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制作合同注意事项
想要进行广告制作,都要签署相关的制作公司合同,那么在签定广告公司制作合同时,要注意哪些内容呢?以下为您提供参考资料:
(1)广告设计的种类。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广告设计制作合同时,首先要明确广告设计的种类。广告的媒体是划分广告设计种类的依据,常见的有:①印刷广告,目前有报纸广告、杂志广告以及图书广告等。②电子广告,包括广播、电视、电影、电子显示屏幕、幻灯、录音带、录像带等。③邮寄广告,常见的有邮寄商品目录或商品说明书,邮寄宣传品和邮寄印有广告内容的明信片、挂历等。④户外广告,包括海报、广告牌、旗帜广告、气球广告等。⑤售点广告,包括陈列广告、橱窗广告及活人广告。⑥空中广告,有烟雾广告、空中投光广告、飞机飘旗广告、热气球广告等。⑦物品广告,印制在衣服物品上的广告。如将广告印制在手提包、购物袋、文具、衣服、火柴等用品上。⑧其他形式。
(2)广告设计方案。广告经营者根据广告主提出的要求,针对广告目标、诉求对象及所采用的媒体,提出广告创意,包括确定广告的表现形式,构思出广告主题的基本形象,同时对广告中的标题、副题、画面、说明、广告词等作出决策。广告设计方案制定的过程中或制定后要与广告主反复协商、修改。为避免纠纷,广告设计方案中涉及的质量问题,合同应详尽、具体规定。
(3)广告设计制作期限及验收。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设计制作完成的期限以及验收的方式、时间。
(4)广告设计合同的保密条款。由于广告经营者在广告设计制作活动中常会涉及广告主的一些商业秘密,这就要求广告经营者为广告主保密,不仅在广告设计制作合同履行中为广告主保守秘密,而且要在终止合同关系后仍为广告主保守秘密。
(5)广告设计费及支付方式。广告费,由广告经营者与广告主协商确定。广告费用的确定应本着公开、合理原则,一要看收取费用方即广告经营者所付出的劳动,即收取的费用与所付出的劳动或者风险应成正比;另一方面广告经营者要向国家有关机关(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物价部门)和社会公开自己的收费标准和办法,或得到广告费用支付方即广告主的认可。广告费的支付方式也由双方协商确定。
(6)违约责任。在广告设计合同关系中,可能发生的违约有:广告主不能按时提供有关资料,广告经营者不能按时、按质完成广告设计或制作,广告经营者违反保密条款给广告主造成损失,广告主不按时验收设计成果或不按约定方式、期限付酬等。对各类违约行为的责任,应在合同中有所规定,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7)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合同可以规定,因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成,可经仲裁解决,也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8)其他条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就双方认为有必要约定的条款进行约定,如规定质量标准、某些设计由广告客户完成等。
制作安装广告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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