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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天气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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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确定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使应急管理不再无据可依,尤其是通过培训和演练,可以使应急人员熟悉自己的任务,具备完成指定任务所需的相应能力,并检验预案和行动程序,评估应急人员的整体协调性。以下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台风防御指南与应急处置预案,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台风防御指南与应急处置预案1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对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区防御台风工作,建立防台抗台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应急响应机制,保证防台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国家防总《防御台风预案编制导则》、《浙江省防台风应急预案》、《宁波市防洪条例》、《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宁波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北仑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结合北仑实际,制订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台风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落实_,坚持科学决策,合理调度,不断提高防台风的现代化水平。

1.4.2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以确保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防台首要任务,立足于抗灾保安全,防患于未然。

1.4.3 防汛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是本行政区防台风工作的责任主体。

1.4.4 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台风及次生灾害时,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1.4.5 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一切部门和单位都要服从当地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级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要服从上级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指挥调度。

1.5 工作重点

(1) 组织危险地区、危险地段人员安全转移;

(2) 组织出海船舶及时回港避风;

(3) 山塘、水库、海塘、水闸、堤防等水利工程保安;

(4) 小流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防范和人员避险;

(5) 城乡高层建筑工地、广告牌、铁塔、行道树、电线杆、天线等高空设施防风保安,城乡低洼地区的防洪排涝;

(6) 风、雨、潮的预测预报和预警,并及时向公众发布台风信息。

(7) 大工业、大项目建设开发地块与周边行政村、单位的结合部。

(8) 其他需要重点防范和处置的事项。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宁波市北仑区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防台抢险救灾工作。

2.2 街道、乡镇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街道、乡镇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当地的防台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由当地党委、政府部署防台抢险救灾工作,防指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2.3 其它防汛指挥机构

大工业、大项目单位和城镇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办事机构,明确人员职责,按照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指令和预案,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单位的防台抢险救灾工作。

2.4 区防指组成

区防指成员由区人武部、区水利局、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气象局、区公安分局、区监察局、区建筑工务局、区教育局、区建设局、区经济与发展局、区民政局、区交通局、区农林局(海洋与渔业局)、区城管局、区旅游局、区卫生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贸易与粮食局、区供销社、区供电局、区电信局、移动公司、保险部门、北仑电视台、开发导刊等组成。

2.5 区防指的主要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政府防汛指挥部的指示、命令;编制完善防台预案,审定和批准洪水调度方案、重要水库控制运用计划等;协调部门、上下之间的工作;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防汛准备工作;组织开展防汛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影响防汛安全的有关问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督促或组织河道清障工作,提高防洪能力;负责发布全区汛情通告,宣布进入和解除紧急防汛期;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完善防汛指挥自动化系统,不断提高决策指挥水平,逐步实现防汛规范化、现代化。健全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落实人员编制,配备专职人员和必要的设施,解决日常经费,常年开展工作。

2.6 区 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区人武部:组织指挥区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抢险救灾;负责组织协调驻仑部队、武警部队支援地方抢险救灾;协助区政府做好抢险救灾相关保障工作;组织民兵和应急小分队的应急演练。

(2)区水利局:承担区防指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防旱的日常工作;根据《北仑区水利工程管理职责》有关要求,负责所辖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三大水系和主要水工程的防洪调度;及时提供雨情、水情、旱情和水文预报;负责水资源的调配,组织指导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水工程的修复。

(3)区委宣传部:负责防汛防旱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4)区气象局:负责暴雨、热带气旋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负责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体系;及时提供短期气候预测、中短期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提供防汛防旱有关气象资料,并参加防汛防旱会商;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5)区发展和改革局、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负责防汛防旱基础设施规划、年度计划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指导省、市、区重点工程和其他工矿企业的防汛防旱工作,协调基础设施灾后重建。

(6)区教育局:负责全区教育系统防汛防台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加强对校舍危房(特别是外来工子弟学校场所)的检查,密切注意台风期间在校师生或参加其他活动师生的动态,确保人身安全。

(7)区公安分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汛防旱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区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妥善处理因防汛防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负责保障抢险救灾行动的道路通行,实施交通管制;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安全转移。

(8)区监察局:负责防汛防旱纪律执行和工作效能的监督检查。

(9)区民政局:组织、协调全区旱、涝、台灾害的救助、救济和救灾工作,管理、分配各级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组织核实灾情,及时向区防指提供灾情信息;指导灾区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10)区财政局:负责筹措防汛救灾资金,落实防汛防旱专项救灾资金,及时下拨防汛救灾资金并监督使用情况。

(11)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滑坡、山地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协助区、街道、乡镇政府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公布区域内地质灾害的易发区,制定落实地质灾害的防御预案。

(12)区建设局:负责全区建筑、住宅和房地产等行业的防汛救灾工作,落实在建工程的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指导沿海和山区农村房屋建设规划和质量控制;提供建设系统灾害损失情况。

(13)区建筑工务局: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防汛救灾工作,制定落实在建工程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14)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全区区管部分的市政、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城市公共设施的防汛防台工作;制定落实城区防汛排涝应急预案;提供城区灾害损失情况。

(15)区交通局:负责在建交通工程安全度汛工作;落实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汛防台监督管理;及时抢修水毁交通设施,确保防汛抢险、防疫、救济救助人员、物资、设备的安全及时运送;制定落实防汛防台救灾工作预案。

(16)区农林局(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农业防汛防旱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提供农业灾情;负责抗灾种子储备和抗灾柴油等物资安排;协助街道、乡镇做好渔船和水产养殖户防汛防台工作,负责渔民防汛防台救灾减灾等安全知识教育;在台风影响期间协助街道、乡镇做好渔船返港避风、水产养殖户安全撤离等工作;提供水产养殖和渔船损害等灾害损失情况。

