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落实国家《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转变教育观念,为培养新世纪需要人才,打下坚实基础。
1、依据新《纲要》,对全体幼儿教育工作者进行三个层次的培训: 一是县(市)区级视导员培训;二是幼儿园园长培训;三是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全年)。
2、上半年开展认真学习《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活动,并进行知识竞赛(10月)。
3、在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为指导运行一学期后,九月份开展“落实新《纲要》,树立新观念,运用新方法教育活动的评优”活动。
4、依据新《纲要》,修订新的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标准,以指导工作。 (6――7月)
二、加强对幼儿园(班)的规范化管理,协助各区教育局做好迎接省里对吉林地区8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的复检工作。争取新培育晋升省级示范园一所,市级示范园1――2所。加强一类园管理;指导各县(市)区严把私立办园准办关,并对其加强过程性管理。(全年)
三、继续开展幼儿创造性实验研究,“六、一”期间,开展“幼儿艺术教育成果汇报”活动。
四、巩固农村幼儿教育成果,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加大桦甸、磐石中心幼儿园工作力度,使之有2/3以上乡镇建立幼儿园。使全市中心园发挥好对村小的教育示范中心、培训教研中心、科学研究中心的作用。
五、在幼教领域内继续深入开展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幼儿创造性实验研究”的课题滚动工作。搞好开题,分步骤实验,课题成果推广等工作,把素质教育细化到实际工作中。
六、搞好幼儿教育专业委员会换届工作,开好第五届幼儿教育工作年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