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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名著《汤姆索亚历险记》心得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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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牛虻》读后心得”,以供大家参考!

《牛虻》读后心得1

我怀着十分激动的心情写下这篇,因为《牛虻》给我带来的震撼实在太大了。

牛虻和韩新月(《穆斯林的葬礼》)这两个不同作品中的主人公,结局都是死亡,看到他们离开人世的文字时,我也都忍不住地哭了,但他们带给我的心情却是完全不一样的。韩新月的死,我更多的是一种怜惜,因为她才20岁,正值青春年华,她有才华,有理想,有爱她的父亲和哥哥,有爱她的同学和朋友,有爱她的老师兼恋人......可是,她就这样死去,在那么多关爱中死去,她是幸福的,却更加让我哀叹。然而牛虻,我敬佩他,喜欢他,却也心疼他。他所经历的苦难与折磨是此时的我无法感同身受的,也是我无法说尽道完的,但他面对困境的坚毅和勇敢,他对于革命的热情与执着,他的人生理想,他的亲情爱情,无一不使我感动与崇敬。我一直在想,在未来的岁月中,我又能将牛虻精神诠释多少?

《牛虻》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牛虻还是亚瑟的的时候。那时的亚瑟,很单纯,他觉得教会与革命并不冲突,他一边尊崇神父蒙泰尼里,一边积极参加意大利革命,他也有喜欢的女孩琼玛,他的家庭很富裕,尽管他的童年是不快乐的,但是总之,他的生活还是比较美好。可是,他被后来的神父密探欺骗,泄露了革命内容,琼玛和同伴们都误会他了,而此时的他竟发现一直敬重的神父蒙泰尼里却是他的生父......一系列的打击和挫折使他萌生了诈死出逃的想法,于是,他抛弃过往,奔向了南美洲。

看完第一部,我本以为失去了信任的亚瑟会放弃革命,可是,十三年后,亚瑟却以牛虻的身份回来了。是的,他从来没有怀疑革命,失去革命的热情,反而更加坚定执着了。他还看到了一点,那就是教会是不能与革命共存的,革命要想取得胜利,必须坚持反对教会。回国后的他继续参加革命,现在的他和亚瑟完全不一样了,你很难想象,一个原本那么帅气漂亮的小伙子竟然变成了一个又丑又残的人,从他的很多叙述中,我惊心于他在南美洲所遭受的惨痛生活,他挺过来了,十三年后我看到的是一个自信勇敢,热情积极,机智深沉的革命者形象。当然,我也可以感受到他言语中的刻薄,那是怀着一种恨意与嘲讽的刻薄,但是我可以理解。他一生爱着两个人,蒙泰尼里和琼玛,然而一个欺骗了他,一个不信任他,他会恨,那是因为他爱得那么深沉。后来我们也可以感受到,他在和琼玛的共同革命中,再次释放了那种爱情,他在与琼玛的共同追求中,找到了爱情的真谛。也许,牛虻没有给过别人来爱他的机会,可是,他死前写给琼玛的那封信却让我体会到了他对爱的诠释。琼玛呢?她为那个误会内疚自责了十三年,后来,她从讨厌牛虻到喜欢上了这个为革命为理想敢于献身的人。至于蒙泰尼里,这个红衣主教与牛虻信仰上的冲突直接导致了牛虻的死亡,他看着牛虻死去,因为他选择了上帝,他也许很善良仁慈,但他忘了,上帝是拯救不了正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大众的,也救不了他唯一的儿子,更加救不了自己,所以,他的死亡,我一点也不会同情和意外。

看完《牛虻》,脑海中一直挥散不去牛虻在监狱中的那些生活,以及他死亡的场景。他在南美洲所留下的病痛使得他在监狱中生活得更加艰难,我仿佛看到他在我的眼前受着折磨,他却笑对那些兵官,嘲讽着他们,毫不在意,永不屈服,就算在他死亡的那一刻,他也以他的方式斗争着,直到他倒下......

