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那规划局自查报告有哪些呢?以下是起点宝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规划局自查报告的全部内容了,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2019年精选规划局自查报告(一)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8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5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成果进行了认真自查,重点对规划基数、上级规划指标落实、规划图数一致及规划数据库等进行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划基数,辖区土地总面积329661公顷,其中农用地270180公顷,建设用地36084公顷,未利用地23397公顷。农用地中耕地213958公顷,园地860公顷,林地35530公顷,牧草地59公顷,其他农用地19773公顷;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29627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6457公顷。土地总面积及各类用地面积与市核定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一致。
二、上级规划指标落实情况
(一)耕地保护指标至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7170公顷。规划安排补充耕地5984公顷,超过或等于市级规划下达的补充耕地任务5984公顷;规划控制耕地减少面积3209公顷;低于或等于市级规划下达的耕地减少控制规模3209公顷。文本中安排的土地开发增加耕地3804公顷,复垦增加耕地94公顷,整理增加耕地2086公顷,耕地增加之和与规划确定的补充耕地指标一致;文本中安排新增建设占用耕地1304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允许减少耕地1769公顷,灾毁减少耕地控制在136公顷,耕地减少之和小于或等于上级下达的耕地减少量,与规划确定的增加耕地指标一致。规划中确定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74450公顷,超过或等于市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机动指标之和。
(二)建设用地调控指标到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8741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1377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6697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364公顷以内;规划期间,安排新增建设用地3100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2656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1304公顷,其中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共计2188公顷,新增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共计912公顷。至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面积控制在162平方米以内。批注[w1]:1758.97《规划》中上述用地安排严格落实了市级规划确定的各项建设用地指标。
(三)中心城区规划中心城区规划《规划》加强中心城区用地的空间管制,确定的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建设用地6160公顷,其中,中心城区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总用地规模6160公顷,包括允许建设区3988公顷,含现状建设用地3130公顷和规划新增建设用地858公顷,有条件建设区2172公顷,绿心绿带等其他用地0公顷;中心城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之外的用地规模4631公顷,其中限制建设区4631公顷,禁止建设区0公顷。规划到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达到30万人。包括现状人口14万人,规划新增人口16万人。现状人均建设用地224平方米,规划2020年人均建设用地205平方米。经审查,《规划》安排的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规划》分解下达给中心城区新增用地占用的乡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相匹配,2020年中心城区人均建设用地标准的确定,符合《城镇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的要求。
三、规划图数一致性检查情况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细则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1〕号)要求,我局分别对《规划》文本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各类土地用途分区和中心城区控制范围内现状城镇用地面积、允许建中批注[w2]:全市总面积300平方,心城区100平方,占全市三分之一,是否过大?批注[w3]:控制范围与城乡用地扩展边界总用地规模一致?设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等面积进行了检查,经查,文本与附图中涉及各类土地用途分区面积一致。综上认为,《规划》确定的规划基数、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规划文本与图件中涉及的给类用地规划控制规模一致。特此报告。
2019年精选规划局自查报告(二)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和改进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根据县委关于印发《卓资县“意识
形态责任落实督查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卓党办发(2017)35号]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一系列意识形态工作。现将我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及时传达学习文件精神,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并召开全体会议安排部署意识形态责任落实的工作,明确党支部领导班子
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委员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支部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
一岗双责”要求,主抓分管股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股室负责人是所属股室的第一责任人,直接抓、亲自抓,切实解决全
局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二、认真组织学习,不断提高认识
党支部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学习中共卓资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工作机制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卓党办发〔2017〕36号)文件,并进行了认真讨论。制定了《卓资县规划局关于贯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方案》,并把意识形
态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之中。
三、加强思想引领,深化理想信念教育
