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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最新保健食品调查报告总结经典五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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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报告是针对社会生活中的某一情况、某一事件、某一问题,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然后把调查研究得来的情况真实地表述出来,那保险公司的调查报告有哪些呢?以下是起点宝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保险公司的调查报告的全部内容了,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调查报告范文(一)

  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进行公司调研,在此次调研过程中,了解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发展历程,同时也了解了一些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的内容,使得我对课程所学理解的更加深刻。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在沈阳有几个分公司,我在网上查找其具体位置后,便去了离学校最近的,位于三好街22号中润·国际B座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沈阳分公司)进行调研。以下是我的调研结果。

  1.公司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China Life)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了我国最大的商业保险集团,是国内唯一一家资产过万亿的保险集团,是中国资本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 2008年,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总保费收入达到3220.52亿元,境内寿险业务约占寿险市场份额的42.7%;总资产达到12846.11亿元,可运用资金超过11000亿元。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已连续8年入选《财富》全球500强企业,排名由2002年的290位跃升为2011年的108位;连续3年入选世界品牌500强,位列第278位,是中国保险业唯一一家全球企业、全球品牌“双500强”企业;在“2011中国企业500强”中,营业收入3887.91亿元人民币列第6位。2013年《财富》杂志世界500强排名第111位。

  目前,中国人寿正致力于实施“资源配置合理、综合优势明显,主业特强、适度多元,备受社会与业界尊重的内含价值高、核心竞争力强、可持续发展后劲足”的集团化战略,奋力打造“实力雄厚、管治先进、制度健全、内控严密、技术领先、队伍一流、服务优良、品牌杰出、发展和谐”的国际顶级金融保险集团。

  2.公司发展历程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属国有大型金融保险企业,总部设在北京。中国人寿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成立于1949年10月20日的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所经办的人身保险业务。新中国建立刚刚20天,为迅速发展经济,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全国统一的保险机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下设人身保险室。

  建国初期的人身保险业务有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两大类,强制保险主要是铁路、轮船、飞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自愿保险则分为职工团体人身保险和简易人身保险两类。到1958年,共实现人身险保费收入1.41亿元,参加职工团体人身保险者达到300万人,参加简易人身保险者发展到180万人,对安定群众生活起到了积极作用。

  公司1996年分设为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999年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2003年,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批准,原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进行重组改制,变更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集团公司下设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及保险职业学院等多家公司和机构,业务范围全面涵盖寿险、财产险、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资产管理、另类投资、海外业务等多个领域,并通过资本运作参股了多家银行、证券公司等其他金融和非金融机构。

  3.客户服务

  在了解了公司的发展历程以后,我又了解了公司的主要产品。中国人寿为客户提供的服务主要有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养老保险、资产管理、海外保险、另类投资及科研教育这几个方面。我从工作人员的介绍以及提供的资料了解了每种服务的内容。

  (1)人寿保险:人寿保险服务作为中国人寿的主营业务,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经营范围涵盖寿险、人身意外险、健康险、年金等人身保险的全部领域。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国最大、也是全球市值最大的专业寿险公司,秉承“用专业和真诚赢得感动”的信念,力求通过“热诚、规范、准确、便捷”的服务,回报广大客户的支持与信赖。

  中国人寿的寿险业务在国内市场一直居领先地位,占有中国寿险市场最大的市场份额。2010年,境内寿险市场份额为37.2%。中国人寿拥有寿险行业覆盖区域最广的机构网络和规模最大的分销队伍,共有遍布全国各省区市(台湾除外)、延伸至县乡的4800多家分支机构、1.5万多个营销网点、71.6万名个人代理人、1.26万名团险销售人员及9.4万多家分布在商业银行、邮局、信用社等的销售网点,与多家专业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进行长期合作。截至2008年底,中国人寿拥有超过1.2亿份有效的个人和团体寿险保单、年金合同及长期健康险保单,已为超过6亿人次的客户提供过保险服务。

