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学校纪委、监察室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进符合学校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学校在新起点上开创新局面实现新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坚持教育为先,着力构筑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1.扎实开展岗位廉政教育。结合中层班子换届调整,校纪委书记对新聘任上岗的245名中层干部分批进行集体廉政谈话,明确要求大家牢记责任,不负重托,廉洁从政,依法履职,做认真践行、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模范。所有中层干部均签定了《廉政承诺书》,向组织做出廉政承诺。
2.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警示教育。组织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校纪委购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读本》320册,做到中层以上党员干部人手一册。校党委和各院级党委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通知精神,校纪委、监察室下发《关于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重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政提醒。组织领导干部开展全国防治“小金库”知识有奖竞答活动、参观“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参加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庆祝建党90周年文艺汇演,推荐上报省纪委廉政公益广告创意作品11件,举办反腐倡廉专栏37期,营造了浓厚的校园廉政文化氛围。
3.继续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活动。按照“广大群众了解,党员干部知晓,领导干部熟知,纪检监察干部精通”的要求,突出抓好中层及以上党员干部的学习,即抓党委常委带头学,抓中层干部强化学,抓纪检干部率先学,抓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干部重点学。为检验学习成效,在专题学习、个人自学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中层干部学习宣传贯彻《廉政准则》知识测试,全校245名党员干部均做了答卷,做到了以测促学、以学促廉。
4.召开了校纪委六届六次全委会,认真传达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0年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11年学校纪检监察工作任务。
二、坚持制度为本,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1.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机制和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将反腐倡廉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单位本部门的总体规划,融入中心任务之中。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与全校所有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2.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印发了《关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制定了学校《党务公开目录》和《基层党委、党总支党务公开目录》,完善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规范了公开程序,明确了相关部门责任和公开的内容、范围、时限、方式等。设立党务公开电子显示屏和公示栏,党务公开专栏网页和各责任部门专题网页正在制作中。各院级党委根据学校部署和要求,认真制定本单位《实施办法》,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3. 完善领导班子民主决策机制。协助有关单位修订《山东师范大学工作规则》,对学校党政领导成员及机关部门、直属单位负责人的职责和工作规则作出明确规定,促进了学校各项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配合组织部修订《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理顺了党政关系,规范和完善了学院重要问题议事决策程序,有效形成学院党政相互配合、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提高了民主决策水平。
4.完善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制度。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完善对音体美等特殊类型考试的制度,实行派驻考场纪检监察员制度、评委抽签和回避制度、外聘评委专家制度、考场封闭管理制度、抽签确定考生考试顺序制度等。加强技防能力建设,学校筹措专款购置金属探测仪、无线信号监测仪、指纹识别仪、电子计时计量系统等,考场安装屏蔽仪和全程录像设备,评委和工作人员手机全部上缴,杜绝了人为因素的影响,有效防止了违规操作。
5.完善对招投标监督制度。在认真总结经验并借鉴外单位好做法的基础上,学校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监督制度,细化工作流程,规范操作程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严密、科学的招投标工作体系和操作规程,着力把好“七关”,即:严把招标项目关、严把招标文件制定关、严把招标信息发布关、严把投标单位资质关、严把评委评审关、严把招标资料归档关和严把招标项目验收关,坚持廉政告知书制度、抽签确定评委制度、实名投票制和回避制度等,构建了“不能为”的防范机制。
6.完善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制度。认真贯彻中央“四项监督制度”,完善组织、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定期情况通报制度。坚持和完善纪委书记同中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拟提拔任命干部在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前,听取纪委的意见,有效避免用人上的失误失察。
三、坚持监督为重,加强对学校重要工作、重大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加强对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根据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协助有关部门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成立督查小组,多次召开落实整改工作协调会,及时对整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9月26日,巡视组来校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对整改落实情况给予充分肯定。
2.加强对换届调整工作全过程监督。按照中央“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换届纪律要求,开展“换届我承诺”活动,营造了昂扬向上、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纪检监察部门对民主测评、统分计票、竞岗面试、组织考察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实现了工作程序民主、公开、透明,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在筹备召开学校第七次党代表大会过程中,重申换届纪律要求,凡是提名为两位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均向组织做出遵守党代表大会选举纪律的书面承诺。
3.加强对中层领导班子和干部的监督。结合中层领导班子换届,对全校负有经济责任的中层干部进行了离任审计,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配合有关部门对各中层领导班子的工作情况,班子成员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落实年度工作目标进展情况,贯彻执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维护领导班子团结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促进了中层领导班子建设,激发了中层领导班子和干部的工作热情。
4.加强对人事工作的监督。协助有关部门改革职称评审办法,修订《山东师范大学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纪检监察工作暂行规定》,专业技术评审工作进一步规范。全程参与人才招聘笔试、面试,加强对人才招聘的监督。
5.加强对财务管理、招生和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复查工作,各单位党政负责人签署“小金库”专项治理复查工作承诺书,防治“小金库” 的长效机制基本完善。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全程监督专升本、本专科生、研究生特别是艺术类专业测试等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在招标过程中,严格招标程序,严审投标单位资质,严肃招标纪律。1年来,校纪委、监察室先后对49个招标和竞争性谈判项目实施了监督。
四、坚持惩处为戒,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一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6件(次),查办上级批办件7件,协助调查取证2件,属于一般错误的,都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属于工作方法问题的,督促并帮助当事人所在部门、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属于违纪的,均进行了查处。今年,共查办招生考试违纪案件、失职渎职案件等各类违纪违法案件4件,1人受到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1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发挥了“查办一案、规范一面、教育一片”的作用。
五、认真开展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1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印发了《山东师范大学2011年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开展了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为方便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纪委﹑监察室在网页上设立教育行风民主评议专栏,公布了电子邮箱和热线电话,设置了征求意见箱。各学院、各单位(部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纠建并举和以评促纠、以评促建、以建促防、边评边改、评改结合的原则,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自查、强化措施整改,扎实开展教育行风自查自评自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的教师说,本次教育行风评议工作,认真扎实,不走过场,效果很好。
六、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按照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部署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学校第七次党代表大会精神,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扎实开展承诺、践诺、评诺活动。加强学习研讨和调查研究,2位同志分别参加了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举办的教育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和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辅导班。切实加强纪委监察室组织建设,在学校第七次党代表大会上顺利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纪委领导班子,进一步优化了领导班子结构。在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的同时,进一步增强了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师生员工的监督,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一年来,在省纪委、省委高校工委的领导和关心下,在学校党员干部和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得到上级的肯定。学校被评为全省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1人被评为全省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先进个人。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亟需加强和改进。比如:少数党员干部对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在思想认识上还有差距;体现学校特点的惩治和预防体系还需进一步完;针对当前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反腐倡廉理论研讨不够,等等。对存在的上述问题,在新的一年里,要加大措施,狠抓落实,努力取得我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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