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许者)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特许者)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拓展甲方产品市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树立“_________”品牌形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信、有偿、互利的原则,就特许经营加盟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成为甲方特许经营加油站,编号为“省市简称+字母(同当地汽车牌照)+特许______号”
第二条 甲乙双方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乙方独立经营、自主决策,并按国家有关法规要求交纳税费和承担民事责任。乙方不得依据此合同,代表甲方或以甲方的名义行使权力或承担义务。
第三条 为维护整个特许经营体系的健康发展,乙方必须在加油站特许经营“五统一”,即统一标识名称、统一配送油品、统一油品质量、统一油品价格、统一服务规范的原则下,按照“中国石油加油站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经营及安全管理。
第四条 甲方权利
1.为保证特许经营体系的规范发展,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安全预案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2.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加盟金、信誉保证金,以及使用商标、名称、经营技术资产等的特许金。
3.乙方如发生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特许经营体系的行为,甲方有权 终止其特许经营资格。
第五条 甲方义务
1.向乙方提供完整的中国石油加油站形象识别系统和加油站经营管理规范,并负责必要的人员培训工作。
2.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成品油,并在不同的市场条件下,保证乙方稳定的货源供给。
3.向乙方供应油品价格,不高于当地其他具有成品油批发资格的成品油批发单位的供货价格。
4.向乙方提供优质服务和促销支持,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购油手续。
5.向乙方提供有关的成品油信息,包括价格政策、经营思路及相关政策信息。
6.确认乙方为中国石油特许经营零售点。
7.审核乙方制定的加油站安全预案。
第六条 乙方权利
1.享受甲方对特许经营加油站的优惠政策。
2.参与甲方组织的各项促销活动。
3.获得甲方提供的培训和经营指导。
第七条 乙方义务
1.遵守中国石油特许经营加油站管理暂行管理办法,自觉维护特许经营加油站的名誉及统一形象。
2.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加盟金、信誉保证金和特许金。
3.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并按甲方要求定期如实上报各种经营报表。
4.除甲方提供的成品油外,不销售第三方资源。
5.在经营活动中不在油品中掺杂使假,缺斤短两,不实施低价倾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6.除非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再就本合同所指的加油站与第三方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如果必须采取其他形式的合作,应首先考虑与甲方合作。
7.按照甲方提供的形象识别系统及gb50156-xx进行加油站包装、改造和编号。
8.将甲方资源在当地进行宣传。
9.按中国石油《加油站管理规范》安全管理方面规定制定加油站安全预案并报中国石油当地销售分公司备案。
10.保守特许者的商业机密。
第八条 经营指导及培训
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为使乙方能持续经营,甲方须向乙方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乙方在开业前必须派遣经营者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员工参加甲方规定的培训,获得经营特许经营加油站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3.乙方开业前后三天,作为特许经营加油站营运入轨期,甲方须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4.乙方开业后,应按甲 方培训计划定期接受培训,并承担此类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5.乙方必须参加一年两次的特许经营工作会和临时经营工作会议。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开会日期、地点及参加人员。
6.甲方不定期向乙方派遣人员进行指导,甲方派遣人员有权检查乙方的全部经营管理情况,有权检查乙方的进、销、存原始票据和报表等相关资料。并根据现场情况,就地培训乙方经营者和员工。
第九条 加油站统一形象及安全改造相关事项
1.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乙方应协助甲方按照中国石油加油站形象识别系统及gb50156-xx规定完成特许经营加油站统一形象及安全改造工作。
2.甲方负责组织加油站的包装和改造工作;乙方为甲方的设计、施工和安装工作提供方便,并承担费用。
3.加油站的包装和改造工作完成后,乙方应积极维护加油站形象。如果根据经营情况需对加油站进行改造,需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组织设计和施工,费用全部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 促销有关事宜
1.甲方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特许经营全体利益为目的的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要单独或与其他特许经营加油站进行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活动的内容和进行的方法,征得同意后才能实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销售价格的设定
1.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零售价格体系。
2.乙方应执行甲方下达的零售价格。当价格背离市场情况时,乙方应积极建议甲方更新价格,甲方应快速响应,尽快调整。
3.乙方不得擅自调整价格,不得以价格不合理为由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费用及货款支付方式
1.本着先款后货的原则,乙方与甲方在指定的批发单位:_________进行货款结算。
2.加盟金:作为乙方取得甲方授予特许经营权的费用,乙方于签订合同的同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主要用于支付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指导和培训费用。加盟金一经交付,不再退还。
3.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甲方与乙方之间发生债务及乙方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保,乙方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甲方预交______元的保证金