  中国人寿通过遍布全国的3000家客户服务单位以及先进的95519“一站式”客户服务电话,使客户一周七天都可享受咨询、查询、投诉、挂失登记、报案登记等一系列服务。

  (2)财产保险:财产保险服务是中国人寿的一项新主营业务,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经营范围主要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法定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农业保险及其他财产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以及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中国人寿财险公司拥有完善领先的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专业化的财产保险保障。

  在此项保险中,特别的一项是该保险具有立体高效的监督机制:公司建立了定期、量化的内部考评机制、服务品质暗访监督机制、社会义务监督员机制;引入第三方调查机构,积极建立、完善客户服务质量评价体系;从社会各界聘请412名义务监督员,通过内部检查和外部监督,为客户服务品质管理提供坚实保证。

  (3)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服务是中国人寿一项新的主营业务,由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其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企业年金业务;个人年金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以及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账户管理人和投资管理人三项资格,与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一起,形成中国人寿“三位一体”的企业年金服务架构体系和完整服务链,为各类企业客户降低了管理成本,提高了管理效率,防范了管理风险。通过中国人寿强大的专业力量和服务网络优势,客户能够享受中国人寿为其量身定做的一揽子整体企业年金解决方案、多样化的产品选择和全国范围内“点对点”稳定便利、统一无差异的优质服务。

  (4)资产管理:资产管理服务是中国人寿的一项主营业务,由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担,经营范围包括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与以上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国内最大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国内资本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管理资产超过16000亿元。

  中国人寿在资产管理服务领域,拥有高水准的专业投资研究、决策执行和风险防范力量,在国内多种固定收益产品及其衍生品种的研究和投资工作中处于领先地位;是中国债券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在长期债券市场具有重要影响;是国内最大的基金投资机构;一贯坚持价值投资、长期投资、战略投资的股票投资理念,稳健经营;紧跟保险资金投资渠道不断拓宽的政策进展,关注各类投资领域。近年来,公司在投资咨询、顾问业务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企业和银行信用评价体系、信用风险评估模型有效防范了投资风险;独具特色的基金评估方法,具有领先水平的投资信息管理支持系统等为投资者获取最大回报提供一流服务。在为客户提供多样化投资产品选择和个性化投资管理服务方面,中国人寿独创以账户管理为主线的矩阵式投资管理模式,根据委托方账户特性,确定投资指引,量身订制资产配置方案,并进行精细化组合管理,在委托方风险承受能力范围内追求合理而稳定的收益。

  中国人寿能够以国际化的标准提供各类准则下的会计核算、资产估值服务和高效的清算服务;为委托人提供相关领域的专业支持和增值服务;定期向委托方提供投资品种报告;针对客户要求提供各投资品种投资市场分析和投资策略展望;每年邀请国际顶尖投资顾问,与委托方共同举办专题培训项目,提高投资水平。

  (5)海外保险:中国人寿境外保险和资产管理服务,由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担,主要业务包括人寿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健康保险、退休计划(公积金与强积金)及基金管理、第三方机构客户境外资产管理及投资咨询服务。

  面对经济全球化浪潮和中国经济腾飞的历史机遇和挑战,中国人寿以建设国际顶级金融保险集团为目标,以国际化的视野、国际化的理念、国际化的思路、国际化的专业知识、国际化的技能为基础,积极开展境外保险服务,努力推动国际合作。

  中国人寿通过专业化的另类投资平台——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开展股权投资、不动产投资、养老养生投资及资产管理等业务。公司专业的投资和管理团队将为您提供投资咨询与顾问、委托和受托资产管理、不良资产处置、房地产开发管理、物业管理、酒店管理等服务。

  (6)教育科研:中国人寿的保险教育服务包括博士后培养、保险专业学历教育、职业教育和保险领域的专业培训。

  中国人寿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各项工作由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总部直接负责。保险类教育培训由中国人寿的专业培训机构——保险职业学院(位于长沙,是全国唯一一所专门从事保险职业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中国人寿(成都)保险研修院,具体落实教育培训内容集高职教育、成人教育、职工培训和资格考试“四位一体”。

