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分两次 考试科目分文理评卷全部网上进行 不同高校录取体制不同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邱乾谋)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北京市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前天出台。规定指出,今年高考志愿填报分两次进行,考试科目分文理,评卷全部网上进行。不同类型的高校采取不同录取体制等。北京市今年仍实行考前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分两次进行。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edu.cn或www.bjeea.cn)完成志愿填报。今年评卷分科目集中进行,各科目评卷点分别成立评卷领导小组,在市高考评卷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及理科综合仍然全部实行网上评卷。今年高考将于6月7日、8日进行,文史类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理工类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满分各为300分,其余各科满分均为150分,总成绩满分750分。外语考试分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6个语种,考生可任选一种参加考试。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需要参加外语口试。不同类型的高校采取不同录取体制。本科提前批中的艺术类专业、军事院校、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国防生的院校(专业)、公安类院校(专业)和专科提前批中艺术类高职专业的录取实行“学校负责制”,即招生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在本校控制分数线以上可按考生志愿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数,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本科提前批其他院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普通批和专科提前批中非艺术类高职专业的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同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招生学校确定具体调档比例,一般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时各学校的调档比例统一为100%),录取考生与否及所录取专业由学校决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