(2)甲方可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充抵乙方拖欠的债务。乙方在接到甲 方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甲方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不计息。
(4)除用于充抵甲方债务外,乙方不得对保证金做其他任何处理。
(5)因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赔偿方式为:甲方没收乙方3/4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在乙方撤除所有与甲方有关的招牌、工作物品和其他营业象征三个月后,甲方归还乙方剩余1/4的保证金。
4.特许金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使用甲方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甲方帮助、指导的价格,乙方须于每年1月20日前,按上年合同执行期间营业额的0.2%向甲方支付上年特许金。
第十三条 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为确保乙方维护甲方形象,乙方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甲方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甲方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他方法对乙方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加油站经营管理、加油站保安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乙方实施标准化管理。
第十四条 站内物品的维护
1.乙方要确实保养好加油站建筑、设备及其他供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维护甲方形象。必须经常清洗、检查加油站建筑外观,养护内外装饰和其他用品,使之保持清洁和完好状态。
2.乙方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项规定的保养工作,且在受到甲方相关警告后的5日之内仍不见改善,甲方可委托第三者做保养事务,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3.乙方同意,在甲方认为有必要时,甲方人员可随时进入加油站及附属设施内,检查站容站貌及设备保养状况。
第十五条 营业项目及时间管理
1.乙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营业成绩。
2.除非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事其他营业。
3.乙方须严守甲方指定的营业日、营业时间从事经营。
营业日为一周七天制,无休息日。营业时间为上午7点以前至下午11点以后。每日营业时间应在16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
第十六条 商业秘密管理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
2.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资 产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
3.乙方有责任保证其员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前三款规定的甲方和乙方的守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5.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管理手册和其他文件归甲方所有,出借给乙方,乙方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甲方。
第十七条 乙方不得损害甲方和甲方其他特许经营加油站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甲方和甲方其他特许经营加油站的业务。
第十八条 乙方营运中发生诉讼、争执或其他纠纷,须及时报告甲方。并就维护整个特许体系事宜与甲方进行协商。
第十九条 违约与处罚
1.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根据损失程度支付赔偿金。
2.乙方如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赔偿金。
(1)乙方通过其他渠道购进销售油品,克扣顾客,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用户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甲方声誉。
(2)由于乙方服务质量、管理出现问题,发生被舆论曝光批评或情节恶劣被消费者多次投诉等情况。
(3)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约定费用。
(4)不接受甲方依据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等。
(5)未按gb50156-xx规定进行整改或整改未达标。
第二十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期限_________年。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甲方同乙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甲方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将重要资产或经营权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2)乙方擅自改变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
(3)乙方不遵守合同、违反中国石油特许经营加油站经营管理规范。
2.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自动终止:
(1)乙方经营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2)乙方财产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3.合同到期后,甲方不同意续签合同或乙方不申请续签合同,本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4.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必须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名称、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混淆的任何商标、名称、标志), 并在20日内拆除授权使用的外形包装、标识等,如乙方不在规定期限内拆除,甲方将会同执法部门强行拆除。
第二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须交付法院审理时,甲方所在地法院为初审专属受理法院。
第二十三条 特别约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对加油站安全运行承担完全责任,并应严格按照gb50156-xx、公安消防防火有关要求及中国石油《加油站管理规范》制定安全预案并付诸实施。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有二份,乙方执有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