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全区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当前我区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今冬明春计划生育工作,为确保我区顺利渡过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峰值年”奠定坚实基础。下面,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搞好今冬明春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2004年,全区各级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严格执行国家“一法三规”和省《条例》,按照“巩固基础求发展、改革创新上水平”的总体思路,实施综合治理,狠抓措施落实,促进了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健康稳步发展。2004年,全区共出生2987人,出生率为10.4‰;净增人口1711人,自增率为5.95‰;计生率为98.4%,较好地完成了市下达我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任务。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在解决计划生育热点难点问题方面实现了新突破。区委、区政府从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大局出发,在全区开展了为期3个多月的计划生育“百日整治”活动。各级各部门上下联动,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科学决策,扎实开展计划生育“百日整治”活动,较好地解决了人口底数不清、避孕节育措施“欠帐”、社会抚养费依法征收难、薄弱村转化迟缓、计划生育队伍待遇落实、出生人口性别整治、城区计划生育管理难等一系列问题。二是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区委、区政府先后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集中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计划生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为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特别是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见》,在优惠、照顾等方面加大了力度,拓展了范围,做到了力求在群众生产生活的每一个环节都能体现计划生育光荣,提高了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三是基层基础进一步强化。先后2次组织各镇(街)干部到临沂市莒南县参观学习考察,在全区推行了“五个一”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模式。在对计划生育薄弱村逐一调研的基础上,协调区直44个部门重点帮促,后进转化率达到95.7%。全区计划生育“百日整治”活动期间,大力开展城区计划生育清理清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推动了城市计生工作的健康发展。四是服务力度进一步加大。投资34万元,先后搬迁了泥沟镇和涧头集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开展了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优质服务工作。全区共为3000余名育龄群众提供优生优育咨询;先后为2200多名已婚育龄群众免费健康查体;查治不孕症30人次。先后为育龄群众开展“八项病毒”检查1891例,免费为育龄群众开展乙肝病毒检查近2000例。五是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对镇级计划生育队伍实行了竞争上岗、全员聘任和上岗人员资质化、任期目标合同化、干部调整会商化、村级组织一体化、队伍管理职业化“五化管理”。全区所有镇级竟聘上岗人员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600元,并由区里统筹发放。村(居)计划生育专职主任,除享受村主任待遇外,兑现了40—60元的计划生育岗位补贴,极大地调动了广大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对于我区来讲,这些成绩确实来之不易,全区各级和计划生育工作者为此付出了艰苦努力,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区的计生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今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一是人口形势更加严峻。从今年开始,全省进入建国以来的第四次人口生育高峰,如果我们在思想认识上不能很好把握,政策措施跟不上,计划外生育控制不力,人口出生将急剧增长,就可能导致生育率的反弹。市里与我区签订责任书2005年度人口出生率为12.54‰,今年市里将我区人口出生率调整为11.72‰,这就意味着把我区预计的人口出生率下压了0.82个千分点,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我们控制人口计划的压力。二是部分领导干部思想有所松懈。市委、市政府对我区2004年度工作考核结束后,部分领导干部减轻了思想压力。同时,由于省委、省政府连续几年对我区的计划生育工作免检,不少领导干部思想松懈,工作松动,对计划生育工作行动上重视不够,工作上落实不力,影响了整体工作水平。三是管理工作亟待规范完善。从半年和年终考核情况看,有的单位存有档簿资料不健全、内容不详实、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有些区直部门在履行计划生育职责、落实法定代表人责任制等问题上,仍有较大的差距。四是清理清查工作还不到位。去年以来,尽管全区相继开展了几次集中服务活动和“百日整治”活动,但个别单位底子不清、情况不明的问题仍然存在,一些遗留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管理上还有漏洞。特别是对计划外怀孕和“双女户”外逃现象,有的镇(街)措施不力,至今没有追回,这给平抑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带来了极大隐患。五是阵地作用没有真正发挥。从去年区里组织的考核情况看,有的计生服务站(室)功能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人口学校开课不正常,村干部学习积极性不高,群众计划生育应知应会率较低。六是城市属地管理工作有待加强。有的镇(街)对属地管理存在疏管漏管现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发验证工作不及时、不到位等等。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事关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和提高。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当前的人口形势必须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对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必须要有一个充分的估计,进一步增强搞好计划生育冬春季集中服务活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着眼全年,狠抓当前,真正做到抓得紧而又紧、实而又实,努力开创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切实搞好今冬明春计划生育工作今冬明春计划生育工作总的要求是:要着眼全年工作及早落实,按照区里《意见》全面落实,围绕“四术”任务重点落实,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确保今冬明春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要把确保人口计划的落实作为全年工作的主线。省政府办公厅于12月6日下发《紧急通知》,明确了平抑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的任务目标,提出了7项应对措施,并分市下达了2005年人口出生指导计划,下压了一个千分点。市里也给各区(市)重新下达人口计划,对一些指标重新调整。区委、区政府根据省《通知》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研究制定了方案,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为平抑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各镇(街)要进一步强化人口计划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人口计划的宏观调控作用,在确保完成市下达我区人口计划的前提下,认真做好婚情孕情调查摸底,重新调整审定人口计划,逐级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制,把人口计划的落实作为全年工作的主线,将指导计划落实到户、到人,确保完成人口控制计划。(二)要加大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各级要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动员会、宣传车等形式,对开展今冬明春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目的要求和基本任务进行广泛宣传,层层发动,全面动员,切实增强各级搞好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组织协调宣传、计生、卫生、民政、文化、公安等相关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人口政策和人口形势,宣传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宣传在“峰值年”生育给入托、入学、就业等方面的不利影响,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人们自觉避开“峰值年”结婚生育,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应对人口出生高峰,确保低生育水平的稳定。