1.以党支部书记专题党课开局,扎实开展“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推进年”活动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教育广大党员做到“三严三实
”和“四讲四有”即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
2.加强党支部理论学习,示范引领全局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把意识形态宣传内容
列入《2017年政治理论学习计划》,通过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深化广大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
四、高标准严要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局党支部高度重视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引导、专业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以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作风正、纪律严的队伍为目标,坚持
定时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素养和专业化水平。
五、定期进行研判,及时开展工作
局党支部定期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判。通过研判认为,目前我局意识形态工作的主流是好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比较到位。党支部对意识形态工
作领导坚强有力。在我局,年初已将习近平总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乌兰察布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县第
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均列入学习计划,现已有序开展。同时发现了一些存在问题或苗头,主要是青年干部思想活跃,对政策学习缺
乏主动性和学习热情,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有待创新;网络影响日益加大,党员干部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兴趣渐浓,正确引导舆论导向有待进一步加强。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研判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梳理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思路,增强忧患意识、政
治意识,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意识和主体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党委责任主体,明确全局组织责任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2019年精选规划局自查报告(三)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县规划局通过开展“亲切服务”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打造更加便捷高效、规范透明的服务环境,增强工作人员的公仆意识,提升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满意度。
1、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优化全程代办服务。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安排专人进驻政务大厅,专人负责,按照公开的服务项目流程,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强化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有效机制。对办事人员和来访群众热情接待,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耐心解答,坚决杜绝“三好一不”(即门好看、脸好看、话好听、不办事)的工作作风。受到了服务对象和来访咨询群众的好评,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县人大建议、县政协提案共22件,在规定时间内全部答复。未发生规划行政复议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在社会各界的监督下,我县的城乡规划管理更加科学、规范;规划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得到增强。
2、强化工作人员的学习教育,树立“亲切服务”理念。把“亲切服务”的理念记于心、体于行,坚持问政于民,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坚持问需于民,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坚持问计于民,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做到群众有问必答、群众有事必帮、群众有困必助、群众有怨必问。与群众面对面,心贴心,用自己的眼睛去观察,用自己的耳朵去倾听,用自己的心灵去体会,力争做到全面了解情况,近距离地倾听群众的呼声,在联系和服务群众中锻炼党性、增长才干。
3、重点做好规划审批程序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对建设项目批前、批后公示的内容、程序等进一步规范,对相邻关系存在有利益争议的项目,规划管理人员还入户进行政策解释、答疑,确保了规划编制、审批的科学性、合理性。开放城市规划沙盘模型,使群众了解城市规划,参与城市规划,监督规划的实施。同时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县规划局网站建设,经审核的各层次规划及建设项目方案均在网站进行公示,及时公布规划编制及管理信息。
4、立健全服务群众长效机制,断强化为民服务工作。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全面推行公开办事制度和服务承诺制度,按照“窗口受理、内部运转、限时办结”的要求,不断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政务公开、办事流程公开、首问负责等工作机制,形成服务“向心力”。
2019年精选规划局自查报告(四)
根据《关于转发中共岳阳市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岳阳市国家保密局《关于贯彻落实<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湘阴保委[2016]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保密管理工作,我局及时对保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
以涉密人员,涉密载体,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领导,强化保密管理,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各项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制的落实,杜绝重大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一是局党组始终将保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狠抓责任制的落实,年初专门召开会议,制定保密措施,形成了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办公室组织协调的管理体系。二是为了适应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以局长、书记为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组员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保密工作的日常事务,为保密工作的全面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三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目标责任制,纳入总体目标考核的内容之一,并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局各股室,做到年初有布置,平时有检查,年终有考核。
