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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调研报告【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和党中央、国务院相关文件,努力促进残疾人就业,推动残疾人事业科学、和谐、跨越发展,结合**县实际,我认为搞好残疾人就业工作重点在技能培训,着力点在帮助残疾人转变就业观念,推动残疾人就业工作不断发展。
一、正确引导残疾人的就业观念
**县有各类残疾人3.8万多人,在具备一定生产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当中,他们对就业的认识和选择差距较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对就业缺乏正确理解。认为就业就是到机关工作,去工厂上班,而自主择业、自主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谈不上就业,只是挣钱混饭吃; 二是部分残疾人好高骛远,尤其是年轻残疾人由于听力语言和身体方面缺陷,他们生活的空间小,吸收外界信息少,对社会了解不够,在看待人生问题和选择就业方面往往脱离现实; 三是依赖思想严重,缺乏主动择业意识,在他们看来,国家有法律和政策,安置残疾人就业是政府和社会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因此等待政府来安排,缺乏主动性; 四是广大农村残疾人文化素质过低,就业空间狭小,对残疾人就业的政策不理解,缺乏自主创业意识。 针对这些问题,我认为要正确处理好残疾人就业问题,必须让残疾人树立正确的就业观,这就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残疾人工作者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和引导,使残疾人能够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主动顺应时代发展潮流,自觉树立“只要依法从事有一定报酬的劳动,对社会发展做贡献,都属于就业”的就业观,努力实现就业思路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就业追求由理想型向现实型转变,就业心理由自卑型向自信型转变的三个转变。通过就业观念的转变,促进残疾人大胆创业。
二、抓好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残疾人就业素质
为进一步增强残疾人的生活自信心,使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能够发挥一技之长。近年来,**县残联根据各类残疾人的不同需求,采取多种形式对不同类别的残疾人进行了盲人按摩等职业技能、种植和养殖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从目前的情况看,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发展还很不平衡,培训方式方法还不够灵活,联系当地实际与残疾人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不够紧密,培训工作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部分宣传工作没有到位,残疾人对培训工作的认识不深,参与培训的积极性不高,效果还不很明显等等。要解决好上述问题,应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要搞好调查分析,对社会职业变动趋势和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认真搞好调查研究,明确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的方向和目标,并在劳动适龄人口中,对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开展问卷调查,掌握他们的就业意向;组织他们进行个人素质和特点的测试,对其职业能力进行评估;通过深入残疾人当中,面对面地帮助残疾人了解其职业状况,掌握求职方法,确定择业方向,真诚地向他们提出培训建议,并负责向就业训练机构推荐。对从事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联合创业的残疾人,政府及残疾人工作部门要积极地向他们提供开展和生产经营方面的咨询服务,并给以资金和政策上的扶持,帮助他们开好头,起好步。 第二,政府各有关部门所办的职业培训机构,要将残疾人纳入培训计划随班培训,还可根据市场需要和残疾人的具体情况单独开设培训班,残联要积极做好协调工作,对在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中学习且生活困难的残疾人,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应酌情给予补贴。 第三,区分层次因人施训。政府各有关部门及企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要切实抓好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在岗与转岗残疾职工的职业培训,并为其在培训或进修期间的学习、生活提供保证。农村残疾人职业培训应以乡镇为单位,在县残联和县劳动和人社部门的指导下,依托当地各种形式的实用技术培训和科技扶贫活动,对残疾人进行随班培训或单独设班培训。 第四,积极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要通过定期不定期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检验培训质量,展示残疾人实际工作成果,并以此调动广大残疾人的积极性。
三、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搭建残疾人就业平台
