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是全市地税系统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地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一年,我局按照市局关于宣传工作的有关部署,本着进一步推动全系统税收宣传工作,服务全局的原则,明确思路,强化沟通,注重实效,较好地完成了2010年的宣传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明确思路,为宣传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市局办公室工作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马上将会议内容向局长办公会进行汇报,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要求各个部门积极配合宣传工作,将全系统的工作及时宣传出去,塑造地税系统新形象。我们以市局宣传工作考核办法为依据,制定了《2010年宣传工作计划》。在充分研究讨论的基础上,制定了全年宣传工作思路,即:新闻宣传立足于《衡水日报》,积极拓展《地税周刊》、《河北税务》的上稿率。宣传活动的开展与系统内日常工作相结合,做到重点工作重点宣传,日常工作经常宣传,逐步提高社会各界对地税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把握今年重点工作,推动宣传工作开展。
我们紧紧把握今年各项重点工作,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地税工作在社会中的形象。如:《地税周刊》等栏目相继对我局税收宣传月宣传情况、纳税服务、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等2010地税重点工作方面进行了报道。
经过上下共同努力,全年共外投稿件40余篇,其中,《衡水日报》采用2篇,《河北工人报·地税周刊》采用4篇,《河北税务》1篇,其他媒体1篇,《衡水新闻》采用2篇,《阜城新闻》采用4篇。
三、突出特色、注重实效,深入开展税法宣传活动。
一是开展大型集中宣传。4月3日,正值**大集,**县局组织税务干部在南市场繁华路段设置了税法宣传台,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难问题,征求群众对地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此次宣传,发放宣传小册子5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余人次,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是以花为媒”搞税宣。被国家林业总局命名为“中国**之乡”的**县杏梅栽培面积已达7万余亩,四月正是**花开的季节,我局提前谋划,针对游客集中欣赏**花的有利时机,组织10名税务骨干,进驻“**花节”,为杏梅种植户和来往游客宣传讲解税收政策,内容侧重于国家税收用途、纳税人权益、发票使用、发票真伪鉴别方法、个体集贸税收等,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三是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利用县电视台在晚上黄金时间滚动播放“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等税收宣传口号,并开办专栏讲解税收政策。
四是举办一次税法培训活动。组织相关纳税人进行集中培训,宣讲新《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个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自行申报办法》等,以提高全民自觉申报纳税意识,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工作。
法院研究室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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