  4.调研总结

  此次前往保险公司进行调研,虽然调研的内容简单单一,但是在了解的过程中,使我对保险公司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以前只是认为保险公司只是单一的保障服务,但是了解后发现保险公司涉及业务内容范围很广泛,并且我也意识到保险离我们没有那么遥远,很快我们也要为自己或者家人选择保险来保障人身或财产。这也使认识到了保险学的重要性。 在调研的过程中,不仅学习和了解到了新的实践知识,并且也联想到了平时课程所学的知识,将实践与理论相结合,也到达了此次调研的一个重要的目的。在了解公司的产品的过程中,我不仅仅学习到了产品本身的一些规律,同时也注意到了老师平时结合生活中的实例,为我们讲解的一些保险产品中的注意事项,如保险合同的一些需要注意的内容,在实践中也得到了应用。

  此次的调研活动虽然有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但是收获知识的同时,还锻炼了自己的社交及保险咨询购买的能力,使我受益良多。保险作为一种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保障形式,我们应该在适当的时候购买适当的产品,在以后希望可以应用课程所学知识,以及结合此次前往保险公司的经历,选择好人生的每一份保险。

  调查报告范文(二)

  一、实践时间:20××年7月19日—20××年7月30日

  二、实践地点: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三、实践内容:团险销售助理

  四、实践目的:

  让大学生有一个了解社会的学习机会,接触实际,了解社会。增强劳动观点和社会主义事业心、责任感,并能够观察经济活动、识别和分析社会经济问题,借以实际地运用学过的专业知识,也希望能带来一些启示,培养初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

  五、具体过程:

  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这些看似很简单的东西,但是也是在这里让我学会如何使用。其实不要小看这些简单的操作,如果没有自己动手,使不知道自己会不会的。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另外,送材料拿资料,都是很简单,这样的跑腿却也让我觉得是一种学习。面对陌生的环境和陌生的人,要自己去学会如何礼貌的向别人介绍自己,给别人留下一个良好的印象,这些都是看似简单容易的东西,也是需要思考,需要自己去学习。在这期间,送材料和拿资料很频繁,但是却很高兴,因为这样,锻炼了我自己胆量和勇气。让自己更好的融入他们的工作圈里,了解更多的工作的运转和程序。紧接着就是Excel表的运用,学习了很多的理论知识,局限在自己所学的所知道的理论,却没有机会很多的使用它,这里,每一项工作都离不开Excel,这让我更加熟悉运用Excel表。也让我将书本上的知识运用到了实际。最后,我还做了比较多的是整理资料,将那一沓沓的资料整理好,把那些信息输进电脑。虽然这些工作令人有些烦躁,但是却锻炼的我的耐心以及细心。提高我对工作认真积极的态度,同时也让自己更加仔细的对待这些枯燥的东西。这些都是我的工作,看起来很杂很琐碎,但是,每一项工作里,都有我可以学到东西。

  六、心得体会:

  在学校与社会这个承前启后的实习环节,我们对自己、对工作有了更具体的认识和客观的评价。本次暑期实践的原则上以就业实习为主,企业总体水平也比较高。收获主要体现在两点:

  1、 工作能力。主动参与保险市场调查等工作,同时认真完成实践报告,和单位的反馈情况表明,我们的大学生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具备了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受到单位的好评。同时自己也能提出了许多合理化建议,做了许多实际工作,为企业的效益和发展做出了贡献。

  2、 活动方式。单位指定指导人员师傅带徒弟式的带学生,指导学生的日常工作。学生在实习单位,以双重身份完成了学习与工作两重任务。同单位员工一样上下班,完成单位工作;又以学生身份虚心学习,努力汲取实践知识。认真的工作态度、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勤奋好学的精神受到了实习单位及其指导人员的一致好评。

  七、总结:

  实习结束了,我想我所懂得的,所领悟的东西对我以后人生是很有帮助的,但是也使远远不够的。我将在以后的日子更加努力学习,利用剩下的三年大学时间好好充实自己,好好锻炼自己,不断地丰富自己专业知识,也不断地积累自己的社会经验。学习的时光是最美好,因为,出了社会,那就面临更多的挑战,面临更多更严峻的竞争。适者生存,不适者被淘汰。只有让自己努力去适应社会,才能在这个社会生存。