(二)强化宣传教育
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是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对此,我局高度重视保密工作的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坚持带头认真学习各项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不断提高依法管理保密工作的水平。同时,利用各种会议等多种形式加强对职众的保密宣传教育,促使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改变了“无密可保”、“有密难保”等错误认识。
(三)健全完善制度
一是进一步完善保密规章制度,确保重点涉密要害部位的安全;二是对我局秘密载体的管理、使用情况坚持每季度检查的制度,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足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三是制定了计算机管理制度,实行计算机网络安全防护情况的检查,采取局域网络杀毒软件定期升级杀毒等措施。坚持“谁上网谁负责”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防止了失泄密问题的发生。
(四)严格保密管理
一是加强秘密载体管理。为了确保秘密载体的安全,本着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加强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送、使用、保存、销毁八大环节的管理,使秘密载体的管理工作步入了规范化轨道。在制作环节上,无论是纸介质载体,还是磁介质载体均统一在机关内制作,对不需归档的材料及时销毁。在收发和传递环节上,严格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发手续,传递时,指派机要人员负责并采取相应安全保密措施。在使用环节上,严格知悉人员范围,对擅自扩大知悉范围,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传达者均事先申明,复制秘密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在保存上,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归档,并指派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在销毁上,认真履行审核、清点、登记手续,采取相应不泄密的方法销毁,杜绝将秘密载体当作废品出售。二是加强档案保密管理。为了加强文件档案的借阅、传阅中的安全保密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档案保管制度》、《档案人员岗位职责》、《档案的交接制度》等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加强了文件收发、传阅、清退以及档案的借阅等工作,使我局的文件做到清退齐全,传阅及时,档案的立卷、归档、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的安全。三是实行涉密计算机专人管理。对涉密计算机实行专人管理,并加强了对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落实了岗位责任。四是加强信息上报审批。加强网上报送信息审批制度,凡对外向各类政府网站报送信息,必须经办公室审批后方能报送。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1、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保密教育的力度不够,普通职工的保密意识不强,仍然存在资料文件乱摆乱放现象,涉密人员管理记录不完善。
整改措施:加强全局干部职工的保密宣传教育,提高保密意识,规范文件资料的管理,强化责任意识,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保密制度不健全,在落实制度上有打折扣的现象。计算机、笔记本电脑、网络、移动硬盘的保密管理规定,还需进一步的细化,在网络泄密的问题认识不够。
整改措施:通过这次保密工作自查和大检查,针对薄弱环节抓整改,一是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规定,在细化上下功夫,在落实上做文章。加强网络的维护和管理,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取得实质性的效果。
3、要害部位和部门的保密管理还存在漏洞,注重了硬件建设,忽略涉密计算机、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等使用管理。
整改措施:从源头上防止涉密泄密事件的发生。加强制度建设和要害部位和部门进出人员的审查和控制。在完善涉密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狠抓各基规章制度的贯彻和落实。
2019年精选规划局自查报告(五)
20XX年,我局按照市纪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市委“若干规定”,全面有效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力推进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现将对照《株洲市20XX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实施办法》(株办【20XX】31号)要求,通过自我检查,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等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齐抓共管、落实责任
(一)统一认识,科学确定目标。通过召开局党组会和中心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和省市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深入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各项任务要求,统一思想,注重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与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实际紧密结合,研究制定了《20XX年株洲市规划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书》,完善细化工作目标任务。
2019年规划局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
(二)明确职责,分解落实任务。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明确局属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对本科室(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在年初召开的局反腐倡廉大会上,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局属各单位也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局领导在检查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一并检查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人人肩上有责任,个个身上有任务”的工作格局。
(三)一票否决,健全考核制度。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通过每月、季度的检查和考核,局党组定期听取监察部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到科室(部门)的工作目标考核中,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干部评优、晋级、提拔的重要依据,有力维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