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关键是把对残疾人从传统意义上的生活救助性安置中解脱出来,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市场的轨道。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在认真做好集中和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同时,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积极探索具有地区特点的“多元化”市场就业模式。在城区方面,要积极挖潜,多形式、多渠道推进残疾人就业。一是要通过建设庇护工场,集中安置轻度智力、精神残疾或中度以下肢体残疾人从事劳动,实现就业;二是鼓励兴办、依法监管福利企业,稳定发展残疾人集中就业;三是建立落实政府购买岗位、对个体经营资金支持、税费减免政策,推动就业;四是鼓励和扶持残疾人个体从业经营,实现自主就业;五是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推动高校毕业残疾学生到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就业;六是依托街道、社区开发,购买公益性岗位,帮助残疾人实现多种形式的就业,千方百计扩大就业面。在乡、镇、村方面,要因地制宜,逐步形成“集中安置与个别扶持”相结合的就业格局。在有企业、农业产业化程度较高的乡村,全力做好残疾人农民向工人、市民转型工作。一方面由劳动服机构组织他们进企业或就近劳务输出,使他们通过劳动实现自食其力,另一方面要在项目和资金上扶持他们个体就业,通过实施小种植、小养殖、小商店、小加工厂、小个体等工程,促进和鼓励残疾人个体从业,并从政策上给予优惠,从技术给予指导,在经营销售上给予帮助。另外,还应通过建设残疾人扶贫就业基地,帮扶或带动贫困残疾人就业或从业,实现残疾人脱贫致富。 做好残疾人各项工作,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就目前我县情况看,做好以上工作,对于残疾人就业将会起到促进和提高的作用,对于整个残疾人事业的发展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残疾人调研报告【二】
吉林省多重残疾人状况分析报告
多重残疾人数和残疾人等级状况
本次调查多重残疾总人数为357人,占全部残疾总人数的比例为 17 %。 等级分布:一级占47%,二级占17%,三级占23%,四级占13%。
分布差异:①层间分布差异。我们比较的是8个层面的情况:较发达的市区(朝阳区、昌邑区、龙潭区、二道区);其他地级市市区(洮北区、东昌区、二道江区);东部山区县级市(延吉市、临江市);中部平原县级市(榆树市、公主岭市、九台市、舒兰市、蛟河市);西部平原县级市(大安市);东部山区县(抚松县、安图县);中部山区县(农安县、梨树县、永吉县);西部平原县(长岭县、乾安县)。较发达市区占20%,地级市占14%,东部山区县级市占12%,中部平原县级市占23%,西部平原县级市占4%,东部山区县占9%,中部山区县占12%,西部平原县占6%。即较发达市区和中部平原县级市所占多重残疾的人数比例大一些。②年龄分布差异。60岁以上人群在多重残疾的各个等级中基本占多数比例,0~14岁人群的残疾明显少于另外两类人群,即年龄越大,多重残疾的发生率越高。
多重残疾人群的社会活动和参与能力分析
理解与交流能力:多重残疾中无障碍者占16%,轻度障碍者占41%,中度障碍者占16%,重度障碍者占13%,极重度障碍者占14%。 身体移动情况:身体移动无障碍者占47%,轻度障碍者占16%,中度障碍者占16%,重度障碍者占9%,极重度障碍者占12%。 生活自理能力:生活自理无障碍者占24%,轻度障碍者占30%,中度障碍者占22%,重度障碍者占13%,极重度障碍者占11%。 与人相处能力:与人相处无障碍者占26%,轻度障碍占17%,中度障碍占20%,重度障碍占18%,极重度障碍占19%。 生活活动能力:生活活动能力无障碍者占5%,轻度障碍者占17%,中度障碍者22%,重度障碍者占25%,极重度障碍者占31%。 社会参与能力:社会参与能力无障碍者占1%,轻度障碍者占20%,中度障碍者占32%,重度障碍者占22%,极重度障碍者占25%。即所有多重残疾者几乎都存在社会参与能力的障碍,只是轻重程度不同而已。
讨论
通过这次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多重残疾占残疾人的比例为17%,一级所占比例最大,其他等级人数比例相仿;发达市区及中部平原县市的多重残疾比例稍多,其余地区差异不大;60岁以上人群是多重残疾的高发人群;多重残疾人群的活动与参与能力存在一定障碍;多重残疾者中有48%的人持有残疾证。在6~14岁多重残疾人群中,只有13%接受了普通教育学校普通班的教育,4%接受了普通教育学校特教班的教育,26%接受了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即43%的适龄人群接受了义务教育,还有57%的人失学;有11%的多重残疾人参加了养老保险,24%的人参加了医疗保险,0.2%的人参加了工伤保险,没有人参加失业保险,有71%的人没有参加任何保险;领取过低保的人只占19%,领取过救济的人占17%;在接受服务或扶助方面:接受过医疗服务与救助的占40%,接受过辅助器具的占9.7%;接受过康复训练与服务的占12.4%;接受过教育费用补助或减免的占0.3%;接受过教育与培训的占0.4%,接受过就业安置或扶持的占0.7%,接受过贫困残疾人救助与扶持的占13%;接受过法律援助与服务的占0.6%;接受过无障碍设施的占0.09%;接受过信息无障碍的占0.26%;接受过生活服务的占3.2%;接受过文化服务的占0.26%;未接受过任何服务或扶助的占19%。
多重残疾儿童的研究和干预是特殊教育领域近年来的热点问题。多重残疾儿童是指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缺陷的儿童,他们是特殊教育领域中最特殊、最困难的群体。与单一残疾儿童相比,这一群体最显著的特征是:①残疾情况复杂;②残疾种类不同造成个体间差异巨大;③普遍残疾程度较重。
对多重残疾儿童训练的切入点的选择关系到训练的成败,切入点选得好,训练可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若选得不好,则可能使训练失败。把行为矫正作为训练的切入点(具体原因在前面已作了说明) ,事实证明,这种策略是正确的。此外,在对多重残疾儿童进行训练时,还应注意充分利用残疾儿童的残存能力。
