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1.陪练时间从甲方预约时间上车起计时至预约时间止结束,如超出预约时间半小时以内(包括半小时)以半小时计算收费,超出半小时不到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收费。
2.陪练服务开始后,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练车的,所付金额不予退还。
3.遇到堵车等不可抗拒的因素以及教练员的原因,须更改预约时间,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所误时间由乙方给予补齐。如因甲方原因迟到,练车时间按预约时间算起,不再顺延陪练时间。
4.如甲方办理了会员卡,打电话要求取消预约好的时间,应提前5小时通知甲方,如没能提前通知乙方取消预约时间,按出车往返1小时计算,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车辆当日有故障或有紧急情况,乙方有权通知甲方更改本次陪练时间。
5.客户在驾驶当中如有故意违反交通法规的,经劝阻无效,陪练司机有权终止其驾驶行为,并且服务款项不退,以及客户违章引起的各项处罚,由客户本人负责。在陪练过程中按交通法规控制车速,如客户不听劝阻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客户本人负责。
6.在辅导过程中因陪练员的失误而发生的交通事故本部承担,与学员无关,学员不负担任何责任。在辅导中,学员应听从陪练员口令行车,如不服从陪练员的指导发生交通事故由学员本人承担,公司不负担任何责任,损失费由学员全额赔偿。
7.陪练范围在_________以内,超出_________且不须提供回城服务的,需交纳目的地至本次陪练服务出发点的相应公里回程费,每公里2元,陪练路线可由甲方自己选定,也可以由教练员帮甲方选定。
8.甲方会员卡练车有效期为三个月,甲方应在有效期内练完,过期作废。
9.本服务协议一经签字,就此生效,本部拥有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