(17)区卫生局: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向区防指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意见;组织卫生系统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18)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根据市、区防指和气象部门提供的汛情、旱情和气象资料,及时向社会公布发布气象、汛情、旱情信息;做好防汛防旱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强防汛防台抗旱等知识的媒体宣传教育;负责编辑防汛抗台图片录像资料。

(19)区供电局:负责排涝、抗旱、抢险用电的供应和电力系统的防汛防台工作;及时调度解决抗灾救灾电力及重要水利工程设施、抢险救灾指挥机关的正常用电,落实应急电源;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提供电力系统灾害损失情况。

(20)区贸易与粮食局:负责落实防灾救灾成品粮的储备、供应和调拨,保障市场供应;指导贸易与粮食系统防汛防台工作。

(21)区旅游局:负责旅游景点、度假区防汛防台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旅游系统开展防汛避洪安全知识宣传,提高从事旅游工作人员和游客的防灾减灾意识。

(22)区电信局、移动公司: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保障防汛防台信息的及时、正确传递;在紧急情况下,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保证防汛防台指挥通信联络畅通。

(23)区供销社:负责全区供销系统的防汛防台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落实防汛物资、器材的储备供应工作,提供供销系统灾害损失情况。

(24)保险部门:负责做好各自投保单位和居民受灾损失理赔工作;在洪水来临之前,督促投保单位和居民做好各类财产的防灾工作,并积极开展防汛保险。

(25)北仑电视台、开发导刊:根据市防指提供的汛情,及时向公众发布防汛信息,做好防汛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26)新础⒋蟠、小港、霞浦、柴桥街道办事处、白峰镇、春晓镇、梅山乡政府:根据各自的防汛工作职能,负责做好本辖区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2.7 办事机构

区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办),负责区防指的日常工作。

3 影响台风分级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按照台风影响范围和程度,台风预警等级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级别,分别代表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

3.1 特别重大(ⅰ级)

6小时内可能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3.2 重大(ⅱ级)

12小时内可能受强热带风暴或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3.3 较大(ⅲ级)

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3.4 一般(ⅳ级)

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消息,热带低压可能影响我市,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4 预防和预警机制

4.1 台风及次生灾害监测

气象、农林(海洋与渔业)、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负责台风、暴雨、洪水、风暴潮及山地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提供台风、降雨、洪水、风暴潮的实时信息和预报成果及地质灾害监测资料。

4.2 水利工程巡查

水库、海塘、堤防和其它险工险段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测监管制度。

4.3 山洪灾害预警员落实

易发山洪和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地区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城镇社区、行政村,以及企事业单位应当确定预警员,落实预警职责。

4.4 防台检查

4.4.1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当在台汛前组织有关单位开展防台检查,发现防台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

4.4.2 城管、建设、供电、交通、建筑工务、通信等部门应当加强市政、电力、交通、通讯等设施的防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4.3 区建设、农林(海洋与渔业)、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同街道、乡镇组织对危险区域人员、房屋和船只、病险水利工程等调查,并登记造册,报同级防指备案。

4.5 台风及次生灾害预警

4.5.1 台风影响预警

气象部门加强台风监测和预报,及时对台风影响情况进行预警。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根据可能受台风影响程度,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发布。

4.5.2 降雨实时预警

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降雨监测,当出现强降雨时,应及时向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报告。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收到气象、水文部门的降雨信息后,应立即向有关街道、乡镇和单位发出警报。有关街道、乡镇和单位得到降雨警报后,应立即向有关地区发出处置预警。

4.5.3 山洪灾害预警

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有关街道、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的巡查预警员,在台汛期坚持每天巡查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转移群众,并报街道、乡镇或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4.5.4 江河洪水预警

(1)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当水库大流量泄洪时,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应向下游发出预警。

(2)各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4.5.5 水利工程险情预警

当水利工程发生险情或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按规定权限,通过广播、电视、电话、警报等方式,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当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做好群众转移的有关工作。

4.5.6 内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水文部门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督促有关部门确定内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财产。

5 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级别的确定,以气象部门台风预警、预报为主要依据,综合海洋、水文等部门的预警、预报,充分考虑台风的影响程度、危害程度及防御能力等因素,分为ⅰ、ⅱ、ⅲ、ⅳ四级,ⅰ级应急响应为最高级别响应,其次是ⅱ级、ⅲ级,ⅳ级为最低级别响应。较高级别的应急响应包含较低级别应急响应的所有内容。

ⅰ级应急响应由防指指挥批准启动(必要时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由防指副指挥或指挥批准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防办主任或防指副指挥批准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防办副主任或主任批准启动。

5.1 ⅰ级应急响应

区防指指挥主持会商,防指全体成员参加会议。部署台风防御和抢险救灾工作;提出防御目标、重点和对策建议;同时,发布人员梯度转移命令,根据需要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组织指挥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向市防指、区委、区政府汇报有关情况。必要时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部署防台工作。

区防办密切监视台风发展变化和雨情、水情、工情,掌握人员转移和船只回港避风情况,做好江河洪水预报和重要流域的洪水调度,组织有关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监督指导重要江河和重点区域洪水调度,调配区级防汛抢险物资,联系人武部、公安、武警支援灾区抢险救灾。做好灾情核查和信息发布工作。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根据台风影响程度,做好相应工作。

5.2 ⅱ级应急响应

区防指指挥或副指挥主持会商,召开防御台风紧急会议,防汛、水利、人武部、气象、建设、民政、农林(海洋与渔业)、国土资源、城管、交通、建筑工务、教育、供电等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参加。部署防台抢险工作,落实防台风各项措施。水利、气象、农林(海洋与渔业)、国土资源等部门,协同街道、乡镇加强水库、海塘、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做好洪水调度工作;加大监测力度、加密预报频次,随时将最新消息报告区防指及有关部门。渔船就近避风,船上人员及沿海(岸)养殖人员撤离上岸;对危险地区的各类人员实施梯度转移。

