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散客)就以下事项与受委托人(旅行社)达成一致,为保证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以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与标准
委托项目用√选择
1
□行李提取和委托
4
□抵离接送服务
7
□代订汽车
2
□联系参观
5
□代购文娱票
8
□代订饭店
3
□代购交通票
6
□代办国内旅游委托
9
□提供导游服务
说明
代购交通票
旅客姓名
身份证号码
行程
日期
时间00:00
航班号或车、船次
购票人电话
自
至
代订饭店
入住者
饭店名称及档次
客 房
住店时间
抵达时间00:00
订房人电话
类型
价格
自
至
委托事项总费用
元
委托人预付费用
元
余款偿付时间
委托代办费
元
交通票取票地点
二、违约责任
1.因受委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3.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4.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三、争议的解决方式
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约定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定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受托人(旅行社)(签章):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