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增收节支的财政工作方针,执行好20nn年财政预算
一是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财源结构、税源结构增减变化调研和转移流动排查,摸清我市财源、税源状况,为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提供征收渠道。二是结合国家出台各项减税减收政策集中体现实际,实行该减的一定要减、该免的一定要免、该收的一定要收的抓收入方针,严格执行税收政策,依法征管。三是健全财税联动、部门联动征管机制。继续推进财税征管信息联网建设;支持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继续规范税收属地化征管秩序,继续推进重点税源精细管、主体税收专业管、零星税源综合管、税收违法依法管的征管方针,实现税收稳定增长;支持部门、单位拓宽政府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范围,提高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水平,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试点,进一步增加国有资本收益、政府资源性收益和资产处置收益等,统筹组织好政府各项非税收入。四是认真执行“有保有压”的支出工作方针,对今年已安排用于“三农”、灾后重建、改善民生、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社会保障、城乡环境、试验区建设和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等方面的支出,在预算执行中要给予重点保障;要牢记“两个务必”,继续执行“三个带头、八项从严”规定,制订完善一般性开支标准,公务购车、会议经费、公务接待、差旅费等公务支出要实现负增长、零增长,积极推动公共行政管理部门节能减排,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装修和信息化项目建设,避免重复建设和损失浪费,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确保收支平衡。
(二)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止滑提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为了实现积极财政政策保增长、扩内需、增投资、促消费、调结构、重民生、保改革、利长远的政策目标,在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中要紧紧抓住扩大财政支出规模,拉动投资和消费需求;推动税费改革,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增加财政补助规模,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等五个方面为着力点,按照“思路新、工具多、导向明”的方针用好用活政策。
一是运用积极财政政策,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在加快灾后重建中,要坚持灾后重建政策与积极财政政策相结合的方针,拓宽灾后重建筹资渠道。市级财政负责筹集的灾后重建专项资金要早到位,发挥引导作用。在20nn年实现市级政府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资金规模达到250亿元以上的筹资目标;积极配合灾区和部门向上争取中央、省灾后重建资金落实到我市灾后重建项目;市级部门20nn年部门预算要向灾后重建项目倾斜;继续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支持灾后重建各项财税政策,采取对居民个人补助、项目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与积极财政政策赋予的政策工具相配合,坚持用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和办法引导各类灾后重建资金。支持加快实施损毁房建设。9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住房重建,年底前基本完成城镇住房等重建;支持加快电力、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重建;支持加快实施公共服务设施重建。9月1日前基本完成学校重建,年底前基本完成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等重建;支持加快生态植被、野生动物栖息地等生态环境恢复重建;支持加快生产设施和城镇体系重建,全面完成中央、省寄予成都加快灾后重建目标的实现。
二是运用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产业发展的投入要保持强度。20nn年,市级财政继续加大支持产业发展和调整产业结构的投入力度。安排支持农业产业发展资金91,009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农业生产、兑现扶持农业各项政府补贴、开展基层农业综合标准化建设和创新财政支农机制,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和特色效益农业。安排支持工业产业发展资金65,340万元,其中,继续安排重大产业化项目42,000万元,主要用于推进80万吨乙烯、1000万吨炼油、一汽大众成都项目等一批重大项目的实施,继续安排资金10,000万元用于完善我市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和支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安排资金12,040万元用于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科技研发、补贴科技保险及保护知识产权。安排支持第三产业发展资金26,000万元,除继续安排文化、会展、外贸出口等专项资金外,把扶持重点放在复苏旅游产业和发展现代服务业上,引导现代服务发展专项资金由上年的2,500万元增加到6,800万元,促进旅游发展资金由上年5,000万元增加到10,000万元。
三是运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快实施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20nn年,市级财政围绕促进“二枢纽、三中心、四基地”建设,加大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由上年21,000万元增加到71,000万元,尽力安排城建税、城市建设配套费、国土收益等资金362,60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地铁1号线铺轨、加快2号线建设、推进4号线建设,加快“两轴四片”建设和优化“全域成都”路网结构、重点镇建设、天府古镇和林盘资源保护、启动农村道路升级等城乡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四是运用积极的财政政策,努力扩大消费需求。20nn年,市级财政在增加支出、加大补助和政策运用上确保民生需要,带动城乡消费增长。配合有关部门尽快将消费券、就业培训券兑现到相关人群;要强化各项惠农政策,加大家电下乡、农机购置等财政补贴,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增强农村消费能力;要增加城乡低保补助、提高低收入人群等待遇水平,支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扩大就业,重点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支出,千方百计增加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居民消费能力;要运用财税优惠政策支持恢复旅游、房地产等消费市场,积极拓展消费品种和领域,提升消费层次和培育消费新热点,增强城乡居民消费信心,将扩大消费转化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
