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身心健康。
(七)对部分有突出才能,如在专业上已取得创造性成果、在读期间获得过省部级奖的硕士生可不受学历、学位、成绩限制。
三、选拔办法
(一)由硕士生本人提出申请(相关申请表可从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硕士生须经委托或定向单位同意)。
(二)硕士生指导教师推荐。
(三)拟报考博士生指导教师同意。
(四)硕士生学习所在学院审核。
(五)研究生处培养办审核申请人硕士培养环节完成情况及课程学习成绩。
(六)研究生处学位办审核申请人硕士在学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
(七)经研究生处批准的硕博连读申请者与普通招考考生同期参加该年度博士生招生入学考试。满足录取条件者,经学校批准,可转为博士生,享受博士生待遇。
四、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
(一)硕博连读研究生完成学校所规定的学习及其它环节的培养任务,考核合格,并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可申请博士学位;若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认为其论文末达到博士学位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水平,则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我校的有关规定,申请硕士学位;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可不做硕士学位论文,不授硕士学位。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的按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程序进行;
(三)硕博连读研究生因故辍学的,不授予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