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宾馆转让协议标准范本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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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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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宾馆永久性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丙方对产权的声明
丙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_____市_________区(县) 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丙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二、丙方同意甲方将其自营的位于______市 ______区 ________路_________号的 宾馆全套设备,证、照转让给乙方,宾馆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客房 间;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转让费总计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具体财产包括:房屋现有的全部设备、设施、厨房用品、装饰类等,还有乙方认可的其它东西,具体物品以详细登记表为准。
三、甲方与丙方签订了为期年的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月租为元人民币。宾馆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继续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方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如乙方继续承租与丙方协商、乙方具有同等条件的承租优先权。
四、付款方式
转让费分_____次付清。
1. 第一次甲、乙双方在宾馆设施设备清点交接完毕后,乙方向甲
_________方支付转让费:________元(¥:_______ 元)(作为定金)。
2. 第二次甲、乙双方在与_______旅馆房东________正式见面交接,
并确认从_______旅馆转让合同完成生效后,到甲方与房东签订的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
3. 在甲、乙双方办理完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消防合格意见书等相关证件(详见附录二)过户手续后乙方在____年内向甲方分期性支付尾款:__________ 元(¥:_________ 元)
4. 上述费用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待合同期满后再退还给乙方的押金、
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修、装饰、设备及一切手续(证、照)与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甲方剩余的房屋使用权归属乙方。
五、 宾馆现有装修、装饰、及全部设备(包括由甲方自己安装的电梯)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六、 该宾馆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工商税务登记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住宿。所有相关证件变更给乙方,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办理所有证件的过户变更手续、如因为证件不能过户,导致乙方不能接手经营,则甲方需退还乙方支付的所有转让费及违约金。(违约金为总额的__5__%)
乙方要及时提供所需过户变更的有效证件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更名变更等手续,已确定经营的合法性。
七、年月日之前完成XX宾馆的所有移交工作。 若甲
方在收到定金后超过___个工作日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宾馆,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除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外,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等同转让费_____%的赔偿责任。
八、 甲乙双方在签署该协议签订前该宾馆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该房屋所涉及的房租、电费、物业管理、供暖费等应由甲方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九、 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 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 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 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4) 其它:
十、乙方在接手经营后,可对宾馆进行装修和改造,相关费用乙方自理。
十一、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宾馆,有关补偿归乙方。
十二、乙方在经营期间具有转让权、如果需转让,提前通知丙方(即房东方),丙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转让。
十三、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乙方,但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十四、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条款规定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0.4‰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十五、 有关争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补充条款:
篇二:酒店转让协议书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经甲乙双方本质、互利、友好协商的关系,甲方愿将坐落在靖边县人民路中段钻石商务大酒店客房部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经营,具体事宜达成如下:
一、该酒店客房转让费共计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元),乙方首付给甲方陆拾万元整(600000元),剩余陆拾万元由乙方在11月6日一次性付给甲方,如有拖欠,甲方将收回该酒店的经营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二、转让期限:自 万元整( 元)由乙方支付,次年房租费按我们原合同需提前两个月支付给甲方,如有拖欠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不得随意改建甲方固定的房屋结构,如有变动,必须经房东同意。
四、在乙方支付给甲方剩余陆拾万元整后,由甲乙双方协商变更法人,变更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即协议签订日起。将酒店转让给乙方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经营。
六、甲方将该酒店的客房部后院、一楼四间房、二楼财务室、会议室一并转让给乙方使用。
七、甲方愿将该酒店的库房所有财产、商务中心所有酒水设备、门房监控、厨房所有设备、财务室架子床、会议室桌椅、全部转让给乙方使用。
八、本协议即签订之日起,酒店以前的费用(月水电费、月人员工资、月布草洗涤费、月网费、月税费)全部由甲方承担,协议签订后所有客房产生的费用,全都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九、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双方相互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赔偿给对方违约金为贰佰万元整,如有不履行,可向靖边县人民法院提交申诉。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中介人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中介人:
年 月 日
篇三:宾馆转让合同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现就“天添宾馆”财产转让经营一事达成一致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乙双方将自愿接受转让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商贸城36栋玉兰路284号现“天添宾馆”,共一至五层楼。房屋产权不转让,仍归甲方所有。
二、该宾馆的转让总价为贰拾万元整,包括宾馆内的全体设备。转让费一次性付清。
三、转让手续完成后,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将相关的证照过户到乙方名下,为其开展正常营业活动。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年检费用归甲方承担,如遇到国家政策,拆迁不能正常营业,终止合同后,相关证照乙方必须再过户到甲方。
四、本合同签定后,甲方此前经营产生的一发债权、债务将自行承担。转让后,乙方在该宾馆经营中所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民事责任等意外事故,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五、考虑到三年内政府可能对望城坡房屋进行整体规划,如发生房屋拆迁而导致合同被迫中止时,乙方收购的20万元财产将蒙受一定的损失,甲方将对乙方做如下补偿:
1、一年内拆迁导致经营中止,甲方向乙方退款转让金壹拾伍万元。
2、二年内拆迁导致经营中止,甲方向乙方退款转让拾万元。
3、三年内拆迁导致经营中止,甲方向乙方退款转让金伍万元。
4、三年后拆迁导致经营中止,乙方无权介入拆迁事宜。
六、承租期内,如乙方确实经营亏损,无法维持,乙方可考虑将项目转让给另一方,在不损害甲方经济利益的前提下,甲方应给予支持和帮助。
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作协商后,可作为本合同附件,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一方违约,须赔偿对方直接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违约后果。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产生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争议,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仲裁委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体清单明细见附件。 签约双方: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