在本个案的干预中,以活动为基础的干预方法训练效果非常显著。至于该方法是否适用于其他的多重残疾儿童(外部效度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检验。要正确处理好家校训练的配合和衔接问题。在本个案中,由于家长工作繁忙,寒暑假只得把多重残疾儿童放到其外婆、姥姥等亲戚家,由亲戚对其进行“照管”。而亲戚朋友远远不能如父母般对多重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训练,故往往当多重残疾儿童从亲戚家返回时,他的许多技能和知识又回复到了基线水平,这不能不令人深思。我们建议,为保持训练和教育的延续性和教育效果的巩固性,应正确处理好家校训练的配合和衔接问题。此外,社区也应积极参与进来,共同把特殊教育事业搞好。
特殊教育仅仅依靠爱心和奉献精神是不会结出硕果的,它还需要技术,需要特教老师把科学研究的成果和训练技术灵活地运用到实践中去。对特殊儿童,特别是多重残疾儿童的训练和康复是一个长期而艰难的过程,这当然需要老师的爱心和奉献精神,但由于各个儿童残障的程度、残障的原因及其所处的环境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对特殊儿童的训练和康复有法但又无定法,这就要求特教老师要积极思考,努力学习,树立终身学习观,做一名学习型和创造型的老师,争取掌握已有的、最新的、实践证明最有效的训练方法,并创造性地把它们运用到特殊儿童的干预实践中去。
综上所述,希望政府对残疾人群中适龄人群的教育、残疾人群的各种保险、各种辅助与援助给予最大程度的关注,并能给予相关政策上的强有力支持,以使残疾人和普通人一样享有同样的生活环境和待遇。
残疾人调研报告【三】
中国残疾人事业近十年发展状况报告
中国的残疾人事业在近十年间得到了快速发展,无论是在残疾人领域的法制建设与政策推进方面,还是在残疾人权益的具体落实方面,均取得了很大的成就。然而,还必须看到,目前的残疾人事业更多的是基于同情而不是基于平等,是基于人道而不是基于正义。尽管人道主义是各国残疾人事业必要的共同基石,但这一事业若不能上升到基于正义的平等并被法制所规范,残疾人的权利仍将很难得到全面保障,残疾人要想正常地融入社会仍会异常。因此,残疾人事业发展任重而道远。
根据2011年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1年是“十二五”残疾人事业的开局之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残疾人事业迈出了新步伐、取得了新成就。2011年,通过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使631.8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在874个市辖区和1823个县(市)开展了社区康复工作,累计建立社区康复站18.6万个,配备31.4万名社区康复协调员。
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有康复机构6914个,其中,残联系统康复机构2622个,康复机构在岗人员总数达到23.36万人,其中业务人员16.0万人,管理人员3.05万人,其他人员4.31万人。在914个市辖区和2023个县(市)开展了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累计已建社区康复站的社区总数21.9万个,配备39.2万名社区康复协调员。1662个县的1958个医疗卫生机构陆续开展残疾儿童筛查工作,年度新诊断0-6岁残疾儿童4.8万人。依托各级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建立儿童家长学校1547个,开展家长学校活动3625次,参与残疾儿童家长达94170人次。
一、视力残疾的发展
(图1-1 2011年低视力康复、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开展情况)
至2011年,开展视力残疾康复机构总数达到991个,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75.8万例;为31.0万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施行复明手术;为3.6万名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6997名,有效开展家庭康复训练。对2.5万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
截至2014年底,开展视力残疾康复机构总数达到891个,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 74.8万例;为30.0万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施行复明手术;为14.2万名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3.6万名,有效开展家庭康复训练。对12.3万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
二、听力言语残疾的发展
推进听力语言康复机构规范化管理,完善基层服务网络。2011年已建设省级听力语言康复机构31个,基层听力语言康复机构1028个。全国共对2.7万名聋儿进行了听力语言康复训练,规范聋儿家长学校,开展家庭训练,共培训聋儿家长3.0万名;培养各类专业人员5312人;实施贫困聋儿人工耳蜗、助听器抢救性康复项目,资助700名聋儿免费植入人工耳蜗,资助3000名聋儿免费佩戴助听器。2014年,建设省级听力语言康复机构31个,基层听力语言康复机构1025个。年度新收训聋儿1.9万名,在训聋儿3.2万名;规范聋儿家长学校,开展家庭训练,共培训聋儿家长3.9万名;开展各级各类听力语言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共培训专业人员5772人;实施贫困聋儿人工耳蜗、助听器抢救性康复项目,资助11200名聋儿免费植入人工耳蜗,资助19600名聋儿免费配戴助听器;开展彩票公益金成年听力残疾人(助听器)康复项目,为38352名贫困成年听力残疾人免费验配助听器,各级康复机构共为4.0万名成年听力残疾人提供技术服务
三、肢体残疾的发展
