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作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签署以进行投资活动而不另成立法人的文件。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标准地暖承包合同格式,供大家参考学习。
地暖承包合同1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
签定地点: 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后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地暖工程。
二、工程地点: 。
三、承包范围和内容: 地暖工程(不含热源设备、供回水主干管、混凝土部分) 。做法和选材详见附图。计划安装实铺面积 平方米。
四、工程预算单价: 元/米2,工程预算总造价 元( 圆整)。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
1.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提交该项目资金到位证明。
2.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作好现场准备工作。
二、乙方:
本合同签订后 2 天内且收到预付款后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工具进场;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工程总工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验收。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经乙方和有关各方验收不符合条件要求),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甲方负责提供的条件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于包干系统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影响正常施工;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款而影响施工;
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甲方要求(平均室温 ℃)和图纸设计要求 。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工程代表的监督。
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2.由甲方和土建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的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甲方派驻工程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乙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甲方和质量监理方,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甲方、质量监理方等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和监理方代表。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和质量监理方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理单位、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5.工程竣工后,乙方对工程进行保修一年,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 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签订后 2 日内,甲方应支付材料预付款,计人民币 元( 圆整),技术、安装、人工、材料运输等费用 元( 圆整)。
二、 甲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天内,甲方应支工程款计人民币 元( 圆整)。
三、 总造价的5﹪即人民币 元( 圆整)作为工程质保金,待一个采暖季正常使用后即予以结算。
第六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增加的工程量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后,由甲方追加工程款。
二、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的停工、窝工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频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和院等有关部门制定的竣工验收规定及企业的验收标准和施工图纸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等为依据。
二、该工程应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等记录,甲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乙方负责系统的调试运行正常后,交付甲方使用。
四、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方可使用,在规定的一年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由乙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频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相关“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二、甲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以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储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前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等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或擅自使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 日内甲方未进行验收的,应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5.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付给乙方赔偿金。
第九条 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项方式解决;
一、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 两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本合同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盖章):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传真:
乙方(盖章):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传真:
地暖承包合同2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原则,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三条:工程内容:室内地热隔热层苯板、铝箔铺设、PE-RT地盘管、分水器施工安装、调试,安装地暖管后3-4mm的混凝土回填层;分水器上接口由乙方负责安装,所有配件按照甲方提供的规格、型号、品牌等施工安装;房间内盘管参照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第四条: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验收。
第五条: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完工(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乙方应承担责任且给予每天500元的罚款。
(2)工期如有变动,以不影响其他工种施工为原则。
第六条:工程造价
室内地热辐射采暖安装工程(按工作内容乙方负责的项目)按图纸设计实际施工的面积以每平方米 元。
第七条:甲方职责
(1)向乙方提供设计完备的施工图纸资料。
(2)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
(3)负责协调处理施工工种之间技术交叉作业及其他事宜。
(4)负责。
(5)乙方施工未验收的工程,甲方有责任协调其它单位进行保护。
(6)向乙方提供材料存放地点。
第八条:乙方职责
(1)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施工,并配合甲方技术人员组织好图纸会审。
(2)负责协调处理好施工现场各工种之间技术交叉作业事宜。
(3)乙方应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要接受甲方领导的监督检查,保证工程快捷、高效。
(4)乙方安装完工程未验收、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如因甲方提前使用或土建队伍各工种交叉作业损坏,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协调经济责任,由责任人负责承担。
(5)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用材料的合格证及材质报告,经甲方及监理确认后方可施工。
(6) 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要求操作,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第九条:质量与验收
(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3日内应组织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应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上签字,双方认定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程的施工,在回填施工中,因甲方认可的其他施工造成的破坏、损坏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质量标准严格按当前有关规范执行,达到设计要求。
(3)乙方与施工同步提交竣工资料,甲方签字生效。
第十条:工程款支付与结算
(1)原材料全部进厂付工程总价格的10%计盘管、试压、经甲方与监理联合验收合格后再付工程总金额的40%计 元;剩余45%计 元款项在工程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留5%质保金,质保金1年结清。
(2) 工程款结算按实际验收面积计算。
第十一条:保修
(1)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进行保修。
(2)在使用期间,如因甲方或用户使用不正确(如钉子钉坏等),或人为损坏造成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未按业主要求约定时间48小时内维修.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员维修,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承担不即时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十二条:违约
(1)甲方不能按协议如期拨款,工期顺延。
(2)合同生效后,如单方违约(不履行合同条款),违约方向受损方支付违约金为工程总价款的5%。
第十三条:双方承认的附加条款:
(1)工程完工未验收或没有正式交付给甲方前,甲方及用户不能提前使用。
