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是指在工程中由于人为或者自然等原因产生的建筑废料,包括废渣土、弃土、余泥以及弃料等。对于建筑垃圾运输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建筑垃圾运输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温州市建筑垃圾运输合同1
承运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托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 方 位 于 因 建 工程项目,有建筑垃圾 立方米需要运输。甲乙双方秉着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合同方式
1、甲方将该工程项目的建筑垃圾全部委托乙方承运。甲方负责办理该项目建筑垃圾处置审批核准手续;乙方负责办理参与该工程项目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渣土运输核准证,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2、乙方应按甲方工程施工要求提供有资质的密闭专用车辆和足够的车辆运力投入运输,确保工程施工进度。
3、该工程项目建筑垃圾运输从 年 月 日开始,工期约为 天。
4、为保障运费正常结算,甲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时,应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结算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万元(¥: 元)。
二、运价及运费结算方式
1、建筑垃圾运输价格根据该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商定每车每趟( 公里)运价: 吨位车为 元, 吨位车为 元(因工地卸区改变,而造成的运价变化,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再施工)。
2、运费结算方式
(1)乙方以甲方发出的运土票为依据进行运费结算。甲方必须在建筑垃圾票上完整填写承运日期、建筑垃圾消纳场点,签发人签名。建筑垃圾票必须字迹清晰,不得涂改、伪造。有回程票的,两票必须相符,否则,票据无效。
(2)从开工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乙方每天与甲方结清前一个工作日的建筑垃圾运费。双方当面验证点清建筑垃圾票后,甲方如数足额以现金支付运费。
(3)该工程项目建筑垃圾运输完工后次日甲方一次性付清剩余未结建筑垃圾运费,并退还结算保证金。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国家建设部和长沙市建筑垃圾管理的有关法规,不得雇用无牌无证等无资质的非专用车辆参运建筑垃圾。
2、甲方应做到建筑垃圾装载适度,有专人清扫和洗车,保证车辆能够密闭完好,净车出场。
3、甲方应提供保障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的现场治安和秩序正常。不得发生打架、斗殴等违法违规事件,保证安全运输。如果发生违法违规事件,由甲方为主负责处理,乙方予以配合。
5、在施工场内发生的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6、因甲方原因,被有关管理部门责令停工和被执法部门扣车及处罚,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被扣车辆甲方按每晚(即24小时以内,超过24小时按两天计算,依此类推)给乙方车主补偿误工损失费,即: 吨位车 元/天、 吨位车 元/天,停车、拖车费等支出按实由甲方支付。
7、乙方必须按照长沙市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对该工程建筑垃圾运输所确定的时间、行驶路线以及建筑垃圾消纳场点运输建筑垃圾,并保证参运车辆车况良好,密闭装置完好。
8、乙方应派有工地现场秩序监督员负责对参运车辆的管理,配合市区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以及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工作,共同研究解决建筑垃圾运输施工中的问题,确保正常施工运输。
9、因乙方原因,如车辆无证参运、车辆破损造成的沿途撒漏污染道路、私自不按指定路线、消纳场点运输建筑垃圾或车辆资质不合格等被市区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停工和被执法部门扣车处罚,由乙方负责处理,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参运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车主自行处理,甲乙双方予以配合。
11、因工地特殊原因(如稀泥、塌方、管涌、城市中心繁华地带等)造成乙方运输成本增加,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乙方重新协商运价。
四、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如数足额按时支付建筑垃圾运费而造成运力流失,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保证足够的运输车辆驮运,但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如工地陷车等)而造成的运力下降,乙方不负责任。
3、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 小时以上,由甲方负责补偿每台参运车辆停工损失费,即: 吨位车 元/天、 吨位车 元/天(其中在允许正常运输时间内,停工 小时以上按 天计算)。
4、因无法避免、不可预见的因素而造成停工,其误天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5、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可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本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交市政务中心建筑垃圾办证窗口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盖章或签名) 乙方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温州市建筑垃圾运输合同2
托运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秉着依法依规、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运甲方建筑垃圾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 运输标的
甲 方 位 于 的 工程项目,建筑垃圾约 立方米需运输。甲方将该项目的全部建筑垃圾交由乙方承运。
二、运输车辆及驾驶员
乙方应按甲方工程施工要求提供符合《成都市建筑垃圾处臵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管理要求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驾驶员投入运输,确保甲方工程施工进度。乙方提供的建筑垃圾运输的数量及车辆号牌详见本协议附件一。
三、现场管理员
甲、乙双方应按《成都市建筑垃圾处臵管理条例》的规定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具体名单详见本协议附件二。
四、运输线路与时间
1、运输线路为: 。
2、运输时: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日8点至22点。
五、审批(备案)手续办理
1、甲方负责办理该项目《建筑垃圾处臵(排放)证》;
2、乙方负责办理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备案、纳入全市统一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并负责办理参与该工程项目建筑垃圾运输的《建筑垃圾处臵(运输)证》。
3、办理各项许可、备案手续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六、运价
