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镇已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伴随着青壮年农民走入城市,在广大农村随之产生了一个特殊的群体———农村留守儿童。由于留守儿童多由祖辈照顾,父母监护教育角色的缺失,对留守儿童的全面健康成长造成不良影响,“隔代教育”问题在“留守儿童”群体中最为突出,导致大部分留守儿童在道德品质、学习成绩、身心健康等方面出现诸多问题。为了更多地了解、关注全县农村留守儿童的现状,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有价值的对策。近期,许昌县教育部门组织人员深入河街、艾庄等乡镇开展了调查活动,现报告如下。
一、总体现状
截至XX年6月,该县共有中小学生76071人,留守儿童12751人,占学生总数的16.8%;其中女生5818人,占留守儿童总数的45.6%,男生6933人,占留守儿童总数的54.4%;小学留守儿童9190人,占留守儿童总数的72%,占小学生总数的17.2%,中学留守儿童3561人,占留守儿童总数的28%,占中学生总数的15.8%;寄宿生6468人,占留守儿童总数的51%,非寄宿生6283人,占留守儿童总数的49%;父母双方中一方外出的7398人,占留守儿童总数的58%,两方均外出的5353人,占42%。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习教育问题突出。一是留守儿童正常家庭教育的缺失,监护人因年龄、身体、文化水平等方面原因基本没有能力辅导和监督孩子学习。二是学校教育泛化,对“留守儿童”的学习状况、心理健康状况和生活状况缺乏有针对性的关注和关爱。三是农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教育经费相对匮乏、师资力量薄弱、教育水平和教育设施较落后。四是学校与家庭之间缺乏沟通,家庭和学校监护不力等原因,导致在校留守儿童学习的总体成绩低于城乡、农村正常家庭孩子。
(二)身心健康发展存在诸多缺陷。一是人格发展不健全。从个性特征上看,留守儿童常常会表现为两种倾向:要么内向、孤僻、不合群、不善与人交流;要么脾气暴躁、冲动易怒;或者过分淘气,做出一些特别的举动,来吸引老师注意自己。二是性格有明显缺陷。监护人管不了、不会管,外出父母则管不到,致使留守学生几乎生活在“无监护”状态下,无形中助长了其自私任性、霸道蛮横、逆反心理重、以自我为中心等极端性格。三是道德行为规范失常。监护不力、自控能力较差,留守儿童无法抵制各种不良诱惑,使其道德准则下降,容易出现厌学逃学辍学、打群架偷盗等不良甚至违法行为。四是身体健康状况差。由于农村医疗条件相对差、留守儿童生活卫生习惯不当等原因,造成他们身体素质较差,饮食和营养状况不佳。
(三)良好行为习惯难以养成。一是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等生活行为有待规范。80%的留守儿童生活质量较差、无规律,在个人卫生、文明礼貌等方面存在问题。二是组织纪律、学习方式方法等学习行为方面有待规范。留守儿童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比其他学生差,缺乏学习热情,消极、被动对待学习。三是加强身体锻炼、培养吃苦耐劳的精神等方面有待规范。
(四)安全保护有待提高。由于学校与家庭之间安全纽带衔接不上,学校不可能面面俱到,加之留守儿童自我保护意识较差、防护能力弱,监护人又普遍缺乏安全保护意识和防范防护能力,导致留守儿童伤人或被伤害等安全隐患无处不在,安全事件时有发生。
三、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从社会角度看,大量农民工进城以及城乡壁垒的存在是农村留守儿童形成的根本原因。城乡流动人口数量不断扩大,家庭化流动的趋势日益明显。但城乡二元结构、户籍制度以及中考、高考等制度形成的壁垒使进城务工人员无法将子女带在身边给予照顾,高昂费用、升学考试、各地教材版本不同等问题,直接推动了留守儿童这一群体的产生。
(二)从家庭角度看,亲情和家庭教育的缺失影响了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家庭教育在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家庭教育的实施者主要是父母,影响教育效果的关键因素是亲子关系状况。父母长期不在身边,孩子长期生活在缺少父爱、母爱的环境下,势必会对孩子的心理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也造成了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缺失,从而影响到孩子的学习教育、身心健康发展。
(三)从学校教育来看,课程设置与留守儿童身心发展不相适应、针对性管理缺失。家庭教育的缺失势必需要强化学校教育,需要通过教师、班级集体的温暖弥补亲子关系缺失对其人格健全发展形成的消极影响。但由于教育理念、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多方面的制约,农村学校很少开设专门的心理课程并配备专门的心理老师,也很少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学校针对留守儿童的管理制度缺失,大多没有建立跟踪管理档案,留守儿童的关爱工作得不到有效落实。
四、对策与建议
(一)从社会职能上,要强化政府行为和统筹协调力度
一是加强宏观调控。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研究,适时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异地入学等教育权益的公平享受和根本保障;同时在政策中做出具体规定,完善各地政府管理制度,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共管的领导体系和制定科学可行的部门组织协调机制,为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生活保障和教育保障。
二是完善县级留守儿童动态监测机制。建立全县统一的留守儿童信息化管理平台,统一规划、统一收集、统一管理,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数据库,实现动态、及时管理。
三是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实行寄宿制管理是有效加强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的最重要形式。尽快完善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的硬件设施,减少留守儿童的分散寄养造成的管理空档,减缓因思念父母而带来的心理压力。
四是规范留守儿童的社会化托管工作。大量就读于非寄宿制学校的留守儿童,其课外尤其是节假日期间的校外教育管理问题是一个亟待重视与规范的问题,建立校外托管中心或“留守儿童之家”等机构集中进行社会化教育管理势在必行。政府可以通过政策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文化补习、假期托管、文化娱乐等适应农村特点的服务机构,不断满足留守儿童的需要。
(二)从家庭教育上,要引导父母正确处理外出务工与教育子女的关系
调查显示,父母一方外出比双方均外出对孩子的影响相对要小得多。因此,父母外出打工时,如果没有可靠监护人,最好留一个在家,保持家庭教育的存在甚至完整。如果父母都外出,则要改变亲子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方式,要注意时间上不能相隔太久,原则上最好做到每个星期交流一次。在沟通内容上,不能只谈生活,应该全面了解其心理、身体、学习等方面的综合情况,让孩子感受到父母的关爱。在沟通方式上,除电话联系外,可以用书信的方式,这对于孩子的情感发展非常有帮助。还要与孩子的班主任、监护人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共同商讨教育的策略和办法,做到挣钱与教育子女两不误。
(三)从教育体系上,要重点加强农村中小学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
一是强化学校的教育责任。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努力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和监护条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教师责任,实施心灵关爱,引导留守儿童积极向上。已建成的农村少年宫要充分发挥其作用,丰富留守儿童课外活动。
二是健全与完善关爱留守儿童的相关制度。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师生谈心交友制度”、“家校联系制度”、“亲情沟通制度”、“师生结对帮扶制度”、“学校心理援助制度”等,以制度保障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落实。
三是建立校级留守儿童跟踪管理档案。学校要对留守儿童登记备案,分类区别对待,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管理。学校老师要经常与家长(监护人)联系,了解孩子在家的情况,多与他们沟通交流,慰籍他们残缺的感情。
四是在课程上大胆创新。在提供知识教育的同时,也要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对于留守儿童,更要在课程教学中加强健康教育、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有条件的学校要成立心理咨询室,专设心理健康老师,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帮助他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北京大学商事制度改革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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