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武汉科技大学位于“九省通衢”湖北省武汉市,是一所湖北省人民政府、国家教育部和宝钢、鞍钢、武钢、首钢、中冶、中钢等六家国家特大型企业共建的地方高水平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办学历史溯源于1898年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奏请清朝政府批准成立的工艺学堂。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特色鲜明,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理、管、医、文、经、法、哲、艺等学科协调发展。学校设置有15个举办本科教育的学院(部),69个本科专业。学校拥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36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20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建有8个专业学位类别;建有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5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和省级重点(培育)一级学科(覆盖学校72个二级学科)。目前共有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3万余人。
学校办学条件良好,装配有先进的教学、科研实验设施。校园总面积180.3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03.94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文献丰富,现代化信息网络系统覆盖全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超过2.6亿元。学校建有湖北省属高校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耐火材料与冶金国家重点实验室,拥有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8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科研基地、1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2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校拥有教学团队3个,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精品课程6门,国家特色专业7个,双语示范课程1门,国家资源共享课程6门, 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6个,工程实践教育中心2个,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2项,规划教材10本,获批建设专业改革试点项目、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示范点。
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学术精湛、师德高尚的师资队伍,师资队伍中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的比例超过80%,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比例为55%。学校拥有双聘院士8人,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3人、“长江学者”1人、“千人计划配套引智工程”项目2项,湖北省“百人计划”6人,“楚天学者”60人,国家及湖北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入选30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5人,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湖北省教学名师6人,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29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1人,享受国务院和湖北省人民政府特殊津贴63人。
学校毕业生受到社会的广泛欢迎和高度评价,近五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到94%以上。学校被评为“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专业简介
环境设计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系统的环境设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扎实的环境设计方法与技能,熟悉相关设计法规,并具有良好的环境整体意识和综合审美素质,能从事城市环境总体策划、建筑形象设计、室内设计、环境景观设计和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环境艺术初步、室内设计原理、人体工学、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建筑设计、展示设计、家具设计、公共环境设施设计、装饰构造与施工等。
视觉传达设计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现代设计理念、设计方法与设计能力,适合于专业设计公司、文化出版部门、教育机构、科研单位、影视传媒机构以及相关企业从事标志设计、包装设计、招贴设计、印刷设计、商业插画、品牌形象设计、展示设计等视觉设计工作的复合型专业设计高级人才。
主要课程:基础造型、设计概论、字体设计、版式设计、标志设计、摄影基础、POP与DM广告设计、书籍整体设计、招贴设计、包装设计、企业形象设计、展示设计、品牌形象推广、设计心理学等。
绘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具备绘画艺术实践、研究、创作等方面的能力,能在文化艺术、教育、研究部门从事教学、研究、宣传和管理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中国美术史、西方美术史、艺术概论、人体素描、色彩、绘画材料分析、油画人体、写意花鸟、人物白描、透视、艺用解剖、创作。
产品设计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传统文化底蕴和国际视野,动手能力强,能适应当前工业设计发展的新潮流,掌握产品设计基础理论和技能,在产品开发设计领域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同时具有创新意识与能力的复合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设计概论、 造型基础、设计表达、工业设计史、设计方法课程群、人机工程学、模型制作、 产品材料与制造工艺、民间艺术、设计心理学、产品设计、饰品设计、计算机辅助工业设计、多媒体设计、价值工程。
公共艺术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具备公共艺术专业设计、创作等方面的专门知识,能在文化艺术、教育以及相关设计行业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圆雕、民间传统造型语言、公共空间营造、陶艺、城市雕塑设计、镶嵌艺术、装饰艺术、漆画、纤维艺术、数码表达、艺术概论。
招生专业、学制、层次、科类、人数
专业名称 |
学制 |
培养层次 |
招收科类 |
招生人数 |
环境设计 |
4年 |
本科 |
文理兼收 |
68 |
视觉传达设计 |
4年 |
本科 |
文理兼收 |
34 |
绘画 |
4年 |
本科 |
文理兼收 |
26 |
产品设计 |
4年 |
本科 |
文理兼收 |
68 |
公共艺术 |
4年 |
本科 |
文理兼收 |
34 |
①具体招生专业和人数以各省级考试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②学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部门当年核定的标准执行(2014年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方式,学分制学费由按学年计收的专业注册学费(简称专业学费)和按学分计收的课程学分学费(简称学分学费)构成,专业学费标准为7070元/年·生,学分学费标准为80元/学分·生)。
③招生地区:湖北、湖南、河北、河南、安徽、江苏、浙江、福建。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凡符合2015年各省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且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的考生可以报名。
