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招考考试 :
入学选拔分为初试、复试二部分。
1. 初试
(1) 考试时间: 2016年3月19、20日。具体时间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
(2) 考试科目:外语、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和政治理论课(文科加试哲学,理科加试自然辩证法)。
2. 复试
(1) 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复试实行差额制,将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将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申请人应向复试组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以及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和理由等。
(2) 对于经过初试和复试仍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我校将进一步组织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