  调查报告范文(三)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理财 "变得越来越流行,逐渐已经成为社会的一种风尚,保险业更是遍地开花,以迅猛的速度流入到人民的生活当中。但是目前保险业究竟如何?其面临的问题又有哪些?以下是我在暑期咨询调查家乡附近一些保险公司及业务人员所完成的保险业方面的调查报告。

  一、近年来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所取得的成绩

  (一)保险诚信体系建设初步展开

  作为保险业发展的基石,诚信日益受到保险业内的重视,诚信体系建设也已初步展开。2003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强调,“越是加快发展,越要注重诚信,搞好服务,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至2010年全国各地保监办、保险行业协会围绕保险诚信体系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二)保险诚信经营理念得到认同

  各保险公司在经营理念中,均能突出强调诚信。如中国人保几十年来秉承“稳健经营,笃守信誉”的经营思想指导业务发展;中国人寿以“诚信负责,稳健发展”为企业宗旨;泰康人寿认为“诚信在保险行业至高无上”;新华人寿在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建立“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小组”,领导公司的信用体系建设;平安保险公司经国际权威机构认证,获得了AAA级信用等级证书。由此可见,诚信在保险业发展中具有核心地位的理念已为保险业界广泛认同,这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

  (三)营销员的诚信状况有所改善

  保险营销员曾一度以总体素质较低,诚信水平不高,社会形象较差出现在社会公众面前。经过近年来的治理,营销员的诚信水平有所提高,诚信状况有所改善,误导、欺瞒现象明显减少,失信行为初步得到控制。营销员队伍数量庞大,且直接面对公众,因而可以说他们的诚信状况从某种意义上代表保险行业的整体诚信水平。营销员的诚信状况好转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已初见成效。

  二、目前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分析

  (一)存在问题

  1.造假问题屡禁不止。假数据、假账本、假报表、假保单、假收据现象在保险经营过程中屡见不鲜。保监会自成立以来,始终将打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虽早在2002年就开展了专项“打假”活动,尽管如此,造假问题并未得到根本性解决,还有许多地下保单的现象在我国东南各大城市屡禁不止。

  2.惜赔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保险公司理赔手续繁琐,服务不到位,个别案件拒赔不合理,客观上表现出惜赔现象,在客户中造成不良影响,在社会中形成“投保易、索赔难”、“收款快、赔款慢”的恶劣印象。

  3.误导问题并未根治。由于营销机制的不完善,营销员误导问题只能在某种程度上有所减轻,实质上并未得到解决。尤其在一些中小城市,在一些风险意识、保险意识、投资意识较差的客户中,误导、欺瞒现象并不罕见。

  4.道德风险防范困难。近年来,我国保险知识普及程度有所提高,但有的人在了解保险后,竟打起了骗保骗赔的主意。投保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现象屡见不鲜,骗赔手段更是五花八门。2008年以来,发生在全国各地的“车贷险”骗赔案使财产险公司蒙受了巨大损失;而在寿险方面,一些边远地区的保险公司被迫停办医疗险正是因为无力解决投保人无病却常年称病住院问题。

  (二)原因分析

  1.社会信用基础薄弱影响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处在刚刚起步阶段,征信数据采集困难,数据开放没有明确规定,信用资料数据库建立滞后,信用法规缺乏,失信行为得不到有效惩治。薄弱的社会信用基础势必影响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

  2.保险信用法规建设滞后阻碍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尽管我国保险信用法制建设有所进展,但与现实的保险经营活动相比仍显滞后及不完善。高速发展的保险业带来许许多多新现象、新问题,有些问题是直指诚信的,比如“回佣”。一方不“回佣”,而另一方“回佣”,客户就会被夺走,从而造成遵纪守法却遭受了损失,违规失信却增加了收益的局面。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势必助长失信毁约的歪风蔓延。