二、标本兼治、注重防控
(一)强化拒腐防变教育机制。在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中,坚持“四个结合”。一是坚持正面教育与剖析典型案例相结合。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观看《先遣连》、《周恩来的四个昼夜》等教育影片,“一把手”上《正确认识和行使权力,做一个勇于担当的规划人》的廉政党课,到省市县三级反腐倡廉基地参观学习,剖析原长沙市规划局副局长顾湘陵、原岳阳市规划局局长曹学军的腐败案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发扬优良作风,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二是坚持日常教育与专题教育相结合。认真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聘请市委讲师团教授讲廉政党课6场,全年通过33次的廉政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自觉筑牢思想防线、抵御不良风气侵蚀的能力。三是坚持岗位教育与警示提醒相结合。对重点岗位、重点部门和重点人员实行廉政谈话,在节日前向全局干部职工发送警示短信,时刻敲响拒腐防变警钟。四是坚持文化建设与业务工作相结合。通过提炼廉政警句、设立廉政专栏、颂读廉政书籍、举办廉政培训、编撰廉政手册等一系列活动,不断创新廉政文化建设载体,拓宽廉政文化建设领域,挖掘廉政文化建设底蕴,培育了独特的规划廉政文化,做到了寓廉政教育于日常工作之中,使工作人员办理业务时,勿忘廉政纪律这根弦,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20XX年成功创建成为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株洲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二)完善审批审查管理机制。在找准薄弱环节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规范行为,从根本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一是再造审批流程。坚持合法规范、精简优化、高效便民原则,最大限度地优化流程、减少环节、压缩时限。主要业务审批科室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将12项对外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印制成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二是制定规范化技术标准。参照国内外先进的规划管理理念和标准,制定《株洲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完成《株洲市建筑模板选集》,把符合城市定位的高标准规划建设要求具体化、条文化、系统化,形成严格执行的“法定图则”和“管理通则”。三是建立高水准审查机制。在重大规划编制工作中,充分利用与国内外一流设计机构长期交流与合作积累的资源,召开国际研讨会,邀请国内外相关专业权威专家,开展多领域的学术交流,对编制项目进行深入研讨和严格把关;利用服务功能、运行速度都达到全国一流、全省第一水平的规划信息平台,对拟建项目方案结合周边建设现状进行三维虚拟实景审查,对建设项目的空间形态及关系、整体布局、环境景观、交通组织等方面进行细致研究,确保项目品质和水准。
(三)优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按照提醒在先,要求在前,关口前移,立足防范,警钟长鸣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了以优化岗位工作流程为基础,以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和完善防控措施为重点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一是排查风险健全制度。结合城乡规划工作的实际,查找各类风险防控点151个,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77项,使各科室、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控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大力开展“三廉三评”。对局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代政府起草的公文进行廉洁性、科学性的细化评估,对国家财政性资金投入和政府性融资投资项目的规划审批事项进行廉洁性综合评审,对局中层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个人廉洁从政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并做出综合评价。20XX年完成制度廉洁性评估35项,国家投资项目廉洁性评审21项,领导干部廉洁性评价28人次。三是推进规划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体系建设。借鉴其他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体系建设的成果,在加强项目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的同时,制定规划设计单位信用管理制度,建立规划信用“红黑榜”,将国内外100家优秀的规划设计单位的获奖案例、资质条件、联系方式等内容在我局的官网上,予以“红榜”推荐;建立弄虚作假设计单位的不良信息库,予以“黑榜”限制,促进规划领域信用环境不断持续优化。
(四)深化信访投诉处置机制。局党组高度重视信访件、投诉件的处理,制定了信访投诉件办理制度,每件信访投诉件的办理处置情况都纳入了相关科室(部门)的月度绩效考核内容中,由“一把手”亲自批阅,分管领导亲自督办,监察室考核考评。今年共办理信访件5件,较去年下降了75%,做到了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反馈,群众满意率100%。对信访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提醒在前,倾向性问题防范在前,普遍性问题约束在前。
(五)推行立体监督联评机制。一是从社会各界聘请40名政风行风监督员,赋予监督员对局内工作的明查暗访权,组织监督员开展暗访活动8次,查访科室部门20余户次,问询工作人员30人次,反馈落实具体工作建议10余条。二是通过全年的140户次的办结项目电话回访,主动收集报建单位意见和建议,并由局纪检组长带队上门走访进行核实,制订整改措施,限期给予答复,直到满意为止。三是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居民、相关职能部门等社会各届人士座谈会4次,收集社会各届对规划工作的意见和建议18条,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求相关科室(部门)及时采取措施,整改提高,推动了规划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升。
三、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一)民主集中,科学决策。局党政领导班子把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决策的一项基本准则,把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检验执政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准,切实常抓不懈,努力从更高、更深、更广的角度去认识和把握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我局先后健全完善了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业务例会、技术审查会、规划委员会、违法案件审查会等各个层面的会议制度,覆盖了我局综合管理、业务审批工作的方方面面,涉及的“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和业务审批工作都必须经过集体决策,有效地避免了“一言堂”,防止了个人说了算。
