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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老人与海》海明威小说观后感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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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许三观卖血记》的观后感300字,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有关《许三观卖血记》的观后感300字1

昨天读了一天《许三观卖血记》,没有读完,今天早上刚读完。本想昨晚熬夜就把它读完了,还是熬不过眼睛的酸涩。

读余华写的书总是有种忐忑的心情,总是害怕在下一个情景他会让某个人死去。当读到这本书的最后,我纠结的心才一下子松了下来,是为这种结局而高兴,却又高兴不起来,因为主人公所经历的那些苦难也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在这个许三观身上我看到了一种责任,他从来不推卸,他要用卖血换来的钱来肩负起这种责任。他为和他上过床的邻居卖过血,他为老婆卖过血,他为全家的糊口卖过血,他为不是自己的亲儿子卖过血,他为这个非亲生的儿子隔三天又卖一次血,隔了五天又卖一次血,以至休克差点死去。他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捍卫对儿子的父爱!当他最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医院嫌他太老,已不再喜欢要他的血。

他只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这是他吃到的最奢侈也最幸福最快乐的一顿饭。随着时间的走过,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完成了自己承受的责任,他是幸福的,这幸福里有太多的苦,可他还是幸福的,因为这幸福里有太多太多的苦。

任何苦难都不会把幸福打到,幸福会因苦难的存在而更加光彩照人!做个坚强的人,做个有责任的人,于人,于己,于社会!

有关《许三观卖血记》的观后感300字2

我之前利用夜班时间看了一本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是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主人公许三观从青年到老年的人生经历,以卖血为线索,有喜悦,有磨难,有无奈,有愤怒。

作者余华以一种平实却富有温情的语言叙述了生活在那个特定年代的以卖血度过难关的一代人的酸甜苦辣,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仿佛将身处21世纪的我们拉回到上世纪那个带些灰尘的灰暗色调,尘封已久的老旧画卷里,画里没有林立的高楼大厦。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我挺难过心酸的,因为那个年代的人,如果没有钱娶媳妇只能卖血,没钱吃饭也只能卖血,饥荒也只能卖血,卖完血然后去饭店喝点黄酒,吃一盘猪肝来恢复自己的能量,突然觉得自己生在这个时代真的很幸福,不用为自己的吃喝玩乐而发愁,真本书很值得去看。

有关《许三观卖血记》的观后感300字3

相比于《活着》,《许三观卖血记》是会让人感受到一丝丝希望的。

总归是让人看到了,许三观一个让人感觉到慰藉的结局。

许三观这一生做的最多的事情是什么呢?大概是卖血这件事情。起初因为好奇觉得这个办法来钱快,后面却因为生活所迫,他不得不去卖血。正如书名《许三观卖血记》,卖血这件事情一直围绕在贯穿在许三观的人生当中。

这本书真实的反映了当时那个年代大多数基层老百姓所经历的事情,尽管有那么些夸张的成分,却也是让我们看到了那个年动荡的年代,人们是如何在苦难中生活的。

其实许三观是带着希望的,我想他心里也一定在想,这次卖血会给他带来那么一点点前路的光吧。还好还好,许三观熬过去了。

真实的人性,真实的历史,有血有肉的故事,令人感动落泪的细节,不得不说于华老师是真的厉害。

有关《许三观卖血记》的观后感300字4

许三观仅仅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下里巴人。偶然的一次机会,他加入了卖血的队伍。并且用卖血的钱娶到了老婆。此后,儿子打破了别人的头,他去卖血;为了报答老情人,他卖血;为了孩子们吃顿好饭,他卖血;为了……

卖血甚至成了一种惊喜,潜伏在许三观的体内,让他觉得只要还有血可卖,生存就充满了希望。一次次卖血,一次次卖血后到饭馆里喊一声“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许三观的声音从结巴变成了老练,从年轻变成了苍老,然而卖血也使他全家躲过了一次次的灾祸和劫难,在厄运和困境中求得生存,喜中有悲,悲中有喜。大悲大喜间就是卖血。许三观卖血的一次壮举是为了救他儿子的命,从他居住的小城到上海的路上十天就卖了四次血。甚至于昏倒在医院里……醒来后他还想继续卖血救儿子。多年过去,当许三观的头发白了,牙齿掉了七颗,他家已经不再为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发愁的时候,他又恍然发觉岁月已夺去了他的健壮,“卖血救急”的好时光一去不返,对未来灾祸的忧虑,使他像失掉了魂一样,忧忧郁郁泪流满面。人生沧桑莫过于斯……这儿没有一处对主人公的肖像和心理活动进行了描写,但许三观的形象却跃然纸上,

