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严格执行《道真自治县公路管理所20xx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切实加强民爆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关于对民爆等危险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的通知精神,遵照县局的指示,结合公路养护施工实际,11月10日-12日,我所在全所范围内进行为期两天的民爆等危险物品安全检查。现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领导
我所成立了由所长任组长、副所长任副组长、其他管理人员为成员的民爆等危险物品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此次检查由领导小组与相关道班班长和道真至镇南公路(道真段)安保工程建设施工负责人一起对民爆等危险物品进行安全大检查。
二、建立健全制度
针对民爆等危险物品的管理,我所落实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落实机制,并制定了方案:制定了民爆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治措施,明确了所机关和各道班以及施工单位兼职安全员和消防员,填写民爆等危险物品登记表,总结民爆等危险物品管理工作。
三、严格检查标准
在检查过程中,我所严格按照上级提出“全面排查、不留死角”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民爆等危险品检查整治的要求,对各道班和道真至镇南公路(道真段)安保工程建设工地进行检查,严格按照以下6条民爆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的检查标准执行: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接受当地公安机关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督促检查。
2、实行民爆等危险品必须由专人负责分类保管。保管员应选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的人担任。
3、施工单位的民爆等危险化学品保管地必须配齐安全消防设备,经常对其进行检查,保持其良好性能,保证应急时正常使用。
4、建立民爆等危险品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购买、收存和发放时必须进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5、发现民爆等危险品丢失、被盗或不安全因素,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
四、检查结果
我所各队、组、室、班、点和职工住宿区均无民爆等危险物品,各施工单位石料场的易燃易爆物品的购置、运输、保管和使用都符合规定,出入登记帐目相符,无违规操作情况,也无其它危险化学品,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都有了进一步提高,确保了我所公路养护管理事业持续平安稳定的发展。
秋季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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