区防指组织有关部门人员派工作组到台风影响地区检查、督促和指导防台救灾工作。人武部、街道、乡镇各类抢险队伍集结待命,随时准备抢险救灾。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根据台风影响程度,做好相应工作。

区防办及时将有关防台信息、灾情信息报告区防指领导和区防指。

5.3 ⅲ级应急响应

区防指副指挥或防办主任主持会商,水利、气象、农林(海洋与渔业)、国土、建设、城管等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参加。明确防御重点,落实防御对策,掌握有关地区人员转移和船只回港避风情况,监督指导台风影响区域水库、河网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进一步落实防汛物资,各类检查指导组、专家组、工作组、抢险救灾队伍等做好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气象、农林(海洋与渔业)、水文、国土资源等部门加强对风情、雨情、水情、灾情的预测、预报,并及时向区防指报告。其它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按照部门预案做好防御工作。

区防办及时将有关防台信息报告区防指领导和市防指。

5.3.1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急响应

根据台风影响程度,各街道、乡镇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或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商,部署防台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发布人员转移命令,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和水雨情,及时预报、预警,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区群众转移的准备工作,按照权限做好水库、河网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库、海塘、堤防、在建工程和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及时将防台情况报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5.4 ⅳ级应急响应

气象、农林(海洋与渔业)、水文等部门领导进岗、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做好各自的预测、预报工作,并及时向区防指报告。区防办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会商,研究分析台风可能影响情况,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工作。

水利部门重点做好水库、河网的洪水承载能力分析,研究、制订预排预泄方案,协同街道、乡镇做好水库、海塘、堤防、在建工程等防洪工程的检查工作;农林(海洋与渔业)部门重点做好海上船只和沿海(岸)作业等人员的安全防范工作;国土资源部门重点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检查工作;其它防指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区防办及时将有关防台信息报告区防指领导。

5.4.1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急响应

根据台风影响的程度,街道、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领导主持会商,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防台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向,重点做好海上船只和沿海(岸)作业等人员的保安工作。

5.5 社会动员与参与

(1)出现台风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党委或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台抗灾工作,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5. 信息发布与新闻报道

(1)防台抗灾等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的主要形式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2)一般防台抗灾等信息,包括局部汛情、工情、灾情及抢险救灾的有关信息,由区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或区委宣传部发布;汛情动态涉及到灾情的,由区防办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发布;涉及人员伤亡等重大灾情的,由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报区委、区政府审核后,按重大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3)新闻媒体须及时向公众发布有关防汛、气象、水文、海洋、地质等相关信息,报道内容须经区委宣传部或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审核。

(4)新闻媒体应做好抢险救灾、灾后恢复生产及先进事例的报道宣传工作。

5.7 应急结束

当台风及次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事发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可视情况宣布应急结束。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1)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

(2)电信、移动等通信运营部门负责保障水情、险情、灾情等信息的及时、正确传递,确保政府首脑机关、区防指、人武部、公安、新闻媒体等重要单位的通讯畅通。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防台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3)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保证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台抗灾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4)水利(水文)部门负责水情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做好水情信息采集系统、水情、雨情、风情和报汛信息实时显示预报系统、工程数据库和社会经济数据库系统的实时升级、备份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6.2 应急队伍保障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台抗灾的义务。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是抗台抢险的重要力量。人武部、公安及当地党委、政府要做好驻地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组成的应急抢险队伍的协调保障工作。在抗洪抢险期间,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2)区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应当组建专业抢险队伍,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村应当组织群众参加抗洪救灾工作。

(3)应急队伍调动:一是本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管理的应急抢险队伍,由本级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调动。二是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管理的应急抢险队伍,由本级防汛防旱指挥部向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提出调动申请,由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批准调动。三是驻军部队的调动,由区防指提出要求,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在险情、灾情紧急的情况下,区防指提出抢险救助请求,驻军部队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实施救助,并向上级报告。

6.3 物资保障

(1)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由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储备和管理,并统一调配。

(2)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易受洪、涝、潮水威胁的其它单位应按当地防汛需要和规范要求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必要时可向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要求调配防汛抢险物资。

6.4 资金保障

财政、发改、经发、民政、水利、银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以及相关金融机构落实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金的落实和信贷。

6.5 技术保障

(1)健全和完善区防指与省、市防指之间的远程会商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速度和质量,形成省、市、区三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的计算机网络。

(2)建立和完善全市信息采集系统,水情、雨情、风情和工情等信息实现共享,为防台抗洪决策提供依据。

(3)建立和完善江河洪水预报系统,提高预报精度,延长有效预见期。

(4)建立和完善工程数据库和社会经济数据库,实现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会经济信息的快速查询。

6.6 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灾区和防灾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台抗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做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6.7 避灾场所保障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在建设、民政、农林、教育、文化等部门协助下确定本地区的避灾场所,设立标志,确保灾害来临时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躲避。

6.8 电力保障

供电部门负责防台抗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9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保障防台抗灾人员、救灾物资和车辆调配,负责台风影响期间渡口的安全。

6.10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农业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6.11 后勤保障

灾害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抢险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必要时,区发改、经发、民政、交通、卫生等部门共同做好灾区急需物资的调配工作。

6.12 宣传、培训与演练

6.12.1 宣传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新闻部门应加强防台抗灾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

6.12.2 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防汛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分类指导、考核严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6.12.3 演练

(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防台应急演习,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7 善后工作

台风灾害发生后,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1)水利部门协同街道、乡镇组织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修复工作。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主体功能;供水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2)公安部门负责做好水害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3)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救灾物资运输;负责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