(二)廉政规定,认真执行。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特别是执行好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因公出国(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了《株洲市规划局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工作实施方案》和《株洲市规划局工作人员从业限制和利益回避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局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行为,防止个人利益与其公职身份所代表或维护的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发生的矛盾和冲突。二是不折不扣执行个人信息申报制度。通过发放工作人员廉政信息登记表,采集干部职工的工作履历、兼职情况、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经商办企业等信息,全面掌握情况。对采集到的信息由专人负责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全局101名干部职工已全部填写了工作人员廉政基本信息登记表,建立了每人32条的廉政信息档案库。
(三)严把“三关”,规范用人。一是严把选拔关,确保选拔客观公正。加大干部人事制度宣传,使干部群众了解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加强对干部群众的纪律教育,引导他们正确认识选拔任用干部的意义、目的和要求,从源头上防止评价和选任干部失真、失实、失误。二是严把考察关,确保考察真实有效。把干部任前考察与日常考核结合进来,对干部考察考核结果进行认真对比分析,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准确评价干部,使干部考察考核结果充分运用,真正成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三是严把任用关,确保任用准确无误。全面看待干部德才,在酝酿讨论干部时,既看干部思想品德,又看干部平时各方面的具体表现,通过综合比较,全面分析,多方考证,确保人岗相适。
四、优质服务、便捷高效
(一)改进工作作风。按照“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活动要求,进一步倡导和落实“专业、效率、责任”的规划工作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工作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认真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市委“若干规定”,出台《株洲市规划局推进作风大转变、提升效能促升级实施意见》、《株洲市规划局“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十条禁止性规定》,以“治庸提能、治懒增效、治散聚力、治慢促快、治乱正气”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和行业发展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二)推进效能建设。一是开展重要岗位效能监督和重点项目效能监察,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截止11月底,完成建筑审批量822.87万平方米,收取城市建设基础设施配套费4.54亿元。二是审批程序精简高效。建设一流水平的规划信息平台,进一步精简合并规划审批流程,在全市首创推行容缺受理,在土地手续完善后最短时间内发放规划许可证件。三是创新服务方式。将主要业务审批科室整体搬迁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成为全市第一家审批全程进驻的单位。对工业园区、保障性住房、安置房等项目的规划报建手续实行全程代办,为“5115”工程、重点工程、重大招商引资等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在超常规服务机制的保障下,园区内90%以上项目的规划审批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旗滨玻璃搬迁、通用机场选址等一大批重大项目实现了当天受理,当天办结。
(三)提升服务水准。一是工作对接及时迅捷。积极主动与各区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进行项目对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就重大项目建设、土地出让等需要规划部门服务的事项进行协商沟通,一次性向各区政府、投资平台公司回复规划意见,仅今年就回复项目近200个。二是项目服务主动有力。通过容缺受理,全程代办规划手续,完成城市四区范围内42个安置房项目选址,用地面积3429亩,建筑面积348万平方米,可建2.64万套安置房,有力推动了全市征地拆迁和项目建设。20XX年的湘商大会期间,主动策划、包装了38个重大招商项目,逐一研究明确了相关招商项目的区位、业态及规模等主要内容,通过提前介入为吸引项目投资、加快项目落地创造了有利的基础条件。
(四)开展专项治理。重点督查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出具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规划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过程中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根据规划工作特点,将建设项目调整容积率、变更土地使用性质、配套费的收取作为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组织专门班子,抽调骨干力量,深入各房产企业、建设单位,通过现场查看、走访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排查了2012年3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期间的建设用地、建设工程以及市政设施规划许可共计284个项目,经核实,这些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均依法依规进行,没有进行规划变更和容积率的调整,相关配套费的收取也都严格按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没有配套费流失等情况。
(五)严管执法行为。一是转换执法工作模式。根据城市四区区域划分,实行了定人、定位、定责的“三定”管理模式,每一个项目由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共同负责,全过程跟踪服务每一个建设项目,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规划跟踪管理手册》的操作内容,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进行业务流转,加大批后跟踪管理与服务的力度。二是夯实执法工作责任。坚持把规划批后管理工作作为规划执法的中心工作来抓,特别是对基槽验线、正负零、主体控制点、外立面、色彩、装饰材料、退让空间、停车位配置等各个细节进行严格把关,每个管理环节都落实到人,记录在案。一个建设项目从规划验线到规划核实验收,不少于7次到现场跟踪监督,基本上杜绝了违反规划审批内容的建设项目,较好的保证了项目按规划方案实施建设。三是理顺管控工作机制。将规划监察支队执法人员与分局巡查人员合署办公,互相监督,联调联动,实行拆违控违工作网格化管理,着力保障重点工程的拆违控违工作顺利推进。截止11月底,共拆除违法建筑1077栋(处)、面积62.3万平方米;配合重点项目建设拆除建筑450栋(处)、面积60.2万平方米;控制违法建设165栋(处)、面积7.5万平方米。
回顾一年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行业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发展不平衡。二是还需要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三是对反腐倡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还需及时研究,不断采取新的措施。
20XX年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积极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建立预防腐败信息共享和预警机制,力促规划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2021年推荐三重一大自查报告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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