  3.保险诚信管理制度缺失制约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制度缺失一方面表现为刚性管理制度缺失;另一方面则表现为必要信息采集制度缺失。刚性管理制度缺失削弱了诚信的制约机制。人性弱点是天然存在的,商务领域仅仅靠道德良心是不够的。如果没有刚性的信用管理机制,管理者就不得不为人的素质及品质伤脑筋。如营销员挪用保费问题,如果没有制度能保证营销员不接触现金,那么这个问题将永远存在。信息不对称则客观上为失信行为提供了条件。对于保险人来说,投保人的每次投保资料都是新的,其真实准确与否无从评估。在广州的“车贷险”骗赔案中,曾经发现一家保险公司的6个支公司同时为一部车办理了保证保险。广州保监办在一份调研报告中指出,“车贷险”骗保之所以能够得逞,其中一项重要原因是“各保险公司尚未共享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及汽车经销商的信息,保险公司各自为政,给投保人骗贷或一车多贷以可乘之机”。对于投保人来说,由于信息披露不充分,投保人无法掌握保险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无法比较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只能道听途说地片面了解保险。

  4.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体制陈旧落后不利于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目前国内一些保险公司的经营思想仍停留在盲目扩大保费规模上,上级公司对下级的考核体系突出强调保费收入,导致了保险业的大规模扩军和营销模式得变化,而保险公司的增加和追求业绩的体制,导致了有些保险公司业务员的惟保费至上,置公司名誉和客户利益于不顾,当然这也有保险公司的责任。另外,业务员完成保费收入指标(且不论这个指标是否经过科学测算,是否实事求是)不但有物质奖励,还可能加官晋爵,否则,就会遭到惩罚,甚至丢掉“乌纱帽”。同时,基层公司可支配的费用也仅仅唯系于保费收入,多收多花,少收少花,不收不花。这种政策导向驱使基层公司以保费规模最大化为首要经营目标,为达目的,在竞争中任意抬高手续费、降低费率,弱化对营销员的诚信教育等.

  5.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质量和福利问题有待改善。代理人良莠不齐,很多代理人的专业素质和诚信问题,自身对条款不是很熟悉,然后对客户许诺口头支票,而没把产品的条款和利益以及不利的方面讲清楚,导致最后客户觉得上当受骗了,而延伸到对保险的不信任了,有不同保险公司的代理人之间相互攻讦,让客户觉得代理人的素质低下。很多客户由于自身知识

  不足,未能及时的使用自身的权利,单听代理人的片面之词,而代理人也未能及时全面的给客户一个解答,因而客户未能及时了解自身的利益保障,产生了最后申请理赔时招到拒赔的现象,让客户觉得保险是骗人的了。

  随着保险业的迅速发展,业务员数量也急剧增多,保险公司不为业务员缴纳社保,不把业务员纳入正式员工等等问题也日益凸显,这也是诚信缺失的根本原因。自然会导致骗保,还有投保容易理赔难的情况。

  (三)解决方式

  我认为,要改变这些现状,首先保险公司招聘代理人时应该更严格,把代理人的专业素质和道德诚信作为聘用的首要条件,一旦录用即要对其进行严格监管,不能只以签单数衡量绩效。然后在合同文书上尽量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客户能更好的理解保险条款,防止产生一些上述的不必要的误会和损失。保险公司和代理人都有义务和责任对客户灌输一个正确的保险理念,让客户真正的认知保险,认同保险。由于在权利对比上,客户是出于劣势的,所以现在国家的保险法也在不断完善,制定了更多有利于客户利益的条款。比如新的保险法里就新制定了一条“不可抗辩条款”,可以有力的保障客户的利益了,还有一些条款,代理人未就合同的免责条款向客户做详细解释的,该条款无效,以及投保人有理由相信代理人的代理权的,对代理人作出的超出代理权限的许诺,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而后再追究其代理人的责任。这些条款都能保障到客户的利益,维护保险市场的诚信经营。

  调查报告范文(四)

  中国发展网(崔瑞雪) 为顺利推进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生猪目标价格保险工作,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开展生猪目标价格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的通知》文件精神,近日垦利区物价办组织人员利用两天的时间,共调查生猪养殖企业和养殖大户10家,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垦利区生猪养殖基本情况

