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国进入“xx”普法的第4个年头。经过多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得到了显着提高,与20多年前“一五”普法启动之时已不可同日而语。
然而笔者通过对近年来基层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现状进行多方调研,深入思考,发现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与当前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存在诸多的不适应。
一、当前基层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总体现状
近几年来,基层执法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完善各类学法用法制度,努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大力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学法工作的落实
一是领导干部率先垂范。“xx”普法以来,每年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干部都能积极带头参加,参考率达100%。二是完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三是落实具体任务,实行工作责任制。
(二)不断完善学法用法机制,提高基层执法人员依法办案、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1、学法方面:基层执法部门大力开展各类法律培训,积极探索建立并完善学法用法机制,如普遍建立了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制度、学法登记、考试考核和任前法律考试制度。2.用法方面:为了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建立了错案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等,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突出抓好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xx”普法以来,基层执法部门着力从三个方面抓了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一是多层面抓好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的落实。从XX年开始,对在岗执法人员进行了全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开展了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培训。二是在行政执法窗口行业全面推行持证上岗制度,把掌握专业法律知识的程度与岗位分工直接挂钩,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三是把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与推行执法责任制、创建文明执法单位有机结合起来,奖优惩劣,推进依法行政。
(四)学用结合,整体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学法的最终目的在于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法律规定,表现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各个方面。一是“xx”普法期间,通过开展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使行政执法人员越来越认识到法律是管理经济社会、处理各种疑难复杂社会问题最有力、最有效的武器。从调研情况看,执法人员从学法用法的具体实践中感受到自身法制素质增强了,办事效率提高了,群众满意度上升了,学法用法热情也越来越高,有些执法人员从不主动学法到主动学法,增强了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二是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有了全面提高。许多同志形成了“遇到问题先学法、决策之前找专家”的工作思路。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少数执法人员对法律学习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法律学习摆不上议事日程,特别是对专业法的学习不够,还未达到学以致用的效果。
2.少数执法人员法治观念不强,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不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现象仍然存在。
3 .学法形式较单一。学法用法考核监督制约机制还需加强,学法用法考核刚性不足。
4、学法环节存在形式主义。平时号召号召,检查应付应付,考试抄上一抄成为有的部门和公务员普法教育的“真实写照”。这就导致部分公务员法律素质不高,行政活动缺乏科学性、严谨性和合法性。
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今后如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建议如下:
一是应把学法用法的意义看得更重一些。要继续下大力气抓好领导干部思想认识问题。应采取切实措施提高领导干部特别是部门和单位一把手对学法用法工作的思想认识。
二是应把公务员学法环节抓得更实一些。应进一步完善形式、充实内容、健全机制、强化培训、严肃考核,确保在学法环节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是创新学法手段,切实增强学法的实效性,提升学法工作的层次和水平。要打破以往常用的“集中式”、“灌输式”的学习方法,根据不同对象、不同单位,采用不同方法和手段,增强学法效果。
四是应把依法行政这根弦绷得更紧一些。时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逐步实现行政行为的规范化和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的法制化。
五是应把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得更严一些。在将来的学法用法工作中,应重点在严肃现有学法用法工作制度上下工夫,同时,还要探索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一些新的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六是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监督制约机制。完善监督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和监督力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检查。
七是以用促学,学用结合。行政执法人员要把用法作为学法的着眼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学用结合,在“学”字上下功夫,在“用”字上出效果,做到规范执法,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