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个环节中,不仅仅包括前期的预防、中期的落实和后期的惩治,还包括后置的评价。今天起点宝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范文一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坚持“上级要求、党政需要、群众期盼”相结合谋划工作思路,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稳定农村和谐社会为前提,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中心任务,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圆满完成2016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面落实上级纪委全会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保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上级纪委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加大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工作力度,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村、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严格执行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机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二、切实加强纪律建设,持之以恒解决作风问题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做到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坚决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确保中央、省委、宿州市委、萧县县委和镇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在全镇组织开展学习党章、温习纪律活动,教育、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强化组织纪律观念,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坦诚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发挥表率作用。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严格遵守“四个服从”、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等组织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锲而不舍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抓好中央“15道禁令”的督促执行。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查找和整改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纠正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升学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礼金的行为;严格禁止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等行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变相公款旅游问题。加大作风建设问题的查处力度,充分利用明察暗访、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惩戒问责等手段,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主职干部主抓作风建设的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带好班子和队伍,对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实行责任倒查,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从学风、会风、文风、话风、事风等问题入手,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由简到繁,循序渐进,努力实现作风的根本好转。紧紧抓住具体问题、细节问题,扭住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不放,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抓,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坚决防止问题反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抓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加强公务经费日常监督为重点,督促公款只能公用、“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等规定的落实。推动作风建设、纠正“四风”工作向村、部门拓展延伸,实现监督检查的全覆盖、无死角。
三、坚持零容忍态度惩贪治腐,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重点针对违反民生政策规定、违反作风建设规定、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违反财经纪律、失职渎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机关中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建立健全“一案三报告”制度,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发挥反面教材的警戒作用和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加强办案业务培训。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规范管理和处置机制,严格按照立案、初核、暂存、留存和了结五类标准处置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严格执行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增强防范意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完善案件质量管理,实行案件审理流程管理、案件分区审理和案件审理助辩,落实办案工作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二十四”字要求。
四、科学有效防治腐败,持续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针对权力集中的重要部位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积极推进法规制度创新,加强对法纪政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在全镇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教育链”。建立机关干部深学法纪政策制度的长效机制,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体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内容,同时深化对部门、单位、村干部的学习宣传教育全覆盖。扩面增效,不断深化谈心提醒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第15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加强反腐倡廉信息公开和网评网管工作,建立健全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突出新堰特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示范点、示范村、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紧盯镇直部门、单位“一把手”和村党支部书记岗位,扎实做好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五大中心”主任和其他重要岗位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强化对各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及时建立更新党员干部电子廉政档案。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持续推进村务公开,实施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围绕镇委镇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建设等执行落实情况开展效能督查,不断提高行政效能。继续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抓好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督促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五零”规定全面落实。抓好《农村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的落实,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增强服务群众的意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村级财务监管。加强在镇公共资产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和项目建设招投标,规范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出让等经营管理行为。整合纪检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四支队伍”,培育村级监督主体,加强村级民主管理。继续纠正涉农、涉医、涉教、征地拆迁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按照各级纪委要求深入推进“创五好班子、建一流队伍”活动,加强镇、村两级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制度化、信息化建设,完善绩效管理办法,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通过业务培训、以会代训、岗位练兵等多种途径,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统筹协调、执纪监督、抵御风险的能力。坚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中发生的泄露秘密、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决不姑息。从制度建设上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重点课题调研工作。做好纪检监察信息编发和报送工作。加强纪委党务公开工作。
今后,我镇纪委继续严格履行监督责任,狠抓案件查处、信访举报、作风建设、惠农政策落实、“三资”监管、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宣传教育、村级民主管理等9项重点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实化工作措施,优化工作方法,着力打造研究、安排、推进、总结、宣传的“五步曲”落实链条,用心用力用情把工作抓得更紧更实更好!