有血有肉,栩栩如生,他的语言毫不做作,如同行云流水,酣畅淋漓,这是一种丰满的,富有生命力的语言,对话描写是《许三观卖血》一书的闪光点,它占了全问的一半以上,我读过的小说里,却再也找不出第二本小说的对话描写能和它一样与小说本身完美的结合,能和它一样生动贴切地表现出人物的性格特征,叙述上的留意,使得余华的小说在对人物的描写上达到了一种反扑归真的逼真性,无所用心而无处不在。

有关《许三观卖血记》的观后感300字5

继《活着》后,朋友推荐的《许三观卖血记》,篇幅不算长,叙事性较强,所以,没忍住,两天中午午休时间就看完啦。一看这个书名,卖血记,加之之前看《活着》眼泪没少掉,所以在看这本的时候,整个过程我都是小心翼翼十分谨慎,生怕许三观在哪次卖血时就发生什么意外。虽然这本没有之前的活着给我那么大的心灵冲击,但是看完之后还是感触颇多,所以想记录下来。

说实话,刚开始对许三观这个人,没什么好感,他第一次卖血得了钱后左思右想,做了各种打算,最后把爷爷以及待他很好的四叔排在后面,把娶许玉兰排在第一,当然这也没什么,毕竟娶妻是人生第一大事,而在那个时候没钱真的很难娶到老婆。追许玉兰的时候,这一段我印象挺深刻的,她其实已经有何小勇了,许三观说请她吃东西,她去了,吃完小笼包子吃馄饨,接着话梅糖果,糖果还吃了两次,接着又吃了半个西瓜,我在想,她不撑吗,是她食量真的这么大还是觉得别人请客,占小便宜的性格使然。当然,天底下怎么会有免费的午餐,吃完后,许三观说话了,你花掉了我八角三分,你什么时候嫁给我,看到这里,我在想,女孩子真的不要随便花男孩子的钱,那些可能是别人的老婆本,除非你愿意嫁给他了。

第二次卖血为了一乐赔方铁匠,这时候许三观已经知道一乐不是他儿子了,其实本来三个儿子他最喜欢一乐,但是这个晴天霹雳,我想一般人都是无法接受的,所以一开始许三观并没有想着去卖血,我感觉后来是因为为了这个家大局着想才去的,这里他对二乐三乐说得那段话我实在无法接受,因为一乐是许玉兰跟何小勇的儿子,然后让二乐三乐长大了去rape何小勇的两个女儿,这是什么教育理念啊?

有关《许三观卖血记》的观后感300字6

许三观最初买血,是因为回村看望他的爷爷,遇到了跟龙和阿方。他知道他们去卖血,也跟着去,还知道了买血的道理。通过第一次卖血,他结了婚。娶上了一房的老婆,叫许玉兰。然后就过的十分平稳。大概是讲着些吧。

我认为他虽然没有多少文化,但是他十分乐观。也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他非常有阿q精神,凡事都忍,他也认为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也知道自己的老婆还有那么一段,可他也是人了。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在变化。

说到这里,要说一下根龙和阿方,最后好像是根龙死了。他见到他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阿方解释的很好,很符合当时的情况,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呵呵呵,切实呢。

许三观卖了好多次血,第一次是为了娶媳妇,第二次是为了赎回别人那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他每一次都是用卖血解决问题,这好像成为了他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这似乎成为了他的一种习惯。那种没有节制的伤害自己。为了妻子,为了孩子。真正体会到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最后都恢复了昔日的平静。很多不寻常的东西会慢慢的变成一种习惯,直到你领悟的那一天,全都没了。

当有些人认识到时,却发现自己才是这个世界里最孤独的人。

有关《许三观卖血记》的观后感300字7

对于余华我并不了解,但我了解他的小说。他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却让人很震撼。小说没有什么扣人心弦的情节,但让你不得不一口气读下去。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

许三观共有十二次卖血经历,除了开始和结尾的两次外,在剩余的十次卖血过程中,有七次是为了一乐,一次是为了二乐,一次是为了私情,一次是为了全家,其卖血的结果,也都基本上达到了许三观的预期效果。他的血越卖越淡,但他的生命力却越来越强盛,他的血是为家庭、为子女、为妻子而卖的,他的生命自然在他们身上得到了延续。小说的关键在于,许三观先后用七次卖血来拯救一乐,但一乐并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妻子与别人的私生子。许三观发现许一乐不是自已的亲生骨肉,由疼爱变极恨,由极恨变最爱,当中有一个醒悟的过程。

许三观最终还是摒弃所谓的人言,爱一乐如自己所出。尽管一开始不舍得用自己的卖血钱给一乐买一碗面,但结果找到一乐以后,骂骂咧咧一通,最后还是把流浪了大半天的一乐带到胜利饭店,并温和的说要带他去吃面。后来,为了治好一乐的肝炎,需要大量资金,于是许三观付出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生命,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一个戴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

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的人,一个平凡的故事,向我们展现了当时社会底层人民的平凡的生活,和他们坚忍不拔与生活作斗争的精神。不管我们的境遇有多糟糕都不能放弃,要继续生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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