  从养殖规模来看:垦利区生猪养殖以企业养殖为主,散户养殖呈现规模小,且不稳定的特点。根据垦利区畜牧局提供数据,在2017年生猪价格比较高的行情下,垦利区规模以上养殖户(年出栏500头以上))共有55家,预计年出栏规模可达108.5万头,其中仅垦利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年设计出栏规模就达100万头,其余54家养殖户养殖总量仅达8.5万头。在两天的调查中我们发现,随着生猪价格持续走低,部分散户已经不再养殖,观望情绪浓重。

  从价格变动情况来看:据我们近几年的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之前,生猪价格处于一个低谷状态,自2015年下半年开始生猪价格逐步走高,最高时价格一度突破10元/斤,进入2018年后价格快速走低,最低时跌破5元/斤,这些数据充分说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猪的周期性价格波动是难以避免的,生猪价格直接关系着广大养殖户切身利益。

  二、养殖户对生猪目标价格保险的意见

  通过走访调查我们了解到,养殖户普遍对生猪目标价格保险的实施表示欢迎,按照今年省局把目标价格定在7元这个标准上,目前生猪价格为5.8元/斤,赔付标准可达1.2元/斤,养殖户明显受益。从养殖成本分析,目前生猪价格对散户来说可以保本,但是对规模稍大的企业来说,还处于盈亏平衡点以下,养殖户普遍表示生猪价格达到7元/斤,是一个比较合理的价格。

  在表示欢迎的同时,养殖户普遍认为由个人承担40%的保费偏高,建议适当下调。

  三、推进生猪目标价格保险的相关建议

  一是开展专项业务培训。目标价格保险作为一项新工作,没有经验可以借鉴,本身工作人员就不清楚,在实施这项工作中难免出现偏差。上级业务部门应该组织各县区工作人员重点对如何落实上级政策,与保险公司怎么配合,保险合同注意事项,如何理赔等工作进行专项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目标价格保险是一个综合性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目前这项工作仅由物价部门实施,在工作开展中难度非常大,因此应该建立由物价部门牵头,财政局、畜牧局、各镇街及相关保险公司等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在区政府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拟定、出台、落实生猪目标价格保险相关政策措施。

  三是合理制定目标价格。省物价局发布目标价格是以平均生猪价格为依据,作为养殖户更在乎的是盈亏平衡价,因此在制定目标价格时应更多的考虑养殖户利益,把目标价格制定得更为合理。

  调查报告范文(五)

  近年来,xxx市财产保险公司不断增多,仅XX年就有永安、大地、大众、太平4家公司的分公司开业,截至XX年上半年,已有财产保险公司11家。其中,保费规模小于8000xxx元的中小规模保险公司有7家,分别为华泰、天安、永安、大众、大地、太平、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市场主体的增多,进一步完善了保险市场主体结构,提高了市场效率,标志着xxx市保险业已向多层次、专业化、市场化的方向迈出了重要一步。但从市场调研和检查情况看,中小规模产险公司经营管理的理念尚不成熟,影响其发展的因素还比较多,迫切需要各方面积极采取措施,研究对策,促进其健康发展。

  一、中小规模财产保险公司的发展现状

  (一)市场份额较小。XX年上半年,xxx市财产保险保费收入93685xxx元,其中人保股份、太平洋产险、平安产险三家保费收入之和为73892xxx元,占市场份额的79%;华泰、天安等7家中小规模财产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共16075xxx元,仅占17%;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保费收入3718xxx元,占4%。

  (二)业务结构失衡。中小规模财产保险公司均将见效快、技术含量低的机动车辆保险作为销售主导险种,业务范围局限于企财险、车险、货运险“老三样”,导致业务结构失衡。从XX年上半年的情况来看,车险保费收入占全市财产险市场保费总收入的58%,车险、企财险和家财险保费收入占产险总保费收入的72%以上;大地、永安、天安等7家中小财产险公司的车险保费收入占79%,车险、企财险和家财险保费收入在产险中的占比为90%,远远高出全市产险公司的平均水平。

