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简易版采购委托合同样本,供大家参考学习。
简易版采购委托合同样本1
委托方(甲方):
受委方(乙方):昆山上海外服有限公司
甲方因业务需要,委托乙方寻访适合担任下列职位的人选: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提出委托要求后应将所需职位名称,职位描述以及甲方企业背景,该职位的要求,薪资福利等资料提供给乙方,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候选人资料后,在五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是否安排面试.若安排面试,该通知应尽量提前五天,以便于所有通过初审的候选人都能安排好时间,使面试按时进行.甲方在正式面试后应将面试详细结果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更进一步把握甲方需求方向及给所有候选人明确的答复.若有必要可按相同程序进行第二次或更多次面试.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应与候选人直接联系.
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录用候选人;
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人选信息透露给其他公司,如乙方有确实证据证明甲方将乙方提供的人选信息转送其他单位,其他单位从甲方处得到候选人信息而聘用该候选人,则视为乙方已完成提供该候选人的工作,并由甲方支付乙方全额委托费;
甲方在发现乙方提供的人才资料有从其他渠道获取的资料重合时,应在收到该人才资料当日提出声明,否则视为默认乙方推荐;
对于乙方提供的候选人,甲方面试后因某种原因暂不能长期聘用该候选人,而委托其候选人做兼职,代理或其它短期服务,或者与候选人以项目合作方式进行的一切经济活动,乙方同样视为已完成提供该候选人的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全额委托费用;
对乙方推荐的人选,甲方最初没有录用,如在两年内决定重新聘用乙方曾推荐的该候选人时,甲方应于聘用前五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全额委托费用;
甲方录用乙方推荐的人选,不论最后录用为何职位,即表示甲方认可乙方的服务并同意按本协议约定方式付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是合法有效的;
乙方保证向甲方出具书面的有关人选资料;同时对候选人的学历,工作背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恶意串通破坏甲方利益;
乙方不得在为甲方寻访的同时,主动从甲方员工中为其他客户寻访;本合同期满两年内,乙方承诺不主动猎取任何甲方在职人员给其它客户;
三,付款方式及金额
服务费支付金额:
甲方每录用乙方推荐的一名人选,支付该人选的服务费为年薪的 20%甲方在付费时须提供包含有甲方和候选人签字的能证明该候选人薪酬水平的文件,并提供该文件的复印件给乙方备案.
服务费支付方式:
推荐人选上岗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该人选服务费的全额.
若甲方聘用乙方所推荐的人选在三个月内由于候选人表现不佳或违反公司相关规定,离开甲方单位,甲方已按上述方式付款,并且甲方在该人选离开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该情况通知乙方的,甲方可以选择:
a,乙方就此职位继续提供人选,甲方无需再次支付委托费用,乙方继续推荐人选直至甲方再次录用.
b,终止本合同,甲方付给乙方全部委托费用的50%退还给甲方.
四,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获得的有关协议另一方的任何信息,数据,资料(不论是为履行本协议的目的由另一方披露的还是偶然,无意从另一方处获得的),仅限于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且仅限于为本协议的目的使用,未经协议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这些信息自行使用或披露,透露给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包括本单位的非相关人员;
乙方推荐的人选被甲方正式录用前,甲方有义务为被候选人保密;
本"保密责任"条款不受本协议期限的限制.如出现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违约所造成的相应损失.
五,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选择在任一方的营业场所所在地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六,乙方推荐人员在甲方企业工作满三个月,并委托费用已付清.则视为甲乙双方就该项推荐人员的委托协议关系结束;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单位盖章并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昆山上海外服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简易版采购委托合同样本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以及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职责,甲乙双方就货物、工程和服务政府采购委托代理事项达成本协议。
一、甲方将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委托乙方代理。
二、甲方职责及工作内容
1、依法进行政府采购活动。
2、委派1名分管领导及1名熟悉本采购项目情况的技术人员参与整个采购过程。
3、向乙方提供采购项目的立项、概算批文,经审批的采购计划、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项目技术、服务、商务要求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4、审定采购工作计划和采购文件等文件,配合乙方答复投标人的质疑。
5、在政府采购专家库或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委,并按规定参加评标。
7、邀请监察、财政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现场监督开标、评标。
8、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或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协助乙方向落标人发致谢函。
9、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委托乙方签订。在规定时间内将采购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备案。
10、履行合同,办理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申请手续。
三、乙方职责及工作内容
1、依法进行政府采购活动。
2、编制采购工作计划,根据甲方采购需求,按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采购文件范本编制采购文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执行。
3、委托有工程造价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写工程上限控制价格,并送市工程预决算审核所审核。
4、在规定时间内将采购文件和评标报告等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备案。
5、发布采购信息和公告。
6、组织投标报名,发售采购文件。
7、组织投标人踏勘现畅?
