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及考试程序
1. 申请考核方式:
以院系公布的博士生“申请-考核”办法为准,院系自行组织申请考核过程。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院系网站公布的招生通知。
2. 普通招考方式:
初试时间:2016年3月12-13日
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初试后的两天内进行
考试地点:南京大学(初试安排以准考证和研究生院主页为准,复试安排以相关院系通知为准)。
初试验证:考生在参加初试时需要给监考老师查验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以及往届生的硕士学位证原件、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和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原件、同等学力考生的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复试验证: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须给院系查验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以及往届生的硕士学位证原件、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和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原件、同等学力考生的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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