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对用于 的计算机信息化系统软件进行售后服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 服务项目清单
单位:套(如果产品不限制站点数,请在站点数一栏中填上“不限”)
二、 保修期内甲方享有如下免费的基本保修服务:
1、软件的操作使用培训;
2、软件的安装与调试;
3、软件的运行维护服务;
4、电话、传真、互联网远程支持等服务;
5、软件产品的保修服务。
三、 乙方提供的收费服务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下列项)
1、软件系统原本不存在的功能的增加;
2、软件系统中原来存在的功能的变更(特指源代码级变更);
3、由于用户恶意操作、病毒、非乙方提供的硬件设备的故障导致的软件系统故障。
四、 签约与续约
甲方可提前续签本合同中的基本保修服务项目,继续在下一个年度享有保修期内应有的免费服务和其他收费服务项目。在非保修期内,甲方可根据相应的收费标准,享受完全的种类服务项目。
五、 付款方式
款项应在服务期前(按服务期收费)或服务生效时(按次收费)一次付清。
六、 保密义务
在本合同的履行期中,任何一方可以获得与本项目相关的对方的商业机密,对此双方应该谨慎的进行披露和接受。
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仅可将该商业秘密用于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只能由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用。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不得未经授权使用、传播或公开商业秘密。
上述保密义务不适用以下情况:
1.获取该信息一方在对方披露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
2.获取该信息一方可以通过合法渠道获取该信息;
3.获取该信息一方从第三人处合法获取,并且不承担保密义务;
4.向第三人披露过的,且第三人不承担保密义务;
5.独立开发或获取的信息;
6.法律强制披露;
7.经披露方书面许可。
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开始生效。
八、 综合条款
1. 如本合同附件中的条款或本合同签署之前所签署的任何文件与本合同的条款相冲突或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
2. 任何一方可以根据其经营需要对外披露本合同的存在或其性质,但本合同的具体条款属于保密范围,未经对方的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但以下情况除外
2.1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
2.2法律规定;
2.3一方向为自己服务的会计、银行、其他的金融机构及其顾问(采取保密措施)披露;
2.4当事人实施收购、兼并或相类似的行为(采取保密措施)。
九、 解决纠纷方式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现分歧时,应本着互谅互让大原则,相互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功,任何一方可将此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机关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