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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考博英语作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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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美术学院博士生招生简章1

  这篇关于中国美术学院博士生招生简章,是

  中国美术学院博士生招生简章

  中国美术学院属教育部批准的国家首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现有艺术学门类下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学、戏剧与影视学四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面向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培养高素质的艺术学科研究与创作专门人才。

  一、 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德、智、体全面发展,有坚实宽厚的艺术理论基础,较强的创作实践能力, 掌握本学科前沿的发展方向,具有独立承担和完成本专业的课题研究、论文写作与创作能力, 能胜任高校和艺术研究部门教学、科研、创作和管理工作的高级人才。

  二、 学制

  学制三年(在职博士生学制四年)

  三、 招生计划

  2013年我院招生总规模38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留学生、台、港、澳地区考生可不受名额限制。

  四、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或者博士学位的人员;(已获博士学位的人员限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博士生。)

  3、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入学之日止)并有工作经历,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用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具有副高或以上职称;(2)曾在历届全国美术展览获大奖或全国一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3篇以上论文;(3)取得硕士学位课程班合格结业证书。同等学力的考生必须加试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学位课程。

  5、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68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博士生的年龄不限。

  6、有两位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同等学力者须有二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书面推荐。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报名、缴费方法与时间

  1、考生(台、港、澳及外国籍考生除外)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材料投递相结合的方式。网报及缴费时间:2013年3月10日—3月25日,网报网址:http://zb.caa.edu.cn (登陆页面后请点击中国美术学院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

  2、台、港、澳考生于2013年3月10日—3月25日到本院国际教育学院面报。联系电话:0571-87164712,邮编:310002,了解详情请登陆国际教育学院网站:http://gjxy.caa.edu.cn。留学生招生简章另发。

  六、报考费用与手续

  1、报考费:240元(含初、复试)。

  2、网上报名和缴费成功后请将下列材料于3月30日前面递或以EMS方式邮寄至我院招生办:

  (1)填写完整的“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可以网上下载)。“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应届毕业研究生由所在培养单位的研究生管理部门填写、盖章)。

  (2)两位专家推荐信(推荐信格式可从网上下载)。

  (3)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先交硕士学位论文或论文摘要)。同等学力者交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并提供硕士学位课程班结业证书或副高职称以上证书复印件, 或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在国家一级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作品。

  (4)县级以上医院的普通体检套餐的体检表(不含乙肝项目体检)。

  (5)已发表(或获奖)的作品(可用彩色照片),论文、著作等。

  以上材料均不退还,上述材料经我院审查合格后,准考名单等考试相关通知将于2013年4月15日之前公布在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上,请关注。

  面递或邮寄材料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号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02。

  七、报到、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

  考试初试与复试同时进行,考生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1、报到时间:2013年4月19日(下午1:00—4:30),报到时颁发准考证,告知考试具体安排等。

  2、考试时间:2013年4月20日——4月23日。

  3、考试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号中国美术学院南山校区。

  4、考试科目:见附表

  八、录取

  1、我院在经过初复试和政审后,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拟录取为定向、委培、自筹经费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考生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必须与我院签订合同后,方可录取。

  3、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入学后由我院进行思想政治、业务水平、身体状况等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如查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取消学籍。

  九、学费

  1、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学生的学费,按国家当年有关规定办理;

  2、非国家计划内委托培养、定向、自筹经费、港、澳、台等学生的学费为每生每年20000元【艺术学理论(1301)学科所属各研究方向和设计学(1305)学科下属“包豪斯与世界设计遗产研究”研究方向每生每年13000元】。学费按学年收取,于每学年开学前缴纳。

  十、待遇与就业

  1、录取的学生于2013年9月入学。在校期间,待遇按国家和我院有关规定办理。

  2、定向或委托培养博士生根据合同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3、非定向和自筹经费博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博士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由我院及所在省(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招生学科、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导师、考试科目、参考用书(见附表)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号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310002;电话:0571-87164629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址:http://zb.ca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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