重要工作目标,通过“价格听证工程”建设,维护民众的合法权益,为经济持续发展服好务。
一是通过价格听证,解决好社会反映强烈的部分市管医疗项目收费混乱的问题。从4月份开始,我局抽调30多人组成5个小组,历时三个多月,对市管3000多个医疗收费项目和服务收费成本进行了监审,目前正在进行成本分析和调整价格的前期准备工作。我局将于10月28日举行医疗服务价格听证会,对市管医疗收费标准进行大型的调整 ,力求收费总水平下降15%左右。
二是通过价格听证,谨慎出台荆州市的天然气价格。经认真核实天然气供气成本,参考已举行的天然气价格听证会上各位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并在参考武汉(2.30元/m3)、宜昌(2.15元/m3)等周边地区气价水平的基础上,我局拿出了荆州市(2.05元/m3)天然气定价方案,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已按照管理权限上报省物价局。
4、加强“价格信息工程”建设,不断拓宽价格信息渠道,提高组织社会民众参与价格管理的能力。
为了进一步做好物价宣传工作,我局已于7月份组建了信息员队伍,要求他们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定期反映工作情况。同时荆州价格信息网站(www.jzpic.gov.cn)也正在建立之中,并即将开通。我们正在积极努力地通过多种渠道公布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水、电、医疗、教育、有线电视等价费标准,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物价工作职能。我们还在荆州电视台、《荆州晚报》上大力宣传价格监督举报电话“12358”,以便广大市民在价格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热情认真地受理价格举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5、积极开展“阳光价费工程”,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创新能力。
把“阳光价费工程”作为改进机关作风,树立系统形象的窗口,大力推行承诺制等便民利民措施,开展与企业“心连心”活动,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为企业所需,做到服务不添乱,到位不越权。
通过采取上述整改措施,全局各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全局干部职工提高了思想认识。大家一致认为,这次评议是在督促我们为老百姓办实事、做好事,是在督促我们增强服务意识、规范行政行为,是在督促我们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和谐荆州服务。二是全局干部的精神状态、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工作责任感明显增强,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三是通过大量的宣传,广大市民对物价工作有了进一步了解,理解和支持物价工作的社会氛围正在形成。四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教育、农资等乱涨价、乱收费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的遏制,价格和收费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各位领导,我们认为,通过这次评议,接受了人民群众的检验,为我们的工作注入了新的动力;通过这次评议,接受了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发现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通过这次评议,接受了民主与法制的再教育,促进了我们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通过这次评议,接受了新时代对我们队伍的鞭策,提高了我们依法行政水平和整体素质;通过这次评议,提供了良好的机会,较好地宣传了物价工作和物价法规。因此,在这里,我谨代表全市物价部门全体干部职工向大家多年来对物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诚请各位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这次评议为新的起点,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这一基本原则,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各种价格矛盾和问题,把维护全市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物价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严格监督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物价部门将以 “团结、创新、高效、廉洁”的崭新形象,为荆州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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