2、若所在省份有统一要求,考生须先参加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方可报名。
3、凡本年度在任何一所高校的专业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考生,不得报名考试;即使在我校报名考试成功,一经查实,也将会被我校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报名方式与程序
1、考生只能在生源所在省份报考,不得跨省报考;考生须现场报名或网报后进行确认,不接受函报等远程报名方式。
2、我校专业考试不区分专业,考生报名时不需要选择专业,报考的专业以高考电子档案上的志愿信息为准。
3、报名时携带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备用(视考生所在省份情况而定)。
4、现场报名程序:
① 验证:考生出具身份证原件、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证原件。(如身份证丢失,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写有身份证号的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
② 缴费:按标准缴纳报名考试费用。
③ 考生确认准考证信息:工作人员输入高考报名号,打印准考证及存根;考生对准考证及存根上未填的信息进行补全,并对所有信息的正确性进行签字确认。
④ 审核发证:考生将签字确认后的准考证及存根交给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盖章发放准考证。
5、湖南省考生按照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确认。
6、湖北省考生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hb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并打印准考证。
考试
1、我校艺术类专业基础考试科目与时间统一安排为:素描(上午)、色彩(下午),时长均为180分钟。
2、我校艺术类专业基础考试地点与时间安排详见下表:
省份 |
报名与考试详细地址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江苏 |
南京晓庄学院(南京市建邺区北圩路41号) |
1月22-23日 |
1月24日 |
福建 |
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 |
1月22-23日 |
1月25日 |
河南 |
郑州市106中学(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
1月23-24日 |
1月25日 |
安徽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号) |
1月23-24日 |
1月25日 |
湖南 |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考点 |
3月2-3日(网上报名) |
3月5日 |
浙江 |
浙江理工大学(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 |
3月2-3日 |
3月5日 |
河北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石家庄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工路18号) |
3月13-14日 |
3月16日 |
湖北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杨汊湖基地(武汉市江汉区常青五路) |
2月28日-3月6日(网上报名) |
3月17日 |
专业合格的认定办法
1、外省考生,按照“专业校考成绩”排序划定专业合格线;湖北考生,按照“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60%+省联考成绩×40%”排序划定专业合格线。
2、对所有省份考生,专业考试合格还必须达到以下条件:
①考生的专业校考单科成绩不能低于50分(我校的单科满分为100分);
②若所在省份有统一规定,考生须在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中成绩合格。
3、考生在4月中旬可通过武汉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wust.edu.cn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信息,我校不再单独寄发纸质合格证。
正式录取
1、我校的正式录取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我校录取的考生应参加所在省份组织的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和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均达到合格要求,填报我校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于不区分文理科投档的省份,文理混合排序录取;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一志愿生源。对于文理科分开投档的省份,文理分别排序录取;当某一科类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则优先将该科类的多余计划调剂至另一科类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仍不足时,再考虑接收非一志愿生源。
3、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为150分,满分不是150分的省份依此比例类推),但专业成绩特别优秀(外省考生专业校考成绩排名在所在省的前5名,湖北省考生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在前15名)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不受此限制。
4、录取时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总分”进行排序,计算公式为:
①对外省考生:综合总分=专业校考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30%
②对湖北考生:综合总分=专业综合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30%
5、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由于我校专业考试不区分专业,合格考生可在高考电子档案上填报多个专业,并选择“服从专业调剂”。
6、不限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国语组织教学。
7、无往届生与应届生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
8、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9、对于各种增加高考文化分数投档的考生,依照国家优录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10、如果生源省份有特殊要求,则按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其它事项
1、考生报名考试期间,往返路费和食宿均自理。
2、除试卷外,请自备考试用具、画具、水粉颜料等。
3、考试中不得使用“定画液”。
4、由于评卷、登分、统分工作任务繁重,我校恕不接待电话查分。所有考生可于4月中旬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信息。
5、新生入学时,须凭专业准考证、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报到。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问题者,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取消其入学资格。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武汉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81 招生咨询电话:(027)68862888
招生监督电话:(027)68862473(学校纪委监察处)
招生网址:http://zs.wust.edu.cn 电子邮箱:zsb@w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