要充分发挥入户宣传、文艺宣传、新闻宣传、咨询服务等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深入开展今冬明春的“三下乡、送温暖”活动,为削峰填谷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另一方面,要积极利用人口学校等教育阵地,定期办好育龄群众宣传教育培训班,使宣传教育工作真正“入户、入脑”,切实提高计划生育应知应会率,促进广大群众婚育观念的进一步转变。 (三)要扎实开展以落实节育措施为重点的集中服务活动。从现在到春节的一段时间,是决定全年人口出生的关键时期。各镇(街)要紧紧抓住这一关键时期,以开展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为载体,采取各种措施,控制违法生育。一要深入开展清理清查工作。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摸清婚情、孕情底子,全面清理漏管、漏报和错报,摸清人口底数,算清人口出生任务帐,做到心中有数,决策有力。二要遏制违法生育。对计划外怀孕的,要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坚决实施流引手术;对外出躲生户和超生外逃户,要坚决追回,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违法生育户,要严格按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让超生户感到不划算,让计划生育户感到不吃亏。三要抓好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各级要引导育龄群众自愿选择长效措施,签好知情同意文书,加强定期随访、孕情环情监测和健康查体,确保避孕节育措施的准确率、及时率、到位率和有效率。(四)要不断规范管理服务工作手段。区委、区政府决定,今年在全区开展计划生育工作规范年活动。区计生局要真正发挥业务工作的指导、监督作用,按照抓“硬件”、整“软件”、促管理、上水平的要求,严格制定计划生育工作方面的管理服务规范,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形成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效机制。重点抓好六项规范、六项制度:一是规范已婚育龄妇女季度透查工作,建立透查结果错假追究制度;二是规范登门入户随访服务行为,建立健全随访责任制度;三是规范村两委会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四是规范奖励政策,建立健全优待政策的登记制度;五是规范后进转化帮促措施,建立健全定点帮促、适时督查、定期调度、限期转化制度;六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执法人员的预警制度。(五)要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围绕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见》,近期区里将组织人员,在全区开展一次集中督查,切实解决部分领导干部思想上存在的利益导向机制“没有必要落实、没有办法落实、没有资金落实”的问题。具体工作中,要着重抓好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及技术免费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保障制度建设,使包括计划生育家庭在内的广大困难群众得到较好的医疗保障和生活保障。(六)要继续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以满足育龄群众生殖健康需求为基点,以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区、先进镇、先进村活动为载体,加大工作考核力度,推动全区优质服务工作深入开展,力争两年内六处镇(街)基本实现优质服务先进镇(街)创建目标,我区成为全省优质服务先进区。对今明两年不能达到优质服务先进的镇(街),在年终考评中将降低一个档次,并追究“五职责任人”的责任。要进一步推行区、镇服务站一体化服务,做到镇(街)服务站与卫生院资源共享,使全区技术服务工作真正实现从单纯落实节育措施拓展到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服务各个领域。要继续抓好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活动,优化出生人口性别结构。(七)要切实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各级要继续按照配强班子、选好干部、健全制度、齐抓共管的要求,加大对计划生育薄弱村的帮促力度。对帮促工作成绩显著的及时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任务完成不好的给予通报批评。对通过帮促、实现转化的村(居),要巩固后进转化成果。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城市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春节前后,是流动人口往返的高峰期,各镇(街)要抓住这一时机,做好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的管理工作。(八)要进一步做好晚婚晚育工作。各镇(街)要关口前移,进一步强化村级责任,把晚婚晚育作为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指导村级按照“宣传教育、模范带头、利益导向、村民自治、合同管理、综合治理”的要求,做好准备结婚登记和符合政策待孕群众的疏导分流工作,突出抓好协议约束,引导他们自觉实行晚婚晚育。要强化民政部门的责任,加强婚姻登记机关与计生部门的沟通,搞好新婚登记信息定期通报,最大限度地提高晚婚率。三、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切实保证今冬明春计划生育工作顺利进行做好今冬明春的计划生育工作,必须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综合治理。一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今天参加会议的同志多数是镇(街)、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或“五职责任人”,都承担着计划生育工作重要领导责任。大家必须充分认识到做好冬春计划生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总结得失,查漏补缺,完善措施,狠抓落实。要逐级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具体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及时调度情况,妥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计生、公安、工商、民政等各级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团结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重点研究对流动人口中超生、外出躲生、非婚生育、违法抱养等特殊人群的管理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计划外生育。二要加强调度,落实责任。对各镇(街)的冬春计生集中服务活动,区计生局要坚持每周调度一次,把各镇(街)落实的各项节育手术、清理出的外出躲生人员、返乡的务工人员等情况,及时录入计划生育管理系统;对“四术”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汇总,排出名次;对夸大成绩,虚报“四术”成绩的要坚决予以通报,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将“四术”任务完成情况与年度计划生育考核结合起来,凡工作不力、因“四术”落实不到位而导致计划外生育的,要严格追究“一把手”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抓好队伍,落实待遇。各镇(街)要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队伍的管理,对业务不精、能力不强、素质不高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要清理清退一批、警告处理一批、换岗调离一批。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绩效大的人员,要作为后备干部培养,适时提拔使用。要落实好计生队伍报酬待遇,各镇(街)一定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足额兑现拖欠的计生干部工资、待遇,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凡年终不能兑现计生干部工资的,要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解决目前我区计划生育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关于加强计划生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对相关镇(街)计划生育“五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同志们,新的人口形势对我区的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紧紧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强化措施,团结奋进,扎实工作,为开创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2005年人口控制计划,顺利渡过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促进全区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而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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