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厂库房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制定目的:
1.1 使各类物料之供应达到适时、适地、适量,使产品制造得以顺畅进行而无断料、大量滞积、虚占仓储空间等情形。
1.2 使仓管作业规范化、制度化。
2. 适用范围
2.1 适用于玩具仓库、开发工程科布料仓库、生产原辅料、零配件(含包装物)、零星物料及半成品成品之仓管作业。包括仓库规划、收料作业、储存、领(发)料作业、退料、呆滞废料处理、盘点等作业。
3. 管理单位:
3.1 仓管部门负责本规定之制订、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3.2 总经理负责本规定的制订、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二、内容:
4. 仓库管理职责:
4.1 仓管部门负责:原料、辅料、零星物料、成品、外发半成品之仓储管理。
4.2 工厂各科(车间)、采购、品管、PMC等部门负责在同仓管部门进行配合作业时执行本办法之相关规定。
4.3 各科(车间)负责已领物料的储存、保管及区域规范,PMC部门负责其审核及稽核。
5. 仓管原则
5.1 所有物料、产品均需经品管判定合格后(特采除外)方可入库,其状态标识卡需附于显著位置。
5.2 做好仓储的区、储位规划。所有物料、产品不可露天存放,也不可直接置放于地上(特殊包装者除外),均应按库区、储位配置存放,同一种类、或同一批量应以集中放置为原则,物料叠放时要上轻下重、上小下大,高度一般不得高于2.5M。
5.3 物料以先进先出为管理原则,先入库者优先发放。对有保质期限制的物料,应采取进库日期和有效终止日期登录管理,严格要求先进先出。
5.4 物料进出一律凭单作业,只要物料异动发生,即登录物料卡,手工帐和异动计算机帐务,确保料卡帐一致。
6. 仓储安全管理
6.1仓库应在温度、湿度等方面满足所存放物料的特性需求,配备(本文转自实用工作文档频道)防火(爆)、防盗、防潮、防腐(蛀)等安全设施,以保证物料的品质。对危险品应予以隔离储放。
6.2仓库严禁烟火,不得带入火种(火柴、打火机等)。
6.3仓库物料应叠放整齐,保证通道畅通。仓库管理人员下班时,应巡视仓库并关闭门窗、电源。发现安全设施损坏时要立即报告,并记录在检查表上,采取紧急措施。
6.4 违反上述规定者未造成损失时记大过处分,造成损失时予以开除处分并追索其赔偿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 人员管制
7.1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对确因公需进入仓库的,应遵从仓库管理人员的指挥,仓库管理人员应予以监督、要求。
7.2 仓库管理人员应明确各自管理区域,不得擅离职守。
7.3仓库管理人员应建立代理制度,并适当进行轮调以熟悉各类物料及其储位。
7.4仓库管理人员异动时,应由仓库主管监督对其所经管物料进行全面盘点交接,无误后方可正式异动。
7.5违反上述规定者未造成损失时记大过处分,造成损失时予以开除处分并追索其赔偿或追交司法机关处理。
8. 物料管制
8.1 严格仓储内部管制,保证料卡帐一致,为PMC等部门提供正确的库存信息。
8.2 对于常用物料必须由PMC主导与仓管、采购、生产等单位协商拟定最低、最高存量及安全存量标准,呈请公司最高主管核准实施,以保证安全库存量,后续应每半年重新核定一次,酌情调整。
8.3 A、B、C分类管理
8.3.1 ABC库存分类法。A、B、C库存分类法按物料的单价、物料获得的难易程度以及生产需求性是否紧迫、数量大小来划分,以将最大的精力用于对公司可能产生最大影响的少数种类的物料上。具体分类﹕
A类﹕所有按标准单价年度需求量从大到小排序的累计金额70%前面的物料。
B类﹕除A、C以外,均为B类物料。
C类﹕按标准单价年度需求量从大到小排列的90%后面的物料。
8.3.2 A、B、C分类由PMC主导与开发工程科、资材等部门共同确定。一般情况下每年底结合年度预算资料一次设定,也可以由PMC单位通过计算机系统逐一的维护。
8.3.3 仓管单位应定期对ABC类物料进行盘点,同时通过计算机系统维护。
8.3.4 ABC盘点容差值﹕A类﹕0.1%﹔B类﹕0.4%﹔C类﹕1 %。容差值是指允许误差量与实际在库量的百分比值。
8.4 时效管制与呆滞废料处理
8.4.1 对有保质期要求的进库物料必需张贴时效管制色标,色标分类﹕红色有效期为6个月,绿色有效期为12月,白色有效期为24月,于色标上注明进库时间以示区分,并列明细管制。
8.4.2 除特定注明物料外,一般物料、成品均以12个月有效期限。