《牛虻》读后心得2

爱尔兰女作家埃莉伏尼契1897年出版小说《牛虻》。第一次看这本书是高中的时候,也是极少数选择读第二遍的书,因为在第一遍读的时候震撼到一塌糊涂,以及一直觉得这本书给自己的影响很深,所以近期又决定再读一遍。当然两遍的感觉完全不一样,再次跟着情节走一遍也让第一次阅读的感受逐渐浮现出来。

书中情节以牛虻的成长为主线,最开始年轻的亚瑟接触到一些思想的启示,却被忏悔神父诱导说出后,遭到背叛被捕,这次背叛给了亚瑟人生一个重大的转折点,并非仅仅是卡尔迪神父的出卖,还有自己身世,蒙泰里尼,以及最后的琼玛。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基本上就是被现实生存的世界所背叛和抛弃。亚瑟选择欺骗众人的方式离开家,去了南美。到达南美后亚瑟经历了什么,文中并没有具体描述,只是以后期亚瑟身体和心灵上所受到的创伤一次次的回忆呈现,断断续续的拼凑,也让人大致可以勾勒出一个富家公子到达一个陌生却并不友好的环境中为了生存而做出的种种改变;经历了常人所不知的苦难和挣扎的亚瑟已经不再是曾经的亚瑟,成长为牛虻的他开始参与到自己的坚持之中,他变成旁人眼中奇怪而神秘的人。

他的不为别人所理解的毅力和坚持,他的讽刺和犀利,不过都是经历之后对于这个世界的睥睨。书籍依然可以做多种解读,牛虻对生父蒙泰里尼的恨那么彻底,然而若不是心里还有一丝爱,又怎么会第二次被捕,他的举动莫不可以看作是复仇,然而人性的复杂性又让他没有办法活得那么彻底。震撼于他顽强而不可知的毅力,也感慨于岁月所赋予人成长的复杂性。

牛虻第二次入狱后的种种表现是文章的高潮和亮点,也是让人印象最深的部分,曾经或许也是被这部分所打动,才会对这本书念念不忘吧。

《牛虻》读后心得3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

合上小说《牛虻》,我已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动了。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它闯过浅滩和激流,浪花撞击在礁石上,奔腾着,跳跃着,又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

从打开小说的第一页起,我就不由自主地被这浪潮所席卷,欲罢不能。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的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

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着他重新站起来,用残废的手握起笔,对准一切虚伪外表下的丑恶灵魂,毫不留情地抨击和鞭挞;也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他“怀着轻松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一样走进刑场,昂首面对乌黑的枪口。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人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在这世界上就只是一具行尸走肉。是精神的支柱,崇高得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这股精神力量鼓舞人直面人生,勇敢承受生活的各种艰难困苦,也

使人以更加超脱的态度看待生与死。

小说的封面上写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名著。今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来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如今,站在新世纪的门槛上,迎接我们的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只有拥有坚强意志和独立精神的人,才能走在时代的最前端。精神的浩气长存,即使相隔百年,依然可以感受到那深深的震撼力。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继续影响一代又一代人。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呼唤英雄的时代。《牛虻》的故事告诉我们:逃避现实,与世无争是懦夫的表现;直面人生,义无反顾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牛虻》读后心得4

只有经过地狱般的磨练,才能炼出创造天堂的力量。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弹奏出世间的绝唱。——泰戈尔

历经了十三年的炼狱,从成长到蜕变。从天真的青年阿瑟到坚强的圣斗士“牛虻”,从虔诚的信徒到决心摆脱“害人虫”而离家出走的他,亚瑟伯顿终于成功蜕变。

《牛虻》讲述了亚瑟因年轻不懂事而泄露组织秘密,挨了心爱的女友琴玛一记耳光而无比懊丧。接着,他又得知自己竟然是自己所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因此陷入迷茫甚至绝望。他制造了投海自尽的假象,从此流亡南美。十三年后回国时,他已成为革命者牛虻—— 一个为意大利的自由而奋斗的斗士归来。这意味着他此生再无安宁。最后为了理想,牛虻割舍了爱情与亲情,也舍弃了深爱他的吉卜赛女郎绮达,含笑走向刑场。

他的一生堪称坎坷离奇,他的精神令人佩服不已。

他坚强——13年似流放的生活他熬过头了。他一度挣扎在死亡边缘,忍受了常人不能忍受的痛苦。

他脆弱——他无法面对这个事实,自己是最景仰的神父的私生子。他开始痛恨这个世界。

他理性——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坚持不与自己心爱的女人相认。只因为一个还没有被解开的误会。

他感性——在琴玛一次又一次的试探下,他终于在死亡前夜向琴玛坦白了自己的身份,不过为时已晚。

他终于成功蜕变,而我呢?

