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责任在我”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安全责任考核的合理性和实效性,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责任形式和期限
1、甲方对乙方实行安全风险责任考核,乙方按照安全目标及有关规定,履行安全责任义务,对甲方负责。
2、责任期限: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二、安全目标
按时参加安全培训、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执行公司、部室安全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操作;杜绝违反劳动纪律;杜绝人身事故和直接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事故;杜绝个人责任造成的环保污染事件和质量事故。
三、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上级安全指示、指令,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加强安全教育,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3、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及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按时参加公司及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对在检查中查出的各类问题按照“四定、三不准”原则及时进行整改
4、认真执行各类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岗位纪律,忠于职守,不违章作业。
5、组织本部门的安全用电、防火、防盗等安全检查,在工作中发现不安全因素,能处理的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向上报告进行解决。做好本部门安全装置、防火装置、防护器材的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状态并能熟练使用。
6、负责公司员工教育、培训体系及教育培训经费的管理;对进入公司的各类委外培训、外来培训、实习人员进行管理。
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考核内容
1.安全风险金抵押
甲方对乙方所有人员实行安全风险金抵押。
2.考核程序
甲方按照考核内容及标准,对包保责任区内事故和管理等过程实行综合考
核,依据考核结果,对乙方进行奖惩。实行月考核,季兑现,年度总考核,过程与结果同时考核。
3.考核标准
依据《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办法》(兖矿集团发【2009】2号)、《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绩效考核办法》(兖矿集团发【2013】2号)、《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煤化分公司安全绩效考核办法》、《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行政问责制度》(兖矿鲁南化工发〔2012〕42号)和《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绩效考核办法》,对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的责任人和安全生产事故相关责任人实行行政责任追究和单项经济处罚。
五、本责任书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办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