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201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录取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16〕12号)精神及《景德镇学院2016年专升本考试工作方案》要求,特制订我校2016年专升本录取办法如下:
一、专升本基本条件
1、取得大专毕业证。
2、专科学习期间未受过警告以上(含)纪律处分。
二、录取办法
1、专升本英语成绩由省教育厅统一确定最低控制线,英语考试成绩必须在相应专业的省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
2、分专业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确定人选,总分相同情况下,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3、各专业的录取名额,延续去年我校录取原则和办法,即以各专业通过英语全省录取控制线的人数按比例进行分配(见附表),计算公式如下:
各专业录取人数 =(招生专业英语过线人数/全校英语过线总人数)×全校总计划录取数。
4、专业计划录取人数不足1人的按1人录取。
5、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专升本实行计划单列,录取工作根据文件精神,单独录取。
6、符合推荐选拔条件,如出现考生放弃录取的,原则上在招生专业内(或按大类)按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录。(以教育考试院文件为准)。
7、凭专科毕业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领取录取通知书。
三、录取程序
1、考生成绩和考生预录取名单由教务处负责审查并报院专升本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2、录取和预录取名单公示工作由招就处负责办理。
3、报省教育厅审定备案。
4、由招就处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6年7月5日
附表:英语过线及计划录取分专业人数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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