由于小学毕业考试的失利。我未能考上心目中的中学。在蛹期,我失去了第一次羽化的机会。自然而然我进入了新街中学。在这所熟知的中学里,我赋予了很大的希望。短短的两年,让我收获了很多。刚刚进入的初三,是紧张的一年,是艰苦的一年,也是充实的一年。在初三,即将面临中考——一个关乎我人生命运的转折点。也许,我们因为它已失去了课间十分钟的休息;也许,我们因为它失去了双休日的放松;也许,我们经常会熬夜到很晚做作业,早上又早早地起床。我们努力学习,我们会叫苦、叫累。但我们是快乐的,因为学习充实着我们的生活,我坚信,在付出后终将会得到收获。所以,加油吧!继续努力,然后发挥出自己最好的水平,去考取一所理想的高中。

初三的生活对每个人来说都非同寻常,但我想只有适应了这样的环境,才不会被淘汰。初三是我们人生的一个重要的起点,它关系着我们每个人的一生,所以我们必须牢记:读书、读书、读书。虽然心里还有别样的天空,但毕竟我们还没有独闯天下的勇气,因此,我们要平静、坦然、勇敢地面对它,我相信,在这一间四四方方的教室中,我们将创造“苦尽甘来”,驶向成功的彼岸。

我认为,初三的莘莘学子都是这么想得吧!学习牛虻,学习牛虻精神,努力把自己蜕变成一只最美的蝴蝶吧!

《牛虻》读后心得5

在我的心目中,亲情是最纯洁的、最值得信赖的感情:悲伤时,它给你抚慰;恐惧时,它给你力量;失望时,它给你鼓励;危险时,它给你保护……所以,亲情是圣洁的。可是,当我读完爱尔兰女作家艾丽伏尼契所着的《牛虻》后(蒙泰尼里把亲生的儿子送上断头台的事实),重重地打击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叙述的是统一意大利斗争中的一个故事:笃信上帝的贵族子弟亚瑟经过了一次次现实生活的挫折,改变了自己对上帝的信仰,投入了统一意大利的火热斗争中,从而引起一系列亲情与信仰的矛盾和斗争。

平时,孤独寂寞的亚瑟最信赖自己的教父蒙泰尼里。‘父子’俩的感情是真诚的。当亚瑟因母亲的早逝而悲伤时,教父给他抚慰;当亚瑟犹豫彷徨时,教父又催他奋进……但是有一回,亚瑟把自己参加革命的志愿告诉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帮助时,教父一反往日的慈祥神态,不容反驳的让他打消这个念头。这第一次使年轻的亚瑟十分失望。一次偶然的机会,亚瑟得知蒙泰尼里就是自己的生身父亲,他迷惑、悲伤、愤恨,因为他心目中圣洁的神父竟然一直在骗他!但是他还是深深的爱着神父,因为他是教父,是父亲。

13年后,亚瑟带着满脸伤疤和残缺的身体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养他的土地,投入了火热的战斗中。他用‘牛虻’作笔名,一次次用锐利的笔锋抨击当时黑暗的社会。从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动了意大利。这时的蒙泰尼里已经是一个深受人们尊敬的红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爱父之心,常常用各种方式和他接触亲近。当牛虻发现蒙泰尼里在13年中无时不忍受着痛失爱子的煎熬中时,心中的爱和恨交织着,更加矛盾。

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骑兵的袭击,他勇敢的接受了掩护任务。当他拿起东西,准备突围时,忽然听见蒙泰尼里的声音,拿起东西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就在这一刹那,骑兵包围了他。

看到这里我被书中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亲情深深地感动了。我既为牛虻的被捕感到惋惜,又深以为蒙泰尼里会设法救出他唯一的儿子,使得父子团圆。不料,这个忠于上帝的卫道士并没有手下留情:是他‘让’牛虻再度入狱。在监狱中,一心想保卫自己所谓的‘清白’、‘地位’的蒙泰尼里,在牛虻的死亡判决书上签上了名字,把自己心爱的儿子送上了刑场……蒙泰尼里很爱孩子,可是,作为一个反动主教,在关键时刻,在他所信奉的上帝的利益和孩子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他选择了上帝,保住了自己。直到这时,人们才看清他的真实面目。他是上帝的忠实信徒,他所代表的是宗教统治阶级,他之所以献出儿子是为了保住这个反动阶级的利益。

牛虻是一个英雄,可他不懂人世间的父子亲情是可以由信仰决定取舍的,所以他会被自己反动的亲生父亲送上刑场。

艾丽伏尼契,这位爱尔兰女作家写下的《牛虻》,的确留给了人们一笔可观的精神财富,告诉了我们亲情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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