(4)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5)农业部门负责水害灾区群众的恢复生产工作。指导做好排渍除咸,洗苗追肥,田间管理等,开展生产自救。

(6)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7)教育部门负责做好水害灾区的校舍修复、正常复课等工作。

(8)供电部门负责抗洪抢险、排涝等救灾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9)通信、水文等部门分别负责对遭受毁坏的涉及通信、水文等设施的修复工作,尽快恢复使用功能。

(10)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及时总结防台抗洪抢险的经验教训,表彰奖励有功人员;根据台风、洪水灾害中暴露的问题,改进和加强预防洪涝灾害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区防办及时掌握抗台救灾情况,统计灾情,及时向上级防指和区委、区政府汇报。

7.1 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7.2 灾后重建

灾害发生地的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应尽快开展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7.3 防台抗灾工作评估

每次台风过后,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针对防台抗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进一步做好防台抗灾工作,并将总结材料报区防办。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区防办牵头制定,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定期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做出相应修改。区防指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制定防台预案,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报区防办备案。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防台应急预案,报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批准执行,同时指导并督促城镇社区、行政村和事业单位、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防台预案。

8.2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委、区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防汛抢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3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8.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台风防御指南与应急处置预案2

一、总则

1、目的

为提高学院整体防汛防台和抗风险本事,确保迅速、高效、规范、有序地开展防汛防台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台风、暴雨、雷电、洪涝等自然灾害事件造成的危害,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和学院财产安全,保证教学、科研和生活正常秩序,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_市防汛条例》、《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_市城市防洪排水规划》、《_市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学院所辖校区、各部门应对台风、暴雨、雷电、洪涝等自然灾害的防范及应急处置工作。

4、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原则。防汛防台工作要把最大程度地保障、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消除各类次生、衍生灾害,把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控制到最低。

2)坚持"统一领导,条块结合"的原则。防汛防台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各校区、各部门防汛防台工作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督促和指导,同时理解本区域防汛部门的统一领导。

3)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防汛防台工作坚持以防为主,常备不懈,认真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的各项准备,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不断完善组织体系,遇到突发事件要结合日常防范措施,科学组织、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4)坚持"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原则。学院防汛防台领导小组要加强协调指导,建立应急处置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紧急情景,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迅速到位,职责明确,正确应对,协调一致,果断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最初,将损失减小到最低。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学院防汛防台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副院长。

成员:由学校后保处、办公室、学生处、经济贸易系、健康安全系、公共管理系、人文艺术系等处室系部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组长全面负责,副组长协助组长进行各项组织协调、统筹管理工作,各组负责人各司其职主动应对现场防汛防台的各种情景,做好各项防御和应急工作的管理、组织、沟通、布置、处置以及指导、部署下属进行防汛防台工作。

2、应急联动机制

按照"有效控制、快速解决"的原则,学院防汛防台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与市、区各有关委、办、职能部门以及各校区,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各校区、各部门有职责配合学院积极参与防汛防台的应对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努力做好各项防范和应急工作,完成任务,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三、应急措施

1、防汛防台期间根据情景随时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干部值班,相关人员到场,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和代岗,密切关注通讯、广播、上级部门的电话和传真,并将有关信息及时通报传达,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坚持上下各级各类通讯畅通;

2、后保处、物业公司、绿化、食堂等部门要将所有房屋和学校环境设施等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要高度关注排水防涝、高空坠物、雷击、地陷倒塌、漏电触电等情景的出现,做好排查工作,掌握学校的防汛防台状况。

3、成立防汛防台抢险队,对突发事件进行紧急抢险救助。

4、紧急情景下停止一切施工操作、户外和学校活动,关掉危房,对水电气等重要设施设备进行重点安全保护,并进行人员紧急疏散转移避险。

5、出现险情或灾难时,各部门建立半小时通报制,及时将现场防范情景和防范动态报防汛防台领导小组;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必要时与有关抢险部门联系,请求援助。

6、紧急做好各类物资供应工作。后保处、办公室在汛期负责采购、储备各种防汛物资和师生的生活必需品。

7、把学生安全和人的生命放在首位,不组织学生参加抢险,遇险时首先抢救人员。

8、防汛防台警报解除后,立即补充各类防汛抢险物资,加固设备,以备随时之需。并及时总结汛期的经验教训,提高防变本事,完善措施,改善工作。

四、防汛防台不一样时期的应急预案资料

1、四级预案

按市防汛办发布的蓝色预警信号的响应要求,我院防汛防台机构和各负责人必须到位,加强值班,严格执行报告制度,执行市教委的四级响应提示,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值班领导和人员遇到突发事件或灾情,及时下达临时紧急处置指令,并迅速向上级领导汇报。做好防汛值班记录,检查学院各部门防汛值班到岗到位情景。

2、三级预案

按市防汛办发布的黄色预警信号的响应要求,我院防汛防台工作领导组成员和防汛防台抢险队全部到位。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及时向全院师生通知防汛信息,通报风情、水情、雨情、雷情。同时加强值班,进一步检查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措施,组织防汛抢险队伍紧急排查、快速处置,严格执行市教委的三级响应提示,并落实好抢险物资器材和生活必需品,严阵以待。各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防汛值班记录,及时汇报汛期最新动态。

3、二级预案

按市防汛办发布的橙色预警信号的响应要求,当遭受暴雨袭击或有关部门发布紧急警报时,我院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将立即召开防汛防台紧急会议进行紧急部署、快速行动。此时把防汛防台作为压倒一切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将按防汛指挥网络构成指挥体系,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则按各自的职责进入工作岗位,高度戒备。严格执行市教委的二级响应提示,加强24小时值班,加强对重点场所和设施设备的看护防范,并强化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和协助。强调"一个声音,统一行动".

