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就是文明演化而汇集成的一种反映民族特质和风貌的文化,是各民族历史上各种思想文化、观念形态的总体表现。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四大特色,欢迎大家阅读。
重人道、轻天道的思想传统
同西方天与人、灵与肉相分离的思想理念不同,中国思想传统讲求天人合一,天人协调。在古代中国人看来,天与人、天道与人道、天性与人性是相类相通的,可以达到内在的统一由于强调天人的合一与相通,在神人关系土,中国文化中有一种天然的人本主义或人文主义倾向,以人为本,重人轻神,人是宇宙万物的中心,可以“赞天地之化育”,与天地相参,所谓“人事为本,天道为末”;“天道远,人道途”;“天听自我民听”。西方那种无条件地将“天”神圣化、绝对化,上升为主宰一切的“上帝”的观念,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是非常薄弱的,这正是中国神学观念不发达、宗教思想相对淡漠的主因之一。从这一根本思想传统出发,作为中国文化主流的儒家思想之强调入世和人伦,强调现世的建功立业,对神则抱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也就不足为奇了。也由于强调天人的合一与相通,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中国文化传统与西方也截然不同。
中国文化向来比较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认为人不能违背自然、超越自然界的承受力去改造自然、征服自然、破坏自然,只能在顺应自然规律的条件下去利用自然,使之更符合人类的需要。而西方文化则强调人对自然的征服和改造,强调通过战胜自然而求得人的生存和发展。由此而发展出两条不同的知识路线:西方重对“天道”(自然之道)的探讨,发展出比较系统的自然科学知识;中国重对“人道”(人事和人伦之道)的探讨,发展出比较成熟的古代政治和伦理思想体系。魔耳面刷突装面效屏代宏生宝夷分本鲜,连氨界失环两重人道、轻天道的传统固然有积极意义的一面,但也给中国文化乃至中国社会带来一些消极的影响。这就数分注重人际关系在社会中的作用,到处都横亘着纵横交错的人际关系网,使人难越雷池半步。其次,正如著名文化史学者钱穆所批评的,儒家文化太看重人生,容易偏向于人类中心、人类本位而忽略了四围的物界与自然,在自然科学的发展上逐步落后于西方。
重礼治、轻法治的政治传统
有人认为中国文化的根本特征在于它属于一种伦理型的文化,对人伦的追求贯彻在中国文化的方方面面,自然也支配了中国古代的政治理念。中国古称“礼仪之邦”,以礼治国,以德安邦,历来是儒家的政治理想,也是他密理社会的理想模式。在儒家看来,一切以礼为中轴,“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纷争辩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在这里,礼抒义的,它既是社会等级制度,又是人们遵循的行为规范,可以说是调整社会关系最高的道德范畴和政治范畴。“礼义者,治之始也。”礼是政治的起点,构成社会秩序的基础,自然也是社会风尚的主流。礼与德是不可分割的,礼是外在的规定性德是内在的制约性,二者必须相辅相成,配合使用,方能达到最好的治理效果。因此“礼治主义”说到底就是“德治主义”。
在儒家的政治理念中,道德的力量始终被看得比法律更为重要和有效。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济之以礼,有耻且格。”显然,这是要求统治者主要以伦理的信条加上礼仪的规定治理国事,而不是以法律治理国事。对每个个人而言,首先需要考虑的,也不是遵从国家的法律,而是如何在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中履行伦理义务:臣对君忠,子对父孝,妇对夫从,从而构成宗法社会的“和谐”。在此意义上,礼治主义也好,德治主义也好,最终都归结为人治,以人治国,人治代替了法治。中国历史上虽有主张以法治国的法家一派,但始终古不了主流,对中国文化的影响也不及主张礼治和德治的儒家思想大。儒家这种以礼治国,讲求道德和人伦的主张,与中国人讲求“中庸之道”、“贵和尚中”的民族心理特质十分一致,正好既适应了大一统的政治需要,又迎合了宗法社会温情脉脉的伦理情感的需要,故能成为中国政治传统的主导面,构成中国文化的突出特征之一。