  (三)盈利水平不高。目前中小规模财产险公司虽已成为xxx市保险业发展的新兴力量,但由于创业前期投入大、规模小、展业能力有限、抗风险能力差等原因,普遍出现盈利水平低甚至亏损的状况。以收入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为例,上半年,人保、太保、平安3家公司的平均净利率为2xxx元02%,华泰、天安等7家中小规模保险公司的平均净利率为-25xxx元1%。因此,中小保险公司必须在增加营业收入的同时,改善经营管理,降低成本费用开支,增加净利润。

  (四)发展前景看好。中小规模保险公司有着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品牌效应不强、内控制度相对滞后等不足,同时又具备竞争手段灵活、机制灵活、员工成长性强、工作积极性高、没有历史包袱等优势。他们能够有效地避开大公司的激烈竞争,以小额分散业务为主,积极拓展大额业务;以营销渗透为手段,积极发展郊县业务;以多渠道、广代理为途径,积极争取优质代理业务,确保有效切入市场,实现平稳起步。

  二、中小规模财险公司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目标市场定位不明确,缺乏自身特色。保险业是经营风险的行业,由于大数定律的要求,保险公司存在最低经济规模要求,新进入者的初始规模如果太小,就不能进入。而要达到最低经济规模,新生保险公司面临着资金筹集、人才储备以及因规模增大、产品增加而带来的产品降价风险等方面的问题。虽然天安、华泰、大地、永安等各家中小规模保险公司的相继成立,打破了xxx市由人保股份、太平洋产险、平安产险3家大型保险公司长期垄断产险市场的局面,但这些新生保险企业目前规模较小,创新性的优势业务较少,在进入市场前,缺乏对市场的足够了解,目标市场定位尚不明确,形成了“小而全”的经营格局,缺少特色,使今后发展具有一定的难度。

  (二)专业化经营的基础不牢。目前,xxx市中小保险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是市场、产品和客户细分不足,专业技术和基础数据积累不够,核心技能水平低,简单模仿多,独立创新少,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严重,产生这些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小保险企业的专业化程度不高。

  1xxx元人才、技术缺乏。一些工作人员未经专业培训或者培训不足就匆匆上岗,保险基础知识缺乏、业务不精,从业人员总体存在技能单一、综合素质不高等问题。目前在中小保险公司还存在从业人员特别是管理人员流动频繁的现象,各新生中小保险公司还没有形成人力资源的培养、储备、使用机制,频繁的人员流动给其业务发展带来了较大影响。

  2xxx元内控机制薄弱,基础管理相对滞后。由于公司初建,人员少,部门机构不全,业务发展的压力大,有些管理人员身兼数职,有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尚未真正建立健全,有的公司即使建立了一些管理制度,但由于内控制度不严格或执行不力,也无法得到有效落实。从现实情况看,各公司已逐步认识到了管理上存在的问题,随着内设机构的日益健全,内控管理有望得到加强。

  (三)险种结构过于单一。传统的财产险产品市场基本上已经饱和,潜在的新兴保险消费市场尚无能力问津。社会认知度不高,品牌优势不明显,承保能力受限,在大项目上参与竞争的机会少,使中小保险企业在起步阶段只能选择那些标的小、风险分散、技术含量低和易上规模的险种切入市场,在个别险种上产生了“过度竞争”。过度竞争导致企业成本居高不下,生存问题成了中小保险公司面临的头号问题,经营行为日趋短期化,被动跟着市场走,以价格竞争为策略,减少了利润空间,给原本规模较小、实力不足的中小保险公司带来了较重的财务危机。

  (四)与中介公司的合作程度低。由于中小保险公司缺乏展业人员,一半以上业务是从中介机构获得的,但中介市场的不规范给中小保险公司的业务发展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一是合作层次浅,绝大部分的合作关系仅就代理险种、手续费支付标准等进行了简单约定,然后视市场情况开展业务合作。个别代理公司利用保险公司间的竞争和扩大规模、抢占市场的心理,凭借自身掌握的保费资源,索要高额手续费,并且不提供中介。二是合作内容少,按有关规定,保险中介的业务经营范围可覆盖保险产品营销、服务、理赔的全过程,但目前的合作仅限于代理收取保费,甚至简单介绍业务,并未实现保险服务和理赔查勘方面的全方位代理。因此应该推进保险产业价值链上不同环节的专业化,大力发展经纪公司、专属代理公司、理赔公司、客户服务公司、公估公司等保险中介主体,用市场交易取代内部分工,使市场主体更加关注专业化经营,更加注重技能培养,提高经营效率,增强行业竞争力。