2011年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服务的机构达到1106个,对1311名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为2.9万名肢体残疾儿童进行了康复训练,对13.7万名肢体残疾人开展社区康复训练。为麻风畸残者实施矫治手术159例,到2014年,为224名麻风畸形者实施矫治手术。开展宣传普及教育,为麻风患者回归社会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到2014年底,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服务机构已达2181个,其中,省级康复机构42个,地市级、县级康复机构2139个;培训各级各类肢体残疾康复人员3.5万人次;全国共对36.7万肢体残疾者实施康复训练;实施救助项目资助
4.0万名脑瘫儿童进行机构康复训练,资助8860名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
四、智力残疾发展
2011年,开展智力残疾康复训练服务的机构达到798个;培训各级各类智力残疾康复人员1.9万名,对2.8万名智力残疾儿童进行了康复训练,2014年智力残疾康复训练服务的机构以达到1730个,省级康复机构45个,地市级、县级康复机构1685个;培训各级各类智力残疾康复人员1.5万人次;全国共对13.9万名智力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实施救助项目资助3.1万名智力残疾儿童进行机构康复训练,同时培训儿童家长。
五、精神残疾发展
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在2423个市县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对522.9万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综合防治康复,监护率达到80.5%,显好率达到55.1%,社会参与率达到43.4%,肇事率0.2%;解除关锁4836人;对35.6万贫困精神病患者进行医疗救助。
(2006-2011年精神病人监护和救助情况)
发展至2014年,在2664个市县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对583.7万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综合防治康复,监护率达到79.4 %,显好率达到66.2%,社会参与
率达到51.7%,肇事率0.12%;解除关锁4123人;对49.2万贫困精神病患者进行医疗救助。同时,2011年建立了30个省级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6910名孤独症儿童在各级机构进行了康复训练。2014年,建立了41个省级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2.0万名孤独症儿童在各级机构进行了康复训练。
2011年底,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辅助器具供应服务,为残疾人减免费用装配普及型假肢3.1万例,供应辅助器具74.3万件,装配矫形器1.5万例。截至2014年底,已培育建设6个国家辅助器具区域中心,建设省级辅助器具服务机构29个,地市级服务机构220个,县级服务机构945个。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共组织培训专业人员6261人次。深入开展辅助器具服务,组织实施系列辅助器具项目,全年共为残疾人减免费用供应辅助器具152.4万件,其中装配假肢2.9万件、矫形器6.4万件,验配助视器17.8万件。
就教育方面而言,2014年,启动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残疾人受教育权得到了更好保障,实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为全国1.1万人次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享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提供资助。各地也积极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对2908名残疾儿童给予学前教育资助。全国共有特殊教育普通高中班(部)187个,在校生7227人;其中盲生6173人,聋生1054人。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班)197个,在校生11671人,毕业生7240人,其中5532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全国有7864名残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1678名残疾人进入特殊教育学院学习。
与此同时,残疾人就业情况也随之发展,比如,盲人按摩事业稳定发展,按摩机构迅速增长。2014年度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21296名、盲人医疗按摩人员5623名;保健按摩机构达到15609个,医疗按摩机构达到1018个;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中,分别有494人和1229人通过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中级和初级职称评审。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全国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录入采集持证残疾人数据达到2947万人。依托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国残联和20多个省(区、市)残
联开展重点业务系统建设和个性化服务,为向残疾人提供精准服务和业务政策的有效落实提供支持和保障。人们越来越关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作为一个医者,我们要坚信残疾人事业会更加顺利的发展,为残疾人争取更大的福利,使之积极参与社会。
关于不良贷款现象的调研报告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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