4、一级预案

按市防汛办发布的红色(最高)预警信号的响应要求,遇特大暴风雨和突发性灾害天气时,学院将严格执行市教委的一级响应提示,一级战备,主要领导进入指挥岗位,全力投入抢险工作,迅速组织人员及时检查疏通地下排水管道,做到排水畅通;将组织专门力量,对学院易倒塌、易滑坡、易积水情景进行监测,及时报告灾情,监督有关人员紧急到位、到岗,确保学院排涝设施全过程、满负荷运转,必要时及时组织足够的临时排涝设施进行强排。并在任何情景下,以保护生命作为第一原则。当遇到暴风雨袭击发生险情时,学院将及时把师生疏散转移到安全地点,并紧急报告上级部门。如发生灾情,将根据情景,迅速联系有关部门及时赶赴现场,做好抢救、转移和救灾工作。

五、后期处置

汛期过后,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抢险物资补充工作。根据物资消耗情景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并整理整顿剩余物资,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

2、环境整治和损毁设施修复。结合常规维护维修工作,对在汛期中损毁的设施设备和环境进行清查、整治和维修,尽快修复。

3、保险工作。及时处理各类保险事务,鼓励和增加新的保险。

4、防汛防台经验总结工作。全面分析、评估和总结汛期的各项防范和应急工作,改善措施,提高防抢本事,成文上报,为今后工作打好基础。

5、培训和演练工作。积极组织参加各级防汛专业培训,定期举行各类应急演练,强化应急本事,改善应急响应,加强队伍建设。

6、信息报送和通报工作。按上级部门的要求,对汛期内各种工作的信息如实上报,同时向全院通报防汛防台工作情景。

台风防御指南与应急处置预案3

一、指导思想

我市防台风工作是我省防台风(含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下同)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消防部队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防台风工作的准备,建立以军政主官负责制为核心的消防部队防台风工作责任制,编制辖区内各类建筑内人员安全为重点的防台风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各级特别是支队机关的司、政、后、防四部门要具体分工,靠前指挥,一级抓一级,落实好包片辖区内的行政责任人及联络人,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到人,工作到位。基层各单位要不断完善抢险手段和救生措施,确保防台风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

二、台风的种类及台风灾害事故特点

一、台风的种类

台风是热带气旋的一种,而热带气旋是指热带地区形成的一种低压。它不断旋转,并伴随着大风和强降雨天气。热带气旋按其中心附近风力大小划分为4种类型:中心风力在7级和7级以下的称热带低压,8到9级称热带风暴,10到11级称强热带风暴,12级和12级以上称台风。这4种类型热带气旋在发展过程中往往会相互转化。

二、台风灾害事故特点

(1)破坏力强,危害大。

(2)波及面广,人员伤亡大。

(3)防范困难,救援难度大。

三、防台风指挥部的构成及职责

一、防台风指挥部的机构

组长:支队长、政治委员

副组长:副支队长、副政委

成员:各部门部门长、副参谋长、战训科科长、各大队大队长

二、指挥部的职责

①迅速了解风情、火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省消防总队、市政府、市公安局。

②调动各种抢险救灾力量。

③调动各种抢险救援保障交通工具。

④调动指挥专职、义务消防队。

⑤调动供水、供电、急救等部门协同作战。

⑥组织做好现场动员和宣传报道工作。

⑦组织做好各种后勤保障。

⑧组织做好台风及灾后相关救援工作。

⑨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

四、参战力量和任务分工:

(一)参战力量:

按指挥中心等级方案调集,三级以上的出动启动此预案。

(二)任务分工:抢险指挥部下设作战组、通信组、后勤保障组、政工组、宣传组。

作战组:由司令部战训科、特勤大队指挥人员及各大队值班领导组成,负责一线人员援救灭火和险情排除抢救人员工作。

通信组:由支队指挥中心、信通科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指挥通信及指挥部与外界通信联络。

后勤保障组:由后勤处、战勤保障大队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所需补给物资的供应,包括救援装备及油料保障、抢险人员食物、水等食品、饮料的供给以及组织卫生队做好伤员急救工作。

政工组:由政治处人员组成,负责对现场消防员的思想疏导、鼓动以及稳定受灾群众及周边人员情绪同时收集现场抢险过程的相关材料,抢险后先进人物事迹的表彰和宣传。

宣传组:支队宣教中心及各大队负责宣传报道人员负责对防抗台风过程中的相关信息收集、整理、报道,及时宣传消防部队抗台风事迹。

五、处置程序和措施:

一、现场询情:由第一到场中队或特勤大队指挥人员负责消防人员到场后详细询问台风灾害引起的事故现场情况以及受伤和被困人员的数量、大致位置等情况。

二、侦察检测:由特勤大队侦检组负责利用生命探测器等工具,立即搜寻遇险和被困人员;利用检测仪器检测事故现场有毒物质或可燃气体的浓度等。

三、设立警戒:由到场常规中队警戒组配合公安交巡警负责封锁事故路段的交通,隔离围观群众,严禁无关车辆及人员进入事故现场,若事故造成化学危险品外泄,现场警戒的范围需根据侦检情况确定。

四、救生排险:由特勤大队救援组、灭火组负责,常规中队协助。

(1)迅速在现场清除障碍,开辟出空阔地和进出通道,确保现场至少拥有一个急救平台和一条供救援车进出的通道。

(2)立即疏散风灾现场的围观群众以及无关人员。

(3)协助供水、供电、供气部门切断倒灾害现场的水、电、气供应,及时组织火灾扑救及救生灾害处置。

(4)救援初期,使用扩张、切割、起重等小型工具排除障碍,全力搜寻遇险和被埋人员,并组织营救和疏散;对已发现但一时无法解救的幸存者,应提供饮食和药品。

(5)被埋人员清理结束后,请求指挥部联系大型铲车、吊车、推土机等施工机械车辆清除风灾现场废墟。

五、现场急救:由支队卫生队急救小组负责协助120救护人员对事故现场抢救出的窒息、休克、出血的重、危急伤员,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初步处理后,利用救护车或现场车辆迅速转送就近医院救治。