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范文二
一年来,在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嵩市镇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要求,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了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我镇落实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镇党委在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制中,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坚持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健全领导机构,明确职责范围,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工作之中,统一部署落实、统一检查考核;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纪委的监督,加强反腐败体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确保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推进。
2、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一是采取“一个橱窗、两面教育、三种载体”的宣传教育模式,结合本县“竹”“茶”廉政文化,对党的方针政策、上级纪检有关会议精神等进行了广泛宣传。二是坚持每周二晚学习制度,镇党委领导全年带头上廉政党课4次,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报告和反府倡廉工作的论述。三是开展反面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党员远程教育平台,每季度组织镇、村干部开展观看有关廉政文化的电教片活动,通过观看、学习,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政防范意识。
3、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在责任制的落实督查中,镇党委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定期召开班子成员、各村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听取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解决责任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镇纪委与各挂村领导干部定期到各村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三是定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民主测评活动;四是检查各单位年中、年末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宣传工作,要求充分召开会议、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宣传形式和宣传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力争使上级纪委部门对我镇党风廉政建设有个满意的测评。
二、镇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
20__年,按照提出的“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总要求,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带头纠正“四风”的精神要求和县纪委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嵩市镇纪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1、落实监督责任。积极协助镇党委制定20__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并结合本镇实际,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作了详细的分解,明确各项工作的目标和要求,落实具体承办部门和责任人,做到任务量化,责任到人,并要求各责任人定期向党委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同时,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和农村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
2、加强廉政教育。一是结合全县开展廉文化“七进”示范点创建活动,充分运用镇村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栏,广泛宣传党纪党规。二是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若干规定的监督检查,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力度,加强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国家工作人员特定关系人的监管,使党员干部不想腐不敢腐,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三是通过以会代训,逢会必讲,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法律法规等经常性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四是积极开展“四访送清风”活动,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面对面与群众交流沟通,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在今年花山界至里木高速公路建设中,汇总征地拆迁和施工时有关群众利益的问题15条,向上级有关部门反应并得到合理解决。五是加强村“两委”换届期间的廉政教育宣传,切实做到依法依章参加选举,公平有序参与竞争,严格遵守“十严禁”,对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贿选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
3、加强案件查处。严格执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和程序合法”的办案方针,把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端正党风政风的有效手段,严惩各种违纪违法行为。20__年,镇纪委查处2例党员违纪案件,处理信访件5起,配合县纪委查处案件2起,并在各党支部对违纪党员进行了通报,通过案件的查办,有力遏制了社会上的歪风邪气,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4、加强自身建设。在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三转”的新形势下,镇纪委认真贯彻“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牢固树立“正人先正己”的意识,自觉习惯于在“聚光灯”和“显微镜”下工作,不越雷池、不踩红线、不搞特殊,做到自身清、家属清、身边清,严格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树立纪检监察干部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
自中央提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以来,我镇党委按照县委、县纪委有关要求,认真学习了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全镇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坚决抵制“四风”。
1、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配证上岗、指纹打卡、去向报告制度,严禁机关干部工作时间内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无故迟到、早退以及上网聊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务。通过制订一系列制度和镇纪委不定期检查,纠正了少数干部工作纪律涣散的行为,有效转变了机关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
2、厉行勤俭节约。结合《资溪县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制定了《嵩市镇人民政府机关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三公消费”、农村“三资管理”各项规定,压缩公务接待开支,严肃公务接待纪律,严格公车私用。杜绝大吃大喝,同城相互吃请,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公款参与娱乐活动和消费野生保护动物。严格财经纪律和规范报帐程序,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发票一律不予以报销,从根本上纠正了不正之风。
3、加强节日监督。做到节前教育提醒,节日明察暗访,节后公示反馈。对节日廉情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立即纠正、及时整改、建章立制。
4、建立长效机制。在年初制定的职能职责考核中,我镇党委将“八项规定”列入年终目标考核中,同其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同布置、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追究,保证了“八项规定”落实成为长期工作、常态工作,最终实现成为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
总结我镇一年来的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们在党纪的学习教育、纠正不正之风、制度完善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机关管理制度不完善,部分镇、村干部责任心差,工作不积极主动的问题仍然存在。我们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转变工作思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努力为全镇经济社会的健康协调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四、201_年工作计划
1、继续抓好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并进行责任追究。
2、继续抓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坚决纠正和制止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案件的查处力度。
3、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宣传活动,加大党内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
4、认真贯彻执行党内法规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拓宽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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