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55个少数民族分布偏远地区,有较少一部分分布比较隐秘不为外人所知道。不知大家有了解过鄂伦春族吗?鄂伦春族的风俗是怎样的呢?q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鄂伦春族礼仪,供大家参考。
习俗
一、衣 着
过去,鄂伦春人的衣着主要用狍皮制做。冬季的衣服用皮厚毛长的狍皮制做;夏季的衣服用皮薄毛短的狍皮制做。男皮袍叫“皮罗苏恩”,有两种:一种是长袍,长到膝盖以下;另一种是短皮袍,只到膝盖。长短皮袍均带大襟。为了美观和耐用,袍边和袖口均镶有薄皮边。为了骑马方便,除左右开衩外,前后也开衩。青年人穿的皮袍还着上黄色。女皮袍叫“阿西苏恩”。式样同男皮袍,但都是长袍,前后襟不开衩,脖领周围,左右两侧开衩处和袖口上均绣有花纹。不论男女,穿皮袍均扎腰带。
狍皮裤有两种;男裤为中式宽裤腰,长只到膝盖以下,冬天用长鳓靴连接。女裤带兜肚,长到脚腕。鞋是用狍腿皮制做的靴子,叫“其哈密”。手套也是用狍皮制做的。帽子是用一张狍头皮制做的上带原来的狍角和耳,眼用黑皮镶起来,戴在头上很有特色。
从清末开始,布匹传入鄂伦春族地区,并开始穿布衣服,样式基本同皮衣服。男人一般穿黑、蓝色的,女人一般穿红、绿色的。富裕人家也有穿绸缎衣服的。
解放以后,随着生活的改善,和与各民族的频繁交往,中山装、西服、各种新式男女服装都传人鄂伦春人中来。平日,鄂伦春族的服装同汉族等兄弟民族服装已没有什么区别。但在节日里不少人还是要穿精制的狍皮服装,在出猎时也要穿耐磨的皮制服装。
二、食 物
鄂伦春人的食物主要是野兽肉,其中最多的是狍子肉,其次是鹿、 、熊和野猪肉。食肉方法很多。如“达拉嘎兰’’(烧肉),扔在火炭上烧。“席拉兰”(烤肉),把肉插在棍上放篝火旁烤。“乌罗伦”(煮肉),把肉切成大块放锅里煮。“阿斯根”(生吃),主要是生吃狍、鹿等的肝、肾、“库呼乐”(晒熟肉干)。“阿素”(杂花菜),将狍肺、狍里脊、狍头肉煮熟切丝,用狍脑浆拌,并加野葱花和食盐等,这是他们招待客人的佳肴。食鱼的方法有:烤鱼,把鱼插在木棍上放火上烤,烤熟后刮鳞,去掉内脏后食用。水煮,去鳞、开膛,切成小块后放在水里煮,熟后蘸盐水吃。炖鱼,把鱼去鳞、开膛、切成小块同野菜一起炖。晒鱼干,有两种:一是煮熟晒,一是生晒。
过去鄂伦春人也大量采集野菜和野果。采集最多的野菜是“昆毕”(柳蒿菜),采来晒干,以备冬季食用。可以用柳蒿菜烤野兽肉,缺乏食物时也可熬柳蒿菜充饥。还大量采集野果,其中采集较多的有稠李子,可以用它和米放在一起熬粥。采集的榛子、,松籽很多,以备缺乏食物时食用。
清中叶以后,鄂伦春族和周围农业民族接触多起来,他们用猎品换取一部分粮食。用粮食做粥、干饭,也用面粉做面片、炒面。还把和好的面做成圈或饼在火上烧烤。
鄂伦春族的饮料种类不多,夏天喝泉水,冬天化雪水喝;茶叶输入前,有些人泡小黄芩叶当茶喝,后来砖茶输入进来,主要是喝砖茶。夏天也用桦树汁解渴。还用马奶制酒饮用。白酒输入后,主要饮用白酒。
鄂伦春人主要吸旱烟叶,男女均有吸烟者。纸烟是较后输入的,一直不普遍。
解放以后,鄂伦春族的食物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由于由猎业转向发展多种经营,粮食类食物已成为主要食品,兽肉成为副食了。就是获得了狍肉之类,除传统吃法外,还能用它进行炒、熘、烤等,制做得比过去精细多了。
三、住 处
定居以前,鄂伦春族主要是住“仙仁柱”,它是用三十多根木杆搭成圆锥形的架子,夏天的遮盖物有:“塔路”,即把桦树皮象瓦一样覆盖在架上,“铁克沙”是把桦树皮经过加工制成长3~4米、宽l米的围子围在架上。也可以用芦苇穿成帘进行覆盖。冬天的遮盖物叫“额尔敦”,用狍皮制做。制做一块大的“额尔敦”需要25张狍皮,小的10张狍皮,一个“仙仁柱”架上要围两大块一小块。