(2)甲方及用户提前使用视同甲方或用户验收。
(3)室内采暖需预留的孔洞,过墙洞口,分水器预留墙洞等均由甲方负责。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以上各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壹份,均有同等效力,保修期结束,质保金给付,合同终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暖承包合同3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就 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同概述
⒈工程概况
乙方承包甲方的
⑴工程地点:
⑵工程内容:地板采暖安装施工。工程总面积 ㎡,实铺地暖面积 ㎡,按实际丈量为准。
⑶承包范围:
① 本工程中辐射管布置图及分水器位置图由设计单位提供,承包方按图施工。
②地面保温层的材料提供及相应的施工安装。
③地面热敷射盘管的材料提供及相应的施工安装。
④分水器的材料提供及相应的施工安装。
⑤分水器及地面热敷射盘管的试压。
⑥供暖时本系统的初期调试及保质期内的维护。
⑷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日期:
⑸质量等级:
⑹合同价款:该工程造价按地面实际铺设面积核算,承包价格
⑺本合同价款不包括配合费、税金、材料本地检测费,若需要时,甲方应按所需要的项目增补给乙方。
⑻本工程在施工期间若遇材料价格大幅上下变动,本工程承包价格经双方协商,可随市场变化而调整。
二、双方一般责任
⒉甲方责任:
⑴协调各施工单位的进度,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⑵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现场,协调提供生活用水、电、及住宿,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⑶提供施工材料库房一间。
⑷甲方向乙方提交低温地板辐射采暖工程中的辐射管布置图和分水器位置图,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布管图和分水器位置图如有变动,应向乙方提供书面变更通知。
⑸协调土建、装修等相关单位,保证地暖填充层及时回填,回填不得使用震捣器及锐器,豆石混凝土填充层的浇捣及找平由总承包方或分项承揽方负责。豆石粒径不大于12㎜,养护期不少于48小时,浇筑完成后不得剔凿填充层和楔入任何物件。
⑹敦促监理单位及时验收压力,并下达隐蔽命令。
⑺按本合同条款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⒊乙方责任
⑴按甲方施工进度安排及时组织施工人员进入现场。
⑵严格按照GB63/T448—20__青海省《低温地板辐射采暖应用技术规程》及GB50242—20__《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保证工程按时保质交付使用。
⑶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
⑷服从甲方现场指挥,遵守施工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三、特别约定 :
⒈甲方给乙方提供本工程地板辐射采暖系统布管图及分水器位置图和设计说明。如需乙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图纸需经原设计单位盖章认可,其间所发生的经济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施工中发现需变更事宜,应提交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代表和监理单位签字同意方可变更。
⒉施工前或施工中甲方如需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变更通知进行变更施工。否则有权拒绝变更。由于变更而导致的经济支出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给予签证及经济补偿。并应顺延工期。
⒊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⑴工程变化和设计变更。
⑵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及无法施工的阴雨天。
⑶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⑷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付款。
⑸由于地暖工程的特殊性,在浇注混凝土时地暖上要铺设保护设施且严禁锐器损伤地暖管。在地暖盘管上的混凝土浇筑后,地板辐射采暖区域内严禁重载,如搭设脚手架及车辆穿行和地面打洞。若由于违规操作而造成经济损失,其损失由违规方承担。
⑹工程具备试压和混凝土浇筑条件时,乙方在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监理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试压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监理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和继续施工。验收合格,隐蔽工程完成,即视为单元交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其返工损失由乙方负责。
⑺试压验收合格标准为地暖系统压力实验0.6Mpa,稳压60分钟,压降小于0.05Mpa。填充层在施工和养护初期48小时内,加热管道系统应保持不小于0.4Mpa,混凝土凝固后可于排水泄压。
⑻由于乙方的材料原因或施工原因试压达不到验收要求,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自负。
⑼在混凝土浇捣期间,乙方必须派专人在现场严格监督指导。在填充层保养期满后,再次进行系统打压试验和清洗。并报请甲方、监理方、总承包方验收并签字。交付后地暖系统如发生损坏、部件丢失等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可负责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四、合同价款与支付
⒈合同价款及调整
⑴合同价款在合同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条款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做调整。
①市场原材料发生重大变化,幅度超过5%时。
②发生合同约定外的其它增减或调整内容时。
⑵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5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5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发出变更后,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乙方根据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报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执行。
⑷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在乙方提出后5天内通知乙方,双方协商解决。
⒉工程款支付
本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乙方 万元材料准备款,乙方完成工程量的 时,甲方支付乙方 万元工程进度款,本工程完工后 日内,甲方再支付 万元工程进度款。因本工程进度安排紧,甲方应在乙方申请拨款的次日足额解决,否则乙方不负延误工期的责任,并申请延误工期的损失。
⒊材料供应
⑴乙方严格按照本合同附件的材料清单标准,根据本工程设计和乙方提供的地暖技术规范中的相关要求提供本工程所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按乙方提供的样品和国家有资质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为标准。
⑵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⒋竣工验收
⑴由于地暖施工的特殊性,因此每一组分水器所配相应的加热管路辅设完备、打压试验合格,即视为单元竣工。单元竣工后乙方及时提出验收申请,甲方、监理方、乙方组织验收。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进行修改,若因乙方的原因所造成的修改,修改费用由乙方承担。单元验收合格后交土建方进行下一步工序。全部竣工后5日内,乙方按国家建设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7日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
⑵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双方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⒌竣工结算
本工程竣工,甲方付乙方工程总款到 ;剩余 的质保金在壹个采暖期满后的 日内付清。
⒍保修
⑴本工程安装完毕后,乙方负责该采暖系统运行的初期调试,确保地暖系统正常运行。保修期为壹个采暖期。调试完毕后,系统使用方法严格按照乙方提供的运行工艺要求进行操作。因不规范操作、人为损坏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系统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之内,乙方可协助修理但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⑵保修期间,乙方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1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缴付。
⑶合同价款的 5% 为质保金,甲方于保修期满后 30 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五、争议、违约和索赔
⒈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调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⒉违约
⑴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相应顺延工期;同时每日按总工程款项的 5‰ 向乙方支付窝工费及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
⑵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按时保质完工,每延误1日乙方按总工程款项的 5‰ 向甲方支付误工费(由于不可抗力或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而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除外)。
⑶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否则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暂时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六、其它
⒈安全施工
⑴ 乙方需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所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⑵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七、工程停建或缓建
⒈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方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⒉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由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合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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