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食药监局《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新食安办〔2014〕31号)精神,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提高我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饮食安全,镇食安办精心安排部署,组织相关部门和村(社区)全面开展了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排查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为切实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于9月初开始至11月底结束。现将我镇开展“四打击四规范”以来的食品安全检查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周密,确保食品安全“四打击四规范”有序进行
9月1日,镇政府组织召开了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会议主要针对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四打击四规范”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对食品安全检查的组织领导和相关事宜做出了明确安排,对检查的范围和重点内容、方式和时间安排提出了具体要求,成立了食品安全整治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印发了《普兴镇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认真配合协助食安办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食品市场突出问题,夯实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基础,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
二、突出重点,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食品安全生产整治
通过开展“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我镇农村食品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实际,加大风险隐患排查.集中力量开展“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
(一)在整治期间严厉打击取缔无照无证生产小作坊行为,对辖区黄渡场镇、火车站场镇、普兴场镇和校园周边20余家家大小餐饮店、31家大小超市食杂店、5家药店、3个批发、集贸市场等展开了“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对检查出部分未办理和正在办理相关证照的小作坊、小餐饮进行了督促限时办证,特别是在国庆假日前后期间不定时,分时分段,在临近午饭时间进行了突击检查,对大小作坊、餐饮的厨房、操作间、库房以及餐饮店食用油来源、餐厨垃圾废油去向登记等相关台账记录进行严格检查、规范,查找生产经营死角、对照检查,看是否有无“五无”违法行为。切实摸清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基本情况;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二)加强检查整治工作,积极发动各村(社区)食品信息员和群众监督等方式的优势,结合实际,开展了十个方面的整治工作;
一是全面动员部署;
二是实事求是及时报告11个村(社区)食品安全动态;
三是分点分类与7家涉及使用罐装煤气的餐饮商家签订了安全防火灾责任书;
四是分时分段动态检查;
五是属地多元化管理;于10月14日配合县食药监局等单位,对火车站农贸易市场1处民生工程生猪肉溯源扩点工作开展进行检测系统的安装与使用。
六是刊发专栏(政府食安办宣传栏一期);
七是刊发专栏(政府食安办宣传栏二期)
八是针对生产食品小作坊;11月5日配合县食药监局等单位,取缔袁山村6组一处违法生产“黑作坊”的豆腐干加工厂,对其进行责令停止生产的决定。
九是生猪溯源验收;做好这项民生工程既是对人民群众的负责,又可以做到实时实地“四打击四规范”农村食品市场安全的目的,于11月11日进行检查验收。
十是村开设食品安全宣传专栏;做好厨师及帮工统计这项工作,既是对人民群众办群宴(酒碗)的负责,又可以做到实时“四打击四规范”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的目的。在三个月的检查整治中,分步骤进行“四打击四规范”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效果。但也同时暴露了一些实际问题;
三、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隐患
我镇作为天府新区新津分区重要组成部份,各项目快速推进,发展加速,导致外来人口激增和餐饮行业迅猛发展,食品安全工作的压力也快速增加,特别是各类工程加紧建设,随之而来的许多无证无照的临时小食店、路边摊、出现在学校工地周边。这些因社会需要暂时存在的,按相关规定应立即打击取缔却只能转为加强监管对象的小食店等因素,加之我镇食安办工作人员少、大部分是兼职开展工作事多人少的特殊情况,成为了我镇的食品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隐患。下一步工作加强整治、扎落实;
四、强整治,扎落实
认真组织,务求实效,继续开展2014年底至2015年初的“四打击四规范”整治工作。扎扎实实抓好农村食品安全的各项相关工作,配合协助完成好县食药监局开展的各项工作,深入基层、深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取飞“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下一步整治,加强督促检查,分级细化,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于妨碍监管执法的生产经营者,我们将依法严厉查处,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延报、等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我们将严肃追究责任,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食品市场综合治理,强化社会共治。
电气部门安全生产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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