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法制是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基础。人人崇尚法制,社会才会和谐,才不会有刑案发生,使每一个人的安全得到保障。因此,必须致力于建设法治国家,建设法治社会,实现全面依法治国。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2020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
2020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法治的重要性,并在最新文章《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中深刻阐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也进入了新时代。新时代下,只有配齐这“四治”良方,才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迈上新台阶。
放一剂“治法”,法不合时治难行。“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法律,是国家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是社会文明发展到较高层次的特殊产物。若是没有科学合理的法律体系,依法治国就无法顺利执行。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首先要做的就是科学立法,保持法的先进性。“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这就需要我们党在立法修法过程中做到顺民心,接地气,满足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在深化改革进程中与时俱进,推陈出新。中国建国以来,从国家法律体系的建立完善,到修改宪法、各类条例准则的修订,就是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开山铺路。“治法”得当,才能“法治”顺行。
抓一把“治吏”,吏不公廉治道衰。人民群众对贪污,执法乱作为、不作为以及司法不公等问题深恶痛绝,然而就是有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比如,一些领导干部明面上守法奉公,背地里大搞权钱交易,有的执法部门与黑恶势力串通一气,充当“保护伞”,更是有司法人员非法取证、刑讯逼供,让无辜者蒙冤受屈。他们本应该是党纪国法的守护者,依法治国的践行者,却为了一己私利视法纪如无物。治国先治党,治党先“治吏”。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关键在于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才能得到人民群众发自内心的支持,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新时代。
加一味“治罪”,罪不昭彰治世乱。有这样一句话“100件案件中,99件司法公正的案件,1件冤假错案,就会出现100-1=0的效果。”从这句话中不难看出,冤假错案虽然在全部案件中占比很小,但它足以对整个司法体系以及社会公正造成极大伤害。在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平反冤假错案无疑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要建立健全冤假错案责任追究机制,为冤假错案的受害者提供申诉渠道,对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的案件依法进行重审,严肃追究失职枉法误判责任人责任,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重拾对法治的信心,让真正有罪的人付出应有的代价。同时也必须严格规范司法机关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达到惩恶扬善,正本清源的目的,让正义不再迟到。
添一两“治学”,学不入心治效浮。当前,绝大多数落马官员在忏悔时都说自己不懂党纪国法,很多青少年直到被抓时才知道自己触犯了法律。产生这类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依然存在漏洞,我国公民的法治意识在培养机制上仍不完善。我们要深刻的了解到法治建设的发展离不开法治精神的普及,弘扬法治精神的应有之义就是公民法治意识的提升。我党要更加广泛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形成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氛围。只有法律的权威在人民心中树立,法治的信仰在人民心中厚植,才能使全体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捍卫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才能取得实效。
当前,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法治领域的建设面临许多难啃的硬骨头。唯有配齐用好这“四治”良方,全面依法治国这一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方能煎干水分,熬出成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020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心得体会2
人无信不立,国无法不安。中国的法治进程经历了崎岖坎坷的道路。十年动乱,中国社会主义法治遭到严重破坏。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中国共产党总结历史经验,汲取惨痛教训,作出把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重大决策,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使党和国家的重心回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来,市场经济在中国得以确立,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离不开法治,法律是确保市场得以有序进行的有力的工具。法治思想重新得到了重视,焕发了新的生命力。2007年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是经济发展、民族复兴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
正义不仅应当得到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能够看得见的方式得到实现,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进入新时期,我国在进一步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法治”本身有所完善,“浙江张氏叔侄案”、“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这些冤假错案得以平反,这是法治的进步,是政治的进步。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的信仰,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公检法的办案人应该敬畏国家创制的法律,合理合法的运用人民授予给你们的权力。同时社会媒体更多的事业聚焦到社会政治生活和公共事件上,以达启迪民智之目的。依法治国需要自上而下的改革和执行,也需要自下而上的支持与关注,而后者是更为广泛、基础和长效的方式。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党的十八大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此后,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重要讲话中对此作出强调。这是中国新时期依法治国的“十六字方针”,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衡量标准。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带领人民在实践中不断推进依法治国。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执行宪法法律,党又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实践充分证明,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才有可靠的政治保证。
2020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心得体会3
“法者,治之端也。”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国梦的重要内容、重要保障。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其中,强调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要信念坚定。理想信念是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习总书记一再强调,“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法治工作队伍更要抓住坚定信仰信念这个核心,不断改造主观世界,不断补钙壮骨、立根固本,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
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要敢于担当。担当大小,体现出胸怀、勇气和格局,决定着事业、未来和前途。法治工作队伍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坚持担当主动作为,增强责任意识,敢啃硬骨头,乐于作奉献,以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不断增强干事创业的责任感。
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要清正廉洁。常怀敬畏之心,常修为官之德,常养清廉之气。法治工作队伍要要牢记“堤溃蚁孔,气泄针芒”的古训,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从一点一滴中完善自己,严以修身,正心明道,防微杜渐,时刻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加强自律,接受他律,带头做坚守底线的模范,努力成为引领社会风尚的楷模。
2020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心得体会4
依法治国重要理念的提出与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而公民法治意识的强弱,法治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一要坚持把全民普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二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少数关键”,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的模范,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三要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2020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心得体会5
依法治国要处理好党和法的关系。党和法的关系是一个根本问题,法治兴则党强、法治衰则党衰,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法治化、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当前我国正处于“两个一百年”关键阶段,更加需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同时,法治是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只有不断提升自身的法治化水平,才能充分发挥党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领导和带动作用,实现党带头贯彻执行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领头作用,让法治精神植入全党全国人心。
依法治国要处理好党和国的关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人民开辟了一条不同于西方国家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条法治道路充分发挥了党推动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关键作用,推进了国家立法、依法治国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事实证明党在法治建设道路上,党的领导这个政治根基,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重要的前提条件和最根本的保障。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障。
依法治国要处理好法和国的关系。国无久盛,然而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在全面深化改革之际,在社会主义法治化国家建设这一过程中,更需要法治完善,为改革保驾护航,为国家定线,只有以法治为准绳、以法治为抓手,党的执政基础才会更牢固,才能传播中国最强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