根据该项目实际情况,经双方商定每车每趟( 公里)运价为:
1、 立方/车为 元; 2、 立方/车为 元。
3、 立方/车为 元;4、 立方/车为 元 (因工地卸区改变而造成的运价变化,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后再实施运输)。
七、运费结算
1、运输结算以甲方排放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并经消纳场地经营者核实的建筑垃圾处臵凭证为依据。
甲方应当在建筑垃圾运出施工现场前如实填写凭证内容,由甲方排放管理员填写后,第一、二、三联随建渣车作为车辆进入受纳场凭证之一,经消纳场管理员签字确认收缴后。第一联由消纳单位留存;第二联由消纳单位于每月底交城监大队备案;第三联由驾驶员交运输企业留存;第四联由甲方留存。
2、结算及付款期限:
3、为保障运费正常结算,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结算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甲方将运费支付完毕后 日内,乙方将结算保证金退还给甲方。
八、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成都市建筑垃圾处臵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章。
2、甲方不得使用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之外的运输企业。
3、甲方应在施工现场配臵排放管理员,做到建筑垃圾装载适度,有专人清扫和洗车,保证车辆能够密闭完好,净车出场。
4、甲方应保障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的现场治安和秩序正常。不得发生打架、斗殴等违法违规事件,保证安全运输。
5、在施工场内发生的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6、因甲方原因,被有关管理部门责令停工和被执法部门扣车及处罚,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被扣车辆甲方按每晚(即24小时以内,超过24小时按两天计算,依此类推)给乙方车主补偿误工损失费,即: 立方/车 元/天、 立方/车 元/天,停车、拖车费等支出按实由甲方支付。
7、乙方不得使用不符合规定运输车辆及驾驶员。
8、乙方必须按照本协议约定及建筑垃圾管理部门规定的运输时间、线路将建筑垃圾运至消纳场地,并保证参运车辆车况良好,密闭装臵完好。
9、乙方应在工地现场派驻管理人员负责对参运车辆的管理,配合市区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以及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工作,共同研究解决建筑垃圾运输施工中的问题,确保正常施工运输。
10、因乙方原因,如车辆无证参运、车辆破损造成的沿途撒漏污染道路、私自不按指定路线、消纳场点运输建筑垃圾或车辆资质不合格等被市区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停工和被执法部门扣车处罚,由乙方负责处理,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11、乙方参运人员应遵守交通法规及交通规则,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
12、因工地特殊原因(如稀泥、塌方、管涌、城市中心繁华地带等)造成乙方运输成本增加,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乙方重新协商运价。
九、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如数足额按时支付建筑垃圾运费而造成运力流失,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保证足够的运输车辆驮运,但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如工地陷车等)而造成的运力下降,乙方不负责任。
3、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 小时以上,由甲方负责补偿每台参运车辆停工损失费,即: 立方/车 元/天、 立方/车 元/天(其中在允许正常运输时间内,停工 小时以上按 天计算)。
4、因无法避免、不可预见的因素而造成停工,其误天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处理
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 人民法院处理。
十一、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可签订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文本一式三份,甲方1份,乙方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乙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号牌;
附件二:双方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名单;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盖章或签名)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盖章或签名)
日期: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温州市建筑垃圾运输合同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合同宗旨及原则:
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正平等、互惠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对甲方管辖的物业区域______提供日常装修建筑垃圾清洁运输服务,自愿协商如下:
第二条:合同的范围:
本合同规定的建筑垃圾清洁运输服务范围、作业内容及周期以《建筑垃圾清洁运输服务标准作业指导书》由甲方提供,乙方需认真执行。
第三条: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服务期限为___年。
第四条:合同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督促装修施工单位把建筑垃圾袋装化,并运至物业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
2.甲方提供合适的建筑垃圾堆放点,保证物业区域内运输路线的畅通。
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用房(注:只作为工具集中放置地,不得挪作他用)。
4.指派专人负责对乙方工作质量及时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乙方整改,直至达到符合服务质量标准。
5.教育工作人员遵守甲方物业管辖区域内的各项服务管理制度,爱护甲方物业服务区域内所有公共设施设备。
6.根据乙方人员的工作表现及服务质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员,乙方须及时更换配置合格服务人员。
7.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工作中发生的质量问题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并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8.积极采纳乙方在工作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协助乙方处理相关投诉。
9.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享有监督权和检查权。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向甲方派出的服务作业人员属合法聘用的员工,劳动关系隶属于乙方。
2.乙方在甲方设立的场所作业,员工在作业现场管理上受乙方领导,在业务上接受乙方和甲方双重管理。
3.认真执行《建筑垃圾清洁运输服务标准作业指导书》规定的作业项目和标准,确保建筑垃圾能及时清运出场,运输至甲方指定的合法建筑垃圾堆放点,作业时要求文明、规范、有序,达到卫生质量,使业主与用户满意。