“仙仁柱”内部,是席地铺床。对门正面铺位叫“玛路”,是客人和老年男人的席位。左右两侧的铺位叫“奥路”,是中年夫妇和青年夫妇的席位。床位下铺干草,上铺用狍腿皮制做的褥子。“仙仁柱”门框上,夏天挂柳条穿的门帘,冬天挂狍或鹿皮门帘。“仙仁柱”内部正中是火塘,用它取暖、做饭和保存火种。
实现定居以后,盖了土木结构的房屋。在1981年建旗30周年前夕,又都重盖了砖木结构的新房。室内敞亮、保暖、卫生,有益于身体健康。一般人家都购置了桌、凳、立柜等,有些人家还有组合柜、沙发等高档家具,大大方便、丰富了生活。
四、交通工具
鄂伦春族的交通工具也较原始。早期大雪封山的季节,是用滑雪板追捕野兽,或用狗驾爬犁来驮运猎物。夏季则是用桦树皮船代步进行狩猎和驮运猎物、搬迁等;饲养驯鹿以后,驮运猎物和搬迁主要是靠驯鹿。饲养马匹以后,马跑的快,负载力强,使鄂伦春人的交通工具得到很大改善。有了马匹,可以到较远的猎场去狩猎,给迁移时驮运东西也带来很大方便。鄂伦春人在定居以后才开始使用大轱辘车和花轱辘车。
近几十年来,随着大兴安岭的开发,鄂伦春民族地区的交通得到空前的发展,过去人烟罕至的森林腹地,修了铁路和公路,通了火车和汽车,基本都通到了鄂伦春族的定居点上。近些年随着经济的发展,有些人家买了小型拖拉机、汽车、摩托车,出猎、驮运、进城,都极为方便。
风俗习惯
鄂伦春族人的物质生活极具特色。除食肉、衣皮外,过去的住所“仙人住”亦是狩猎文化的一种创造。“仙人柱”形同半张开的雨伞,由30多根树杆塔成,外面夏季覆盖桦皮,冬季覆盖兽皮,可很快塔成,可随时拆卸。“仙人柱”入门正对面的上方和左右两侧,专供人们坐卧,但有严格的规定。“仙人柱”中央终日燃烧着篝火,用以熟食和取暖。“仙人柱”后面的树杆上悬挂着盛有神象的桦皮盒子,一般不准妇女接触。
依据鄂伦春族习惯,一般原夫家都不愿寡妇再嫁,因此抢亲时免不了一场激烈的争吵,甚至动武。但因抢亲者人多势众,又是突然袭击,原夫家抵挡不住,寡妇也往往便轻易地被抢出了“仙人柱”。抢亲成功后,女家则会再回到“仙人柱”坐坐,对原夫家表示歉意。但是如今,鄂伦春寡妇改嫁已不再受限制。已婚的鄂伦春男女双方若感情不和,经调解无效,可以依法离婚。
鄂伦春族妇女绝活是给猎手制作“密塔哈”(狍头帽子)。这帽子是用整狍子的头颅,去掉骨肉后,保留狍头上的毛、角、耳朵、鼻子和口,精心鞣制而成。戴上这种帽子可以诱惑猎物。鄂伦春人座森林、走森林、吃森林、穿森林。衣、食、住、行都来自大森林的赐予。
鄂伦春族迁到黑龙江南岸以来,马是主要的交通工具。1890年鄂伦春马队曾给入侵的沙俄侵略军以沉重打击。夏天,河流里以桦皮船作为交通工具。鄂伦春族居住的地区已通了火车、汽车,交通更加方便了。
东北鄂伦春族人在冬季外出狩猎也挖雪屋过夜休息。猎人们挖一深雪坑,四角插上木杆,上覆熊皮,雪屋内燃一堆篝火,下铺野猪皮作卧榻。它密封性差,屋内温度低,主要靠篝火取暖。
婚丧习俗
鄂伦春族实行一夫一妻制,严禁氏族内通婚,辈分不同也不能结婚。子女的婚事由父母包办,解放前没有自由恋爱。鄂伦春族的婚事要经过四个程序:求婚,认亲,送彩礼和迎亲。在传统的鄂伦春婚姻中,一度盛行指腹为婚的婚姻习俗。
鄂伦春族的传统葬法是风葬,此外还有土葬、火葬和水葬三种。风葬又叫树葬或天葬,是一种古老的葬法。在树林中找成对角的树,将其锯倒,在顶端搭上横木,铺上树枝,然后将棺材放到上面。也有用绳索将棺材吊在横杆上的。因患病或难产死去的人一般实行火葬。对于溺水而亡的人实行水葬,将棺材推入河中,任其漂走。土葬是后因受汉族影响后才出现的葬法,大致与汉族的葬法相同。鄂伦春人有一整套丧葬礼仪。人死或按照头北足南的方向停放在“撮罗子”中,尸体旁摆放烟、酒、面食或拔了毛的家禽或飞禽。亲友在灵前陪同家属一同哭祭、烧纸、守灵。棺材中要装入死者生前用过的餐具、马具等。如是男性,陪葬猎刀、弓箭等,女性陪葬针线等。棺材在日出前完成下葬,认为不被阳光照射才能使死者的灵魂平安到达阴间。在过去,还保留着为死者穿孝和定期举行祭礼的习惯。鄂伦春族由于生活在原始森林里,他们因地制宜,发明了多种棺木,如桦皮棺、树筒棺、木杆棺、柳条棺和满族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