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山东省2019年美术类校考院校录取原则
一、山东艺术学院
1、雕塑、中国画
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计划数的1.2倍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上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2、绘画、动画
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计划数的1.5倍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上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3、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计划数的2倍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上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4、数字媒体艺术
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校考专业成绩*30%+文化成绩*70%的综合分排序录取。
5、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化妆美容设计
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校考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的综合分排序录取。
6、美术学(师范类)
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二、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根据一志愿考生情况,划定文化最低控制线,划线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5),且根据招生计划及相关规定划定专业最低分数线。
在此文化及专业最低分数线上的一志愿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并列者,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如文化成绩也相同,则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
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可调剂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本类别专业全部实行文理兼招,按各专业总计划统一排序。】
三、清华大学
1、设计学类
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按照综合成绩(文理科统一划线)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专业课总分、素描、色彩、速写分数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