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平等友好协商,签署本合同。第一章 场地、用途、期限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以及租予乙方使用。上述场所总共使用面积约为_______平方米。有关出租场所的平面图及出租的设备设施清单请见附件一。
第二条 乙方租用的上述场地只限于经营甲方同意经营的业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超范围经营。
第三条 甲方同意乙方在上述场地经营会所业务。其经营项目包括:游泳、健身、儿童娱乐、咖啡屋、图书阅览室、教学室及其他经甲方同意的经营项目。
第四条 承租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章 租金及付款方式
第五条 乙方租用甲方的上述场地及设备设施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合同签订时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的风险保证金(rmb:______________),合同期满不再续签时在结清账款的情况下,该保证金不计利息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 乙方需在每月_______号之前向甲方预付当月租金_______万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_____)。并结付其他有关费用。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可顺延至节假日结束的次日。
第三章 其它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八条 本合同所约定的其它费用,是指乙方承租期间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冷水费、热水费、电费、空调使用费、供暖费、电话费、互连网上网费、有线电视收视费、车位使用费以及乙方在承租经营期间须在租金之外另行支付的费用。
第九条 前条所约定的乙方应支付的物业管理费、冷水费、热水费、电费、空调使用费、供暖费、电话费、互连网上网费、有线电视收视费、车位使用费等的收取办法由乙方同公司另行签定协议。
第四章 甲方责任
第十条 甲方向乙方保证水、电、等能源的供应。由于甲方责任造成能源故障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时,甲方将逐日减、免故障排除之前期间的租金。如果在_______个月内依然未能彻底排除故障导致乙方无法继续正常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持要求甲方向乙方予以补偿的权利。因正常的设备检修或市政部门的原因造成能源停供时,甲方将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力争尽快解决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在范围内不再经营乙方所经营的项目。为了更有效地支持乙方的经营管理工作,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诸如更新改造、广告宣传方案等文字报告将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十二条 甲方不负责发生在乙方承租范围内的丢失、损坏等问题赔偿责任。甲方可协助乙方报案。
第十三条 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执行各级政府及______园各项管理规定的情况。
第五章 乙方责任
第十四条 乙方如未在每月_______号之前向甲方预付当月租金。如乙方逾期交付,每逾期_______日甲方将按月租金数千分之_______(_______‰)的比例向乙方收取滞纳金。
第十五条 乙方如超过_______个月未交付租金,甲方有权采取包括封门等必要措施以提醒乙方立即在_______日内缴纳租金,如再逾期不交租金视同乙方违约,合同自动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