4.乙方在______物业现场服务每天岗位上总人数不少于___人。
5.乙方派住的员工按要求统一着装、衣帽整洁,配戴甲方公司标识铭牌,遵守甲方各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6.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如因用工不当,产生劳动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应加强管理,如日常作业中发生工伤事故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在承包的清运工作范围内,甲方如因清运工作未达到清运质量标准,被相关地区职能主管部门(如环卫、城管、市容等)查处并处罚,该罚款由乙方承担。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每天书面报告清运范围内的情况,如需甲方配合的事项,应及时通知甲方。
8.乙方在清运工作中未达到清运的质量标准(经过限期整改可以达到清运质量标准的),经甲方两次警告,仍未达到标准,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发出一次书面整改通知,甲方将扣除乙方清运服务费的150元-300元。发生清运不及时或质量事故情节严重,造成业主投诉的,每发生一次扣除清运服务费的300元。
9.乙方在进行清运作业时必须要爱护甲方物业区域内的建筑物及公共区域各种设施、设备。
10.由于乙方在日常清运工作中不慎将甲方所管辖区域的建筑物及设施、设备、业主物品及材料造成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作业时间、作业要求,尽职尽责地工作,如需变更,由双方协商确认。
12.乙方在作业中做好物业各项防护措施,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的物品。要加强服务规范管理,注意安全作业。
13.乙方服务人员应按作业规定及时清运、并做好清运范围内的保洁工作。
14.乙方如单方对物业区域内的业主提供有偿特约服务,须事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报,在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但不得影响正常的清运工作,人员需从乙方公司另行调入,在提供有偿特约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意外及工伤事故全部费用或因在用工期间发生的劳动争议、致使甲方在名誉和经济上蒙受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给业户造成的损失也应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保证有偿特约服务的各项工作质量达到偿特约服务质量要求。
15.如遇特殊情况的需要,乙方人员应听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和工作安排。
16.乙方服务人员不得在物业区域内从事与本合同无关的活动,如收捡废弃物及可售垃圾(废报纸、废纸板箱、饮料瓶、酒瓶、旧家俱) 等有损甲方企业形象和与甲方利益相悖的行为,一经发现乙方服务人员有上述行为,甲方将追究乙方责任,并可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直至终止本合同。
17.乙方服务人员如有行为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交由国家司法部门处理,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费用结算方式:
1.___费用结算:
1.1.乙方按每车¥___元价格收取建筑垃圾清运费。
1.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发票,甲方以支票或现金方式付款。
乙方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付款方式:
2.1. 第一次于___年___月___日支付乙方40%费用,共计:¥___元
2.2. 第二次于___年___月___日支付乙方20%费用,共计:¥___元。
2.3. 第三次于___年___月___日支付乙方20%费用,共计:¥___元。
2.4. 第四次于___年___月___日支付乙方10%费用,共计:¥___元。
2.5. 清运作业直至___年___月___日留10%¥___元作保证金计给甲方。
第六条:合同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自动终止。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3.合同内容变更、提前终止,一方须提前一书面通知对方。
4.因家法律、法规的变更导致本合同自动终止或解除,双方按本合同实际服务费进行清退。
第七条:合同变更、解除:
1.乙方严重失职造成甲方物业管理的重大损失,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与赔偿金。
2.乙方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后,除按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扣除相应服务费用外,在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一个月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及行动,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3.___一方破产或明显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或丧失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以及其他原因要求中途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对方说明告知。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派出物业服务人员每天岗位上人数不得少于___人,被甲方发现并确认累计三次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按合同标准)作业,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时,甲方有权扣除5%的费用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争议解决:
___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其他:
1.合同内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另加附页。
2.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本合同及建筑垃圾清洁运输服务标准作业指导书对甲、乙双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建筑垃圾清洁运输服务标准作业指导书
1、乙方必须具有专业建筑垃圾清运合法资质的企业。
2、乙方负责与有关部门办理渣土清运回填合法手续支付相关费用,如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3、乙方作业前必须到物业企业进行登记备案,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法人代表等有效证明。
4、乙方建筑垃圾清运作业人员必须向物业企业提供真实有效的合法身份证明,如有提供虚假信息,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5、在得到物业企业确认函后方可开展建筑垃圾清运作业工作。
6、乙方对建筑垃圾清运出场,运输至必须合法的建筑垃圾堆放点。
7、乙方必须保证物业设置建筑垃圾堆放点的整洁与不饱和,必须做到每天及时清运,不得推委。
8、物业建筑垃圾堆放点垃圾堆放达到接受垃圾总量的80%时必须立即清运出。
9、乙方在对建筑垃圾清运作业时要求文明、规范、有序。
10、为了加强规范管理,双方均对清运现场指定负责人,及时解决清运现场发生的问题。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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