8.4.3 仓管人员对过期物料(或成品)在投入使用(或出货)前应联系品管人员进行重新检验,作出处理。
8.4.3.1检验合格可重新投入使用的物料,再次库存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否则依呆滞料处理。
8.4.3.2 检验不合格者依呆滞料处理,或由PMC单位安排生产部门进行重检。
8.4.4 对于三个月以上没有任何批量出库异动者(指计划内领料作业,盘点异动、样板领用等除外),超过12个月不用的机器设备工装夹具,视为呆滞料,仓管单位应每月反馈呆滞料信息并积极追踪处理。
8.4.5 废料是指制造加工过程中所遗留下来或是被用坏的残物,废料一律由使用单位开立报废单,由相关部门判定再交由负责部门审核后方可报废。
8.4.6呆滞料废料须隔离存放,呆滞料废料处理如下:
行政科
●退还供货商(打折)
●以不保用售予其它使用者
●售予中间商
设备
开发工程科
财务部门
总经理
●以不保用售予其它使用者
●售予中间商
工装、夹具
开发工程科
财务部门
行政科
●售予中间商
计量器具
品管科
财务部门
行政科
●售予中间商
半成品、
成品
业务部
财务部门
总经理
●售予中间商
●公司自用
●其它处理方法
办公用品
总务科
财务部门
行政科
●售予中间商
●公司自用
●其它处理方法
a. 公司自用
定期将呆、废料清单给各部门或传阅,决定是否能在公司内部使用。
b. 退还供货商
呆、滞料以新品或废品方式退还供货商,以有利价格和供货商协商。
c. 以不保用方式售予其它使用者
废品可以卖给其它公司就它的现有状况加以利用,此种方法往往能得到较高价格。
d. 售予中间商
中间商是指从事呆、废料的收集、分类及加工的专业性中间商,当物料为不能使用的废品,且数量太少,不足以直接售予使用者,这些中间商被利用作为处理废品的途径。
8.4.7 价格协议
8.4.7.1 浮动价格协议:呆、废品的价格是随呆、废品处理时市场行情而定,销售条款所涵盖的期限由一个月到一年不等;
8.4.7.2 固定价格协议:买、卖双方谈妥的确定价格,中间商定期提货;
8.4.7.3 临时议价等。
8.4.8 程序
8.4.8.1 正常情况下,各单位每月定期填报呆、废料处理清单,向相应的负责部门申报,将物料清楚地分类、标示;
8.4.8.2 负责部门填写呆、废料处理申请单申报处理,确定最终处理意见,并指定负责人及检查人。
9. 仓储规划与物料卡管理
9.1 仓管应规划及悬挂储位标示图与各类警示牌如严禁烟火等。
9.2 仓管员应根据材料之特性、体积、数量、时间、包装方式、搬运工具及路线等,规划适当之储存空间储位。
9.3 物料储存以一位一料一卡为原则,如储位不足时,可将下述各项合并存放于同一储位:
a. 存取频率低者
b. 数量极少者
c. 容易分辩者
成品仓储以客户别为原则(同一客户成品存放在相同区域)
9.4 各项物料需确实存放于规定之储位,如储位不足存放时,仓管员应规划暂时存放区,待储位充足时,随时整理至指定储位。
9.5 物料卡设置
9.5.1 每种物料都必须设置其相应之物料卡,物料卡上详细说明物料之料号、品名、规格、型号、客户和储位。
9.5.2 所有物料卡之表头(含料号、品名、规格) 数据。
9.6 物料卡摆放
9.6.1 有序﹕物料卡按料号的大小顺序排列。
9.6.2 就近﹕仓库各区根据物料的存放位置,将物料卡摆放在离物料最近处。
9.6.3 异动:每日将有异动的物料卡单独放置在物料卡架上,以利于每日核对异动状况。
9.7 物料卡记帐、存盘
9.7.1 物料进出库区动作一经发生必须在10分钟内登记好物料卡后,每日下班前将相关单据录入计算机帐。
9.7.2 登记物料卡时,需注明进出库动作的日期、进库或出库数量,及时结出余数,并注明原始凭证号码。发现料卡差异时,应即查明不符原因并提出处理对策获核准后方可下班。
9.7.3登记物料卡时,不能越行填写,字迹需清楚、端正且不得涂改、不得用红笔填写。若意外填错,涂改须经权责主管签章核准。
9.7.4 物料卡用完之后,必须按库区、年份、流水号顺序进行存盘。物料卡的存盘年限为一年,过期物料卡由财务部门作废销毁。
10. 循环盘点
10.1 物料管理员每日必须对发料异动后的余数作计算机帐、实物帐(物料卡)、手工帐盘点与核对,确保异动及时入帐,料帐准确,盘点无误时物料卡方可再置放回原位。
10.2 财务部门每月组织全公司仓管单位进行一次循环盘点(抽盘),仓管单位必须全力配合。同时对盘点差异部分要找出原因,进行盘盈盘亏处理。
10.3 盘盈、盘亏之处理
10.3.1盘盈、盘亏数额,各仓库管理员必须填报原因,层呈后送(副)总经理核准, 凭单异动物料卡和计算机帐目。
10.3.2盘点结果查核﹕盘点表录入后须当天送财务部门,对于盘亏额在容差范围之外或金额数量绝对值较大的,仓管单位须附上原因说明呈报公司最高主管,予以追究责任。