8、采购文件澄清、答疑及修改工作。
9、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的收缴、退还、代管工作。
10、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受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11、组织开标、评标会,复核评标报告。
12、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向落标人发致谢函,并在指定媒体发布中标、成交信息。
13、组织、协助甲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4、答复供应商质疑,并协助监管部门处理投诉事项。
四、乙方免费代理甲方的委托,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与项目有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采购文件由乙方按批准的收费标准向投标人收取,甲方不得参与标书收入分成。
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壹份,其余贰份由甲方分送南宁市财政局和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双方协商解除本协议之日止。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 字: 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简易版采购委托合同样本3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代理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订购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采购范围:乙方委托代理采购范围为20__年1月-20__年12月甲方与国外供应商签订合同中的商品。代理采购总信用额度为 万欧元。
二、货款、代理费用、资金占用费及相关费用的计算方法:
1、货款:以乙方向供货商实际支付采购金额为准;
2、以乙方向供货方付款之日起计算,单笔支付金额账期最长不超过80天;
3、资金占用费及支付时间:为乙方向供应商实际支付采购金额的8.5% (按年计算),以乙方向供货方付款之日,按月计算利息(不足一月按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在甲方支付乙方货款时一并支付。
4、相关费用及支付时间:因代理采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进口税费、报关费、提货费、保险费、运输费、其他杂费)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发生相关费用前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如由乙方垫付的,甲方应在乙方垫付后3日内将相关款项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三、支付要求和结算方法: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采购合同要求,在三日内向甲方指定的供应商支付货款,进行采购;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支付货款所需的所有材料,包括购货合同、采购清单、发票等;
3、甲方应在账期到期前向乙方支付全额货款和资金利息;
4、发票开具:乙方每月根据甲方回款情况开具发票(发票金额含代理费用和资金占用费、资金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
四、货权
在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代付款项之前,相应金额的货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在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代付款项之后,货权自动转移给甲方。
五、双方权利义务:
乙方
1、 以乙方的名义与供应商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甲方接受该购销合同所有条款,乙方仅负责接收委托与供应商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在乙方给予甲方的信用额度内支付货款,以及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转移货权,其他具体合同履行内容只对甲方负有协助义务,因本合同之外的第三方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
2、在甲方未按协议向乙方付清货款及其他全部款项之前,乙方保留相应货物的所有权。
3、因甲方原因致使产品购销合同或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本代理合同,并享有对货物的处臵权,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4、甲方自行处理供货方在品质、价格、运输、装卸、仓储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承担相应风险。
5、因供应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采取补救措施。如甲方书面要求索赔的,乙方应根据其合同,积极协助甲方对外索赔,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并应在索赔前,依据乙方书面通知将相关费用划至乙方帐户。若甲方未支付有关索赔费用,则甲方丧失享有索赔产生的权利,但并不免除因索赔而产生的义务。上述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承担乙方先行代垫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通讯费。
6、若甲方发生未偿付所欠的款项等违约事项,乙方有权终止协议中的义务。
甲方
1、保证所委托采购的货物符合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并保证所委托采购的货物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及资金利息,或其它有关费用。
3、甲方自行与供应商商定品种、规格、质量、价格、运输、装卸等事宜,乙方根据甲方确定的内容与供应商签订产品购销合同。乙方与供应商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甲方均承担相应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约定的情形。
4、甲方有义务要求供应商按约供货,并承担供货商迟发、不发、错发、少发货物及货物质量问题、货物价格变化、货物交付甲方之前及之后的所有风险,其他非乙方原因致使
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履行与本合同不符产生的责任后果与乙方无关,同时甲方不得以此拒绝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和资金利息,如同时造成乙方直接、间接损失的,甲方在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赔偿,否则即为甲方违约。
5、对供应商资信负责,承担因供应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一切责任。前述供方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代理方收取全部货款和资金利息的权利。
6、若乙方发现甲方或供货方有以合同形式套用乙方资金或有其他欺骗嫌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付清全部货款、资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同时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自行承担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后果及损失,并与供货方一起对乙方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甲方在账期到期后未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和资金利息,甲方每逾期一日支付乙方逾期金额2%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委托代理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重庆市渝北区法院管辖。
八、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补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提出并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2、若本合同或其他合同下甲方有违约行为或应付款项未付,乙方有权将本合同下货物直接抵扣或处臵或暂停交付,并有权决定本合同是否履行、终止或解除,因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住所地: 住所地:
实用版居间委托合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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