  三、对中小规模财产险公司发展的建议

  (一)加快自身制度建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1xxx元确立经营理念,明确经营目标。中小规模保险公司要牢固树立起市场观念,凭借自身的敬业精神、专业水准、服务质量和良好信誉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同时,积极研究市场需求,充分利用自身“船小好掉头”的特点,发现新的利润增长点,赢得特定市场利润,避免与大保险公司在已成熟的领域相互竞争。

  2xxx元完善公司内部制度建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一要健全组织框架,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有效的内控机制,确保公司内部责权分明、运作有序、规范经营。二要打造一支高素质的队伍,用职业水准、职业纪律、职业操守和职业形象赢得投保人与社会各界的广泛认知和认可。

  (二)找准市场切入点,打造核心竞争力。保险企业核心竞争力是一个以信息技术为支撑、能够为某个或数个特定保险市场提供核心专长的生产服务体系。中小规模保险公司具备竞争手段灵活、机制灵活、员工成长性强、工作积极性高、没有历史包袱等优势,应进一步加强对市场的调查研究,细分险种、细分地域、细分业务渠道、细分客户群体。首先选择几个效益好、且有前景的行业作为自己的发展依托,解决可持续发展问题。在发展初期,中小保险企业一定要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力量,从一两个险种入手,实现突破,通过对核心业务的专业化经营,形成局部优势,做出名气,创出品牌,凭借其专业化优势,抢占某些利润较为丰厚的特定市场,迅速完成利润、市场份额、经验、技术、人才和无形资产的积累,实现高效快速的业务增长,然后再向其它险种或领域扩大战果,最终建立全面优势。

  针对市场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建设专业化的核心竞争力是中小规模保险公司最为急迫的任务。做好、做专和做强是建立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基本原则,也是中小保险公司在发展初期应坚持的发展战略。

  (三)积极学习借鉴外资公司的先进经营管理理念。中国保险市场正处于全面对外开放环境下,新生中小财产保险公司应积极借鉴学习外资保险公司和较大规模保险公司的经营理念和管理经验。一是在处理“规范和发展”关系问题上,先规范,后发展;二是在短期经营策略和长期发展战略上,坚持效益第一,强调利润最大化为开拓市场的原则;三是采取“品牌经营、服务竞争”策略,使公司在品牌和服务的差异化竞争中长期受益;四是在组织结构、管理流程上,注重专业化分工,强调分权制衡、分级授权,从制度上保证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五是在核算上强调营运细分,以信息技术作为业务、财务、行政管理的平台,注重会计与业务统计的一致性,注重会计与精算互补利用。

  (四)监管部门应为新公司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1xxx元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向专业化发展。在市场现有竞争格局下,应培养各市场主体的专业化优势,注重在专业领域培育技术实力,增强核心竞争力。由监管部门推动、地方政府牵头,建立推动保险业发展的协调机制。以产品创新为切入点,加强与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及时研究解决影响中小保险公司发展的问题,为保险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监管部门要做好产品创新的引导工作,加强对金融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延长保险产品的保护期,鼓励和支持中小保险公司通过应用信息技术,开发具有基于风险因素、业务特征、市场、营销渠道数据的费率浮动的产品。定期开展市场调研,了解市场新增的保险需求,调查新险种的市场接受程度,并通过定期报告及研讨会等形式将这些信息反馈给中小保险公司,为中小保险公司开发新险种、改进老险种提供参考意见和指导。

  2xxx元积极进行监管思路和监管方式的创新。根据中小规模保险公司的发展特点,采取分类监管措施,规范市场行为,重点监管经营的合法合规性。保险公司及中介机构必须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坚持业务往来的票据真实完备,各项费用据实列支,对危害被保险人利益、扰乱市场秩序、危害保险体系稳定的误导、欺诈和恶性竞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以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确保中小规模保险公司打好经营基础,实现整个保险业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xxx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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