11. 定期盘点
11.1 公司依财务作业需要,每一年度年中(6月30日),年末(12月31日)应进行全公司范围的财产盘点。
11.2 定期盘点由财务部门组织,分为初盘、复盘及抽盘三个阶段,其中初盘、复盘由各物料(含现场使用物料、在制品、成品)管理部门内部进行,抽盘由行政科、财务部门等抽盘人员进行(同时配合外部会计师验盘)。
11.3 定期盘点具体方案由财务部门于盘点实施前二周做出并下达,信息部门提供计算机协助。
12. 接收、发放及退料作业(进出库管制)
12.1 原辅料、零配件(包括委外加工件)以及零星物料接收作业
12.1.1 接供货商来料,仓管员依物料需求表订购单或外发加工合同和交货单(供货商送货单)、实物核对无误后,清点数量,并在交货单(供货商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暂收依据。将物料置放于待检区,填写检查通知单,通知检验人员做进料接收检验。
12.1.2 进料接收检验按《进料检验程序》进行。(详见附件)
12.1.3 来料检验完成后
1) 检验人员依检验结果填写物料检查报告一式四份,品管部门存底一份,其余三份(分别为仓管联、采购联、PMC联)送往仓管办理入库实收作业。
2) 仓管对允收物料或选别及特采物料办理入库。
a.依实际入库物料的型号/规格、数量等填具实际入库数量,仓管员在进货单(一式四份)上签章确认,一份仓管存根,其余三份送采购审核,采购留底一份,其余分发一份给供货商作为接收的依据,一份送财务部门作为付款审核凭据,仓管员将接收物料按物料类别放置指定位置。
b. 依进货单 填具物料卡及登帐。
c. 对有储存期限要求的物料,于物料卡上标识,留意存放日期。
d. 按供货商、进料日期,对物料给予进料批号的编号,并在物料卡上标识,以作为追溯线索。
e. 对选别及特采物料应予标识,并在物料卡上登录备注。
3)仓管对经检验判定不合格的物料或拒收物料,配合进料检验人员予以标识、隔离,并反馈采购部门及时处理。
12.2原辅料、零配件(包括委外加工件)以及零星物料发放作业。
12.2.1仓管员依据生管发放的领料单以及外发物料明细表备料,备料时要复查物料是否齐备有异常时立即向PMC反馈。对领用部门的计划生产用量依领料单、外发物料明细表发放物料,不得多发,填写实发数量并签章。零星物料凭经领用单位权限主管核准的领料单申请领料。
12.2.2仓管依据总经理签章核准的超耗申请单 及超耗领料通知单上的请补码量发放申补物料。
12.2.3仓管对原辅料、零配件发放,按先进先出的原则执行。
12.2.4仓管依据外发加工合同和外发物料明细表,发放委外加工品,由领料者点数验收,发放者、领料者签章确认。
12.2.5仓管发放作业时:
A.依据外发物料明细表、超耗申请单,填具物料卡,并登帐。
B.对进料批号、制令单号及选别及特采的物料,必要时应在 外发物料明细表上标示另加备注。
12.2.6 对多余物料或使用中发现的不良物料,依据有车间主管签章确认、不良退料应有品管部门确认的退料单办理退料(一式三联,一联存根,二联仓库,三联PMC)。
A.不良物料,予以标识、隔离、及时处理;
B.非不良物料,放置指定位置,填具物料卡,依退料单登帐。
12.3 物料、成品接收作业
12.3.1 仓管依据有成品检验人员签章确认合格的物料/成品/半成品入库单办理入库(一式三联,一联存根,二联仓库,三联PMC)。
A.核对型号、数量等无误后,填写实际入库数,仓管员在物料/成品/半成品入库单上签章确认。
B.将成品放置指定位置,堆放整齐。
C.依物料/成品/半成品入库单登帐。
12.3.2 仓管对必需退库的成品,依据有总经理核准签单章确认的退料单办理退库。
A.先予以标识、隔离,通知成品检验人员检验确认品质状态,体现于退料单。
B.合格成品,核对型号、数量,填写实际退库数,在退料单签章确认,将成品放置指定位置,堆放整齐。
C.依退料单登帐。
D.不合格品核对型号、数量,填写实际退货数,在退料单签章确认,配合成品检验人员予以标识、隔离,及时处置。
12.4 物料、成品出库作业
12.4.1仓管依据生管开具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核准签章确认的出货通知单办理出库。
A.依业务部开具的销售出库单 (送货单)核对型号、数量等无误,出货者、仓管员在销售出库单 (送货单)上签章确认。
B.依销售出库单 (送货单)登帐。
12.4.2仓管必须隔日向PMC、采购、财务呈报库存情况,以库存表体现。
工信部消息:正在完善电信法草案有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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