重群体、轻个体的伦理传统
同西方文化传统强调个体,尊重个性发展相反,中国伦理传统却重家族轻个人,重群体轻个体。在宗法观念下,个人是被重重包围在群体之中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层层统属,各有责任和义务,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之类。而需共同遵守的道德规范则是所谓“五常”:仁、义、礼、智、信,由此而达到“群体和谐”、“四海一家”的儒家理想社会状态。这里反复强调的是群体意识和稳定状态,至于个人的权利和意志则显得无足轻重。这种伦理道德标准的形成,同中国长期处于农耕社会不无关系。农业社会一般处于比较稳定的状态,社会成员在长期的共同地域生活中,彼此互相交往、互相帮助的机会较多,所以比较容易形成集体活动的群体或有某种血缘关系的较大的家族。比较浓厚的群体观念也正是在这种静态、稳定的社会中形成的。“群体和谐”的伦理追求,既有其优长,也有其不足。从优长的一面看,在这种伦理观念制约下,社会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国家、民族乃至家族,很容易形成“命运共同体”,在该共同体内所有成员休戚相关,荣辱与共,往往是有难同当,有福同享,能够比较团结、和谐一致。
同时,在群体生活中,一般而言,有较高的道德水准,能同舟共济,比较具有人情味。但过分强调群体观念和一致性,像孔子所说的那样,“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必然会压抑个性的发展,限制个人的创造力,也会使集体缺乏必要的生机与活力,阻碍社会的正常发展。钱穆批评儒家伦理道德的缺陷时,指出:“他们太看重现实政治,容易使他们偏向社会上层面忽略了社会下层;常偏向于大群体制而忽略了小我自由。”这是很有见地的见解。的确,如何维持在群体与个体之间,大我与小我之间,社会与个人之间的适当平衡,不因强调集体意识而忽略个体自由,最终阻碍民族创造力的发展,是今天中国文化建设无法回避的大问题。
重直觉感悟、轻理性思维的认知传统
本来,中国古代的认知方式是显多元、多向发展的,既有直觉的辩证思维,又有理性的逻辑思维。先秦的儒家和道家都长于直觉的辩证思维,后期墨家与名家(惠施、公孙龙)则特别发展了理性的逻辑思维,提出了一系列富于思辨精神的逻辑命题。但两汉魏晋以降,儒、道、释三家互补成为影响中国文化的主流,而三家都主张直觉地把握宇宙人生。儒家的道德直觉、道家的艺术直觉、佛家的宗教直觉,都把主客体当下冥合的高峰体验推到极致,认为对于宇宙本体,不能依靠语言、概念、逻辑推理的认知方法,面只能靠直觉、额悟加以把握。由此,也就形成了中国文化重直觉思维、轻逻辑思维的特点,一般缺乏严格的推理形式和抽象的理论探索,更欣赏和满足于在模糊笼统的全局性的整体思维和直观把握中,去追求和获得某种真理和领悟。
如钱穆所说:“东方人好向内看,而西方人则好向外看……因此太抽象的偏于逻辑的思想与理论,在中国不甚发展,中国人常爱在活的直接的亲身经验中去领悟。”中国文化重直觉感悟、轻逻辑思维的传统既有优点也有缺点。其长处是对世界、对事物容易进行整体、系统的把握,具有较长远的历史眼光,不狂躁,不玄想,重经验,好历史,民族心态总的讲比较冷静、沉稳,能够比较从容地应付历史的大灾大变,使民族文化不断延续、发展其短处则在于由于轻逻辑思维,不善于作抽象的思辨,缺乏穷根究底的探索精神和一丝不荷的精确性,不容易形成科学的观念不容易建立起对世界、对事物的有理有据的科学认知,在一定程度主影响了民族创新精神的发展,造成中国近代科学不发达。显然,如何发挥我们文化传统的长处,而避免其短处,在多元文化的汇聚中取长补短,扬长避短,始终是中国现代文化建设中的个根本问题。
关于诗歌的基本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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