六、清点人员和装备,做好移交,安全撤离。

六、防抗台风要求:

一、各参战力量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同公安、医疗救护、水、电、燃气、交通、民政等部门合作,共同实施救援行动。

二、救援人员要加强行动安全,防止大风继续造成建(构)筑物倒塌,不应进入建筑结构已经明显松动的建筑内部;不得登上已受力不均衡的阳台、楼板、屋顶等部位;不准冒险钻入非稳固支撑的建筑废墟下面,必须在确保无再次倒塌危险时,救援人员方可进行现场救援。

三、加强对现场的监护工作,所有救援人员要加强行动安全,特别是险恶条件下,要以小组为单位,不准单独行动。

四、注意做好针对性准备,既要做好台风带来强降雨引起洪涝灾害的救援准备,又要做好台风带来强风下的救援准备,有效控制其它次生灾害的发生。

五、加强风灾时保障工作:政治部门要做好台风时的政治鼓动及宣传教育工作,保证部队思想稳定。宣传部门做好台风时灭火救援宣传工作,及时反映部队英雄事迹,激励部队灭火战斗。后勤部门组织好保障工作,提供部队长时间连续作战的生活补给,并组织好器材保障,储备部队易损坏的器材配件,组织修理人员随时抢修损坏器材,并做好相关灭火救援物质储备。

六、各参战部队要及时组织加强对通信设备进行巡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各级有线、无线通讯畅通。

七、按上级指示,确定新闻发布会的内容、时间和发言人。

七、台风灾后救援工作

台风过后,各级消防部队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下,积极参与相关救援、排险、救助工作,并注意以下几点:

一、在组织对地下车库进行排水时,要防止车辆打滑、碰撞;人员在选点、收放水带、吸水管过程中要尽量避开复杂、湿滑路段,避免人员、车辆掉入水中等意外的发生。

二、要注意加强个人防护,在狭小、通风条件差的地方救援时,救援人员应佩戴空气呼吸器;另外,由于车辆、泵浦长时间工作过程中排出废气、热量多,附近救援人员要视情佩戴空气呼吸器,以免出现窒息中毒。

三、要组织做好救援人员的轮换休息,特别是市区有关大队要按支队的力量调整、调度方案,合理整编现有力量,轮流出动,确保部队能连续作战。

四、要注意行车安全,抢险力量到场及撤离时要向指挥中心报告,并注意加强救援过程中的请示汇报工作。

五、要服从安排,切实遵守好群众纪律,参与救灾的官兵不得接受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红包、礼物和吃请,并避免与群众发生摩擦、纠纷,维护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

台风防御指南与应急处置预案4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做好预防和处置台风带来的各种灾害,进一步完善我司防御台风(热带风暴)工作,建立防台抗台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响应机制,保证抗台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依据《浙江省防台风应急预案》、《绍兴市防台风应急预案》等方案,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绍兴虎彩台风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台风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台风工作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3)依法应对,科学调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范防台行为,实行全员参与、专群结合、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台风及次生灾害时,各部门应急抢险小分队联合行动、快速响应,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各部门都要服从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1.5 工作重点

(1)组织员工及时避风避险;

(2)组织重点区域的物质安全转移;

(3)仓库、车间、水泵房、行政楼、车棚等设施的安保及低洼地区的防洪排涝;

(4)风、雨、潮的预报预测和预警,并及时向员工发布台风信息。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防汛防旱指挥部

设立防风防汛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防台抢险救灾工作。

2.2防指组成

防指总指挥由厂长担任,副指挥由人力资源部经理、企管部主任、总务主任、保安队长担任。防指成员部门由生产部、技术部、品管部、设备处、营销部、财务部、企管部、人资部、采购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台风防御指南与应急处置预案5

为了切实做好酒店的防台风工作,保证发生台风期间酒店各部门有计划、有秩序地安排防台风工作,使酒店损失降至最低,特制定酒店防台风工作预案。

一、组织指挥

酒店设防台风总指挥部,负责发生台风期间指挥调度工作。

1、总指挥部机构: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成员:行政办经理、财务部经理、销售部经理、房务部经理、餐饮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大堂副理

2、指挥中心工作站:设在大堂副理接待处(内部电话:8822),各部门在指挥中心工作站接收工作指令与汇报工作进展状态。

3、通讯要求:指挥中心成员必须保证通讯随时畅通,至少携带手机或对讲机1部(提前充足备用电池)。

二、防台风宗旨与任务

全体员工尽全力保护宾客、员工人身财产与酒店财产安全。

三、职责分工

防台风工作由防台风总指挥部统一指挥,实行分部门负责的办法。各有关部门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各部门共性工作要求

1、接到酒店启动防台风预案指令后,召开部门紧急会议,通知台风信息,传达酒店对此次防台工作的布署与对部门具体工作的安排要求。

2、防台期间酒店员工必须无条件返岗待命,有义务参加防台,并听从统一指挥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对无故不到位、不服从防台工作安排或玩忽职守的人员,视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论处。情节严重的,按1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3、员工宿舍住宿员工必须集中至酒店并返岗待命,宿舍内仅留管理员值守,不得留宿员工,否则,出现事故后果自负。

4、要求员工台风期间注意个人安全,做好个人防范,避免发生其它事故。

5、台风过后恢复自救善后工作,各部门须听从酒店统一调遣安排,积极主动配合部门间工作,以最快的时间里恢复经营运作。

(二)行政办

1、台风前准备工作:

(1)备用装沙袋子600条以上,及足够系绳。

(2)安排相关部门统一参与装垒沙袋,并备放使用区域。

(3)安排司机提前检查水、油、车辆性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员工餐厅提前检查天然煤气管道设备运作与准备各种餐用物资(米、油、菜等)。

(5)对员工宿舍的阳台地漏疏通,并准备手电筒。另,拨掉各种电器插头解除存在隐患。

(6)根据各部门采购需要,做好防台物资购进。

(7)负责行政车队的车辆调度,安排好救护的应急用车,联系医疗救护机构,准备好紧急医疗药品。

(8)总仓认真检查仓库的设施及房屋是否存在抗台产生的隐患,并及时上报以便及时处理。

(9)总仓做好现有抗台用品准备(如手电筒、雨衣、雨鞋等),并对必要的库存物资清点汇报,视情况做好计划采购,确保物资的及时供应。

(10)对酒店消防设施设备全面临检,确保消防系统安全运行。

(11)保安准备好巡视手电筒、雨衣与应急灯(以备二次供电或特殊情况下使用)。同时,在总仓领取手电筒5个。

(12)指挥车辆停放至安全处(消防中心旁或大堂门前),防止坠落物砸损车辆。

(13)负责辖区内治安保卫工作,做好固定岗和巡逻岗的应急调整工作。

(14)负责落实抢险必备物资的准备工作。

2、台风期间必备工作:

(1)台风期间严格执行出车制度,必须接到派车单或上级指令后出车,遇特殊情况须请示上级领导决定。

(2)宿舍管理员要认真巡视宿舍房间,关好门窗,对进水房间及时处理,并做好安全防范。

(3)人事做好台风期间各部门人员在岗出勤情况统计,同时,随时掌握员工的安全状况,并及时汇报。

(4)安排专人对台风期间实况进行拍摄,存留历史影像记录。

(5)网管员及时处理酒店电脑系统故障,确保网络正常使用。

(6)部门工作以外酒店指定防风工作区域:主楼1-5楼西侧通道防渗水与处理工作。

(7)负责及时收集最新台风预警信息,宣布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8)消防中心严密监视店内消防与警卫安全,如有异常情况立即汇报。

(9)外围岗保安须不间断地巡视酒店院内、外围各区域,确保台风期间安全。

(10)负责协助抢险工作中人员安全救护工作。

(11)负责辖区内防台风暴雨加固工作。

3、台风后的善后工作:

(1)统一组织人员撤沙袋。

(2)清点部门损失情况,及时汇报酒店领导。

(3)检查部门设施设备,需维修项目及时报工程部维修。

(4)对防台风期间人员加班情况统计汇总,报酒店领导审批,后转财务部制作加班工资,抄送工程部统一保险理赔,并备案。

(5)收集抗台先进事迹,组织评选抗台先进,并以先进事迹与记实事例、信息出刊店报、黑板报。负责解决撤离人员及工作人员的食、3宿安排。

(6)检查店内安全消防设备受陨情况,并做好统计上报。

(7)保安组负责辖区防台风撤离工作的验收和检查工作,协助各部门将防风沙袋收回,并妥善放置。

(8)与相关部门协调,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处理工作。

(三)房务部

1、台风前准备工作:

(1)准备充足沙袋,放置备用区域(大堂折页门、别墅门、主楼二楼阳台客房玻璃门等),及足够的报损布草,以备各岗位防水措施

(2)将院内垃圾桶、沙滩椅、阳台茶几、阳台椅、太阳伞全部集中摆放或存放安全位置。

(3)将泳池边围放沙袋,以防污水排进泳池。

(4)园林树木防风加固,并将室外盆栽植物移入大堂适当位置防风。

(5)将所有客房、楼道门窗需锁好,发现有工程问题及时报修。

(6)将客房阳台茶几、阳台椅均搬入房间内,以防风时砸损阳台玻璃。

(7)大堂与客房内放置《防台风宾客通知书》。

(8)做好总机窗户的防水措施,保护机房设备。

(9)总机在接到酒店“启动防台风预案”指令时,需立即通知各部门负责人。并每隔1小时查询1次天气预报情况,将最新状况汇报指挥中心(大堂副理)。

(10)提供当天与近几日宾客接待状况资料,汇报酒店领导,以备台风期间掌握接待能力,并确保接待工作有序。

2、台风期间必备工作:

(1)总机必须准确无误地传达指挥中心下达的指令信息。

(2)大堂副理掌握宾客入住及安全状况,做好宾客安抚工作。同时,维护大堂秩序,并为客人提供最新的天气情况。

(3)前台在停电前保留1份准确的“入住、预抵、预离”手工统4计表及客人资料,备查。

(4)按“机场滞留客预案”作好接待准备工作。同时,准备手工房态1份与销售部核对房态,做好相关接待工作。

(5)加强巡视客房内是否有渗水或地漏堵塞,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如房间有渗水,需采用布草现场处理,渗水较严重须立即安排吸水、保养,以防地毯、家具或木地板等侵水损坏;如阳台地漏有堵塞,及时通知工程人员进行维修。

(6)每幢别墅安排指定人员留守,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7)做好住客安抚工作,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正常提供客房服务,确保宾客正常入住。

(8)结合工作需要妥善调配部门各岗位人员工作任务。

3、台风后的善后工作:

(1)清点部门损失情况,及时汇报酒店领导。

(2)统计渗水房间以及其他工程维修问题,向工程部报修。

(3)恢复所有移动物品的归位工作。

(4)做好台风后酒店卫生的全面清理与消杀工作。

(5)做好园林树木的扶正与花草修剪。

(6)撤除区域内防风沙袋交还行政办。

(四)工程部

1、台风前准备与台风期间必备工作:

人员及物料:

(1)要求部门人员全部到岗,24小时坚守岗位,随时处理突发事件。

(2)接到台风警报后根据具体情况组织防风用材料到位。

(3)准备充足柴油,备用发电。

室内设备、设施检查

(1)全面检查配电系统设备,高低压配电柜,各开关控制柜,确保运行正常。

(2)检查电梯机房内设备,确保运行正常。

5(3)检查供水系统、地下水箱蓄足水,确保运行正常。

(4)检查大堂活动门是否完好,整扇门是否坚固。

(5)检查酒店内,包括别墅塑钢窗是否完好,窗上玻璃是否完好,窗、门是否关闭。

(6)备好潜水泵及胶管,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7)仔细检查发电机,水箱水位、油箱油位、机油油位、电瓶电压、电瓶液位是否在正常位置,检查发电机是否处于自动位置,低压配电柜发电机检测信号是否处于开的位置。

(8)台风登陆时,值班人员每半小时检查一次所有机房设备,密切注视高、低压配电房漏水情况,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报告经理,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室外设备、设施检查:

(1)检查屋顶地漏,清理地漏四周垃圾保持畅通。

(2)检查泳池房排水泵是否动作可靠,并手动抽水试验,台风登陆时值班人员需每半小时对此处进行检查(机房是否进水,各开关柜是否有进水现象)。

(3)检查污水处理站地下泵房盖子是否盖好,机房内设备是否正常,每半小时值班人员检查机房是否进水。

(4)检查屋顶各管井门是否关闭,生活水箱,热水箱盖子是否关闭。

(5)检查并固定卫星接收天线。值班人员每1小时上楼检查屋顶设备是否完好。

(6)保证客房热水供应,观察热水温度,当水温低于37℃开电加热。

(7)检查室外所有雨水井及污水井并保持畅通。

(8)检查总机房电话配线架避雷针是否完好到位。

(9)检查大堂四周地下室排风口,并用沙袋封堵,防止进水。

(10)检查所有室外灯是否坚固,包括基础螺丝。所有室外摄像头是否坚固。

2、台风后的善后工作:

(1)疏通所有阳台地漏开盖的排水管。

(2)恢复安装停车场遮阳棚。

(3)检查室外工程部所属所有设备(霓虹灯、围墙灯、柱灯、草坪灯等等)及屋顶所有设备损失情况,汇报酒店领导。同时,将酒店所有损失情况汇总,呈酒店领导审阅,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落实理赔事宜。

(五)餐饮部

1、台风前准备工作:

(1)准备充足沙袋,放置备用区域(中西餐厅折页门、中厨出入口等),做好防护措施。

(2)检查各区域与设施设备情况(某某厅、多功能厅、会议室、中西餐与厨房),对存在问题及时报工程部维修。

(3)锁闭所有的门窗(检查固定沙袋是否牢固)并将餐桌、椅子搬离门窗较远处,防止桌椅等造成损坏。并将泳池吧的烧烤炉、烧烤桌椅搬移得当位置存放。

(4)提前准备好足够的服务用品与一次性用具(纸盘、杯、筷子、餐盒等),并准备足够的瓶装饮用水,确保临时供应(停水停电时使用)。

(5)结合实际准备充足的厨房储备用食品(如:冬瓜、南瓜、土豆等),至少一周使用的大米、面粉以及食用油。

(6)提前准备半成品及可存储的'熟食品,冷冻食物在台风来临之前使用完或做加工,并提前准备好所有预测需要的原材料(至少保证2-4天)。

(7)联系客户,提前做好预定的准备工作。

2、台风期间必备工作:

(1)不间断检查各区域(某某厅、多功能厅、中西餐厅等)是否有渗水现象,并准备报损布草,及时做好现场处理。

(2)及时检查原材料供应和使用消耗情况,并合理掌握调配。

(3)确保住店客人与员工的用餐。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餐厅正7常对外经营。

(4)除部门工作以外酒店指定防风工作区域:主楼1楼(中西餐、大堂、接待等一楼层)防风、渗水及相应处理。

3、台风后的善后工作:

(1)及时做好营业现场的恢复及卫生清洁工作。

(2)清点部门损失情况,及时汇报酒店领导。

(3)检查部门设施设备,需维修项目及时报工程部维修。

(4)掌握客流量情况,对于短期不能用完的原材料灵活处理,注意保质期、定期通风晾晒和做好贮藏。

(六)财务部

1、台风前准备工作:

(1)与菜品供应商取得联系,掌握送货情况,告知相关部门,以便做好工作准备。

(2)安排好前台收银工作的资金备存以及应急安全措施。

(3)网管员对酒店电脑系统排查,确保正常使用。

2、台风期间必备工作:

(1)财务部科室人员做好会计资料、档案、计算机有关数据的保管工作,做到各项资料保管明确到人,保证会计资料及数据完整,并保护各项设备不受台风侵害。

(2)前台收银须在停电前,做好手工操作的准备,对各项数据及时备份。同时,制作手工帐要做到无漏、错帐,确保帐目结算的准确性。

(3)除部门工作以外酒店指定防风工作区域:主楼1—5楼东侧通道防渗水与处理工作。

3、台风后的善后工作:

(1)配合各部门提供相关损失费用参考数据。

(2)根据酒店汇总损失情况,核对物资坏损,做好相关记录。

(3)负责酒店财产损失记录核算与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事宜。

(七)销售部

1、台风前准备工作:

积极与预订房客户确定抵店情况,以便做好相关预订安排。

2、台风期间必备工作:

(1)办公室安排人员留守,做好销售接洽与订房工作,以及前台接待需要的协调工作,确保酒店销售工作正常开展。

(2)除留守人员外,其他人员随时听从指挥中心调遣参与防台风工作。

(3)积极与机场保持联系,做好滞留客的接待与相关安排。

3、台风后善后工作:

统计台风期间酒店的销售与接待情况,以及台风后销售状况及趋势,汇报酒店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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