五是运用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强企业发展活力。鼓励社会资本、民间资金、生产要素抓住机遇,用好用活各项有利于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的政策,实行包括结构性减税、制度性减收、减少行政管制领域、降低市场门槛和准入成本等休养生息、涵养财源的财税政策,为企业生存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
六是运用财政政策组合与多种政策工具协调配合,创新筹资机制。当前,要抓紧落实地方政府债券由财政部代理发行、代办还本付息工作,增强我市在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中资金配套能力。综合运用预算、税收、贴息、补贴、减费、增支、投资、国债、转移支付,政府采购等财政政策组合与金融工具等协调配合,通过资本注入、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建立健全多层次创业投资和中小企业担保体系;通过支持企业上市、增发、发行债券、信托融资、金融租赁等创新融资方式,支持企业提高市场化融资能力;通过整合政府资源,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抓住适度宽松货币政策机遇,千方百计吸引社会资金,为全市当年实现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650亿元以上,放大积极财政政策的政策效应。
(三)坚持公共财政取向,全面提升试验区建设综合发展水平
一是本着全域成都“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原则,把改善民生作为财政投入重点,优先保障。继续实施以就业促进、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安居、道路畅通、扶贫解困和环境治理为主要内容的惠民行动。
二是按照建设新农村的要求,把增加“三农”投入作为财政投入的重点,优先保障。继续支持农村教育、农村卫生、农村社保、农村扶贫、农村就业和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事业全面发展;在继续保障农村税费改革、乡镇机构改革、村社干部待遇、县级公安经费保障等转移支付外,增加安排用于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支出,促进公共服务均衡化向下向村延伸。
三是按照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的要求,把全面提升试验区综合发展水平作为财政投入的重点,优先保障。进一步加大对城乡公共教育发展投入力度,推动教育优先发展。主要用于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等政策,继续推进城乡教育资助,保证我市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进一步加大对发展公共文化投入力度,推进城乡文化事业发展。主要用于加快完成基层公共文化“两馆一站一室”建设,加快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办好中国第二届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积极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等;进一步加大对公共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投入力度,促进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均衡发展。主要用于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重大疾病防治、城乡医疗救助、优抚人员医疗救助和困难企业离退休人员医疗补助等;进一步加大对城乡社会保障投入力度,积极促进再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用于城乡充分就业、农民工返乡就业、农民工实用技术培训、返乡农民工技能培训,支持中小企业和服务业吸纳就业,对返乡企业农民工给予政策扶持和主要用于已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补助,增加城乡居民最低生活补助标准,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企业事业离休人员及建国前老工人生活补贴,企业退休教师生活补助,全额事业单位离退休参保补助,困难职工补助,农村退役士兵、义务兵家属、老复退、在乡复退军人补助以及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等;进一步加大对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入力度,支持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用于农村低保户危房改造补助、城市廉租房建设和廉租住房补贴等;进一步加大对公共安全投入力度,健全财政应对突发事件资金保障机制。主要用于增强公共财政在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中的保障能力,促进社会稳定。
(四)坚持深化财政改革,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公共财政管理运行机制
一是完善我市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转移支付制度,规范现有各项转移支付项目,提高一般性转移规模和比例,继续加大远郊市县转移支付力度,推进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改革试点,推进乡财县管,提高村级公共服务支出标准,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体系。二是按照责任效益原则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将预算的执行主体责任落实到部门预算,加快建立支出绩效考评机制,将绩效考评放在百姓关注的灾后重建、扩大内需和改善民生的重点项目上,把重大产业化项目资金评价放在引导投向、放大规模和投入产出等绩效指标的考核上。三是进一步扩大公务卡试点范围,完成国库集中支付向下延伸试点,改进国库业务流程,提高国库结算效率,缓解资金调度保障压力,加快“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建设,继续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四是坚持分配与监督并重的方针,加大对财政资金使用预防力度,对政府重大采购、重大工程实行全程监督,重点加强对灾后重建、惠民行动、“三农”和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的监管,加大对违规问题的处理处罚。五是认真履行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职责,进一步健全人大、政协日常监督机制,依法向市人大提供国库集中支付查询系统,为人大适时动态监督集中支付预算单位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提供快捷的服务,进一